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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村樹希和跡部睦月是一對青梅竹馬的姐弟戀,包子番外有,大概率會在《飛鳥與魚》那部里。

  *無論重生多少次,另外兩對的主線都不會變。

  *重看網王全國大賽覺得小金和櫻乃莫名般配,就有了這個私設。畢竟我這裡,龍馬只對緋月一心一意。

  *乾挺適合當教練的。

  *龍馬打出破滅的輪舞曲決勝負=打出小公主的扣殺=打出跡部大爺的扣殺→我暗戳戳撒的是跡越糖(bushi)

  *下章高虐,注意避雷。

  第75章 [Vol.015]別

  ※

  「這是之前我給緋月收拾遺物的時候找到的,我跟小景商量了一下還是決定把這個交給你。」

  越前龍馬屈腿坐在床上,房間裡燈未開,窗外狡黠的月光透著窗簾縫傾瀉進來,灑在床頭,餘下一片陰翳。映襯出他的半邊側臉,琥珀色的眼眸暗下來。

  他凝視著手上握著的緋紅色/網球拍。

  許是寸步不離的緣故,球拍邊框被磨損得烙上了歲月的痕跡,爬滿老繭的手指撫摸上一道道劃痕。他輕輕摩挲著邊緣刻著的名字,十餘年來已漸漸模糊。

  他把球拍擱在床邊,翻身下來。

  赤腳走到書桌旁。

  相框裡的少女還是十六歲的青蔥模樣,她驀然間回頭,宛如初見。

  前幾年搬家的時候他扔了好多東西,唯獨那支網球拍與那張相片留到了現在,一晃就是多年。

  書桌上乾乾淨淨的,只有兩三本網球雜誌。鑲著玫瑰、封面華麗誇張的筆記本孤零零地擺在一旁。

  那時秋元涼兮說:

  「龍馬,緋月這麼多年其實從未虧欠過你。」

  他離開的腳步頓住。

  記憶里那個小太陽般笑容燦若夏花的姑娘的面孔慢慢明朗,好像整個人都鮮活起來了。

  他們都以為,虧欠的那個人是跡部緋月。

  身邊的人鮮少在他面前提起過跡部緋月,這個名字自二十六歲始就離他很遙遠了。他們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偶爾私下會背著他咬牙切齒地罵那人狼心狗肺,卻絕口不提那段年少時荒唐一場的轟轟烈烈的愛戀。

  但不是的。

  「抱歉,秋元前輩。」

  越前龍馬回:「我從來沒覺得她虧欠過我。」

  他與跡部緋月。

  沒有人知道。

  ——到頭來,誰也未曾虧欠過誰。

  *

  ☆平成十五年

  好冷啊。

  我跟侑士哥哥打了個賭。章魚燒是我的了。

  原來不是性冷淡。是會偷看女孩子胖/次的臭流/氓啊。

  最討厭了。

  便宜侑士哥哥了豈可修。斤斤計較坑女孩子錢的大阪大媽最煩了。

  粉紅色明明超可愛!

  ☆平成十六年

  欲擒故縱這招用得妙啊。不愧是混跡純愛小說圈風生水起的關西大尾巴狼。

  他的嘴巴真好看,親起來像果凍。

  人是我的了。

  不過。

  喜歡是什麼?

  以前都是那些人追我,我不討厭他們就順理成章答應了。

  好像渣女發言。

  侑士哥哥說,我說不定能從越前龍馬身上知道答案。

  話又說回來,我可以只要卡魯賓嗎?人可以退貨嗎?

  哪有隻要贈品的道理。

  後悔了豈可修。

  他打網球的時候真帥。

  喝汽水的時候也帥。

  跟我接吻總是臉紅的樣子也帥。

  不過最帥的,果然還是打網球的時候。

  我在草地上睡覺的時候他竟然用腿墊著我的頭。不過,好舒服。明明太陽那麼大。原來龍馬,也是那種默默幫我遮陽的人嗎。

  意外的溫柔。

  我知道了。

  原來喜歡,是想跟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以前從來沒有過的,我想跟龍馬一直一直在一起。

  可能這就是喜歡吧。

  我喜歡看龍馬比賽,雖然對手太菜沒什麼看頭。

  可是我男朋友很有看頭啊。

  就是花痴尖叫的女生太煩了,覬覦我男朋友的狂蜂浪蝶都不會成功的。

  哼。

  可惜我只能偷偷去看了。因為會被哥哥發現。

  很麻煩。

  龍馬比賽又贏了。

  這個男人是我的。稍微,有點驕傲。

  於是或許興奮的我忘記了掩飾地撲到他懷裡,像個樹袋熊一樣掛在他身上,仰頭跟他接吻。

  周圍的人都在起鬨。

  幸虧冰帝不在。

  有個酒紅色長頭髮的女生通紅著眼看著我們,她是誰呢。

  我大膽猜測那可能是龍馬的桃花。

  猜對了。

  我從乾學長知道了這個女生是龍馬的小初戀,啊,難怪。

  說起來他的初戀不是我嗎,那個接吻總臉紅害羞地側過頭的越前龍馬欸。

  我生氣了。

  我決定暫時不理他。

  龍馬不知道我為什麼生氣。

  他是笨蛋嗎。

  不知道吃醋的女孩子是要哄要親親抱抱舉高高才好的嗎。

  我想換男朋友了。

  看在他給我買牛奶味棒棒糖道歉的份上,我就先不換了吧。

  哥哥發現了。

  糟糕。

  哥哥最好了。

  龍馬很溫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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