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嚴暮聽到聲音,抬起頭,滿臉的淚水和著灰,齊楚琛抬了抬手,努力靠近嚴暮臉頰:「我沒事,別哭。」

  嚴暮握著齊楚琛的手顫抖著抬起來貼在自己臉頰上,哽咽著說:「十一歲那年永無天明的黑夜讓我以為餘生都不會再看見晨曦,所以我給自己取名叫暮。三十二歲那年在新疆的日光里,我遇到了你,比當空的烈日還要耀眼,我覺得我的黑夜應該結束了……所以你不能有事,我不想再重回黑夜。」

  從鳳棲到龍東再到加拿大,從加拿大回到鳳棲再到烏魯木齊。從宋曦到嚴暮,嚴暮不長的三十幾年人生里,生死邊緣走了兩遭。他這一生走過很多條路,但是沒一條路有那年八月驕陽下的路那麼美,因為那條路上有一個人叫:齊楚琛。

  齊楚琛接近三十歲的人生里,遇到過很多人,救過很多人,破過很多案。有滿足,有驕傲,有自豪,但是只有這個案子的完結讓他有一種歸宿感,因為他救了一個叫嚴暮的人,給了他一束光照亮了始於童年的無盡黑夜,這個人回報了他一整片星空,牽著他走向星辰大海的未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