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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你說的什麼狐靈珠,安東尼,佩苓現在的狀態不錯,我昨天見過她了,她明天就能結束歷練,她是個很棒的姑娘。”索爾幫不上什麼忙,他坐在一張完全不符合他屁股尺寸的椅子上,喝著斯塔克工作間冰櫃裡的龍舌蘭,三天來,他幾乎喝光了別墅內所有的存貨,“至於吾友玄苓,他不會對任何人類不滿,他喜歡人,男人女人都喜歡,特別是長得漂亮的。”

  “哦,這話聽起來怎麼有點耳熟。”斯塔克道,“我可不喜歡男人。”

  特別是金頭髮的。

  “他只是不參與中庭的鬥爭。”索爾繼續說,“不過,顯然他是喜歡你的,因為他救了你,玄苓從不救快要死掉的人。”

  “等一等,不覺得很矛盾嗎,你說他喜歡人,但又不救快死的人。”斯塔克用起重機砸穿地板,貓著身子嘗試抬起一根粗壯的金屬管道,他試了幾次都失敗了。

  索爾站起來,又擰開了一瓶葡萄酒的木塞,他走過去,單手舉起斯塔克怎麼使勁都無動於衷的水管:“玄苓已經活10萬年了,他看中庭人就像看孩子一樣,你會對兩個5歲的孩子打架表現出格外的關注嗎?”

  “謝謝老兄。”斯塔克相當不客氣地指揮索爾搬運那些重物,而對方似乎很樂意幫助他,大概是為了彌補喝光了這裡的酒,“你剛剛說佩苓的父親喜歡我,具體表現在哪方面?”他假裝自己只是不經意間隨口問起。

  “他救了你就是最好的證明。”索爾道,他的聲音像打雷一樣響,“玄苓到阿斯加德找我的時候,告訴我佩苓的未婚夫不是金色的頭髮讓他感到非常遺憾,但他覺得那是一個可愛的傢伙,我猜那個人就是你。”

  斯塔克的表情顯得有些怪異,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鬱悶,他對“未婚夫和可愛”之類的單詞感到雀躍,但一想到金髮這件事,就有些不是滋味兒:“他為什麼這麼執著頭髮的顏色?”

  “因為佩苓的初戀就是個金髮男孩兒。”索爾滿不在乎地說。

  “你也是金髮男孩兒。”斯塔克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問題,“而你叫她佩苓,通常只有熟悉她的人才這麼叫她,比如我。”

  索爾爽朗地笑起來:“我追求過她。”魁梧的神說,“不過佩苓更喜歡黑頭髮的男孩兒。”他的笑容無比坦誠,“她當時只對我弟弟感興趣。”

  斯塔克大概理清了頭緒,雖然他現在心煩意亂,唐佩苓和索爾早就認識,這個“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既然對方也知道唐佩苓以前提到的過去。這也就是表示,唐佩苓和她的父親,能夠不藉助飛行器或是宇宙飛船,就能到達光年以外的宇宙。

  正如索爾,這個自稱雷神,其實只不過是身強力壯,又有點英俊的男性外星人,好吧,是非常英俊,也不是依靠宇宙飛船才抵達地球的。

  以及,唐佩苓的父親更接近一個神的形象,他肯定是個嚴肅又難溝通的老傢伙。

  “看起來噩耗接連不斷。”斯塔克無所謂地把一塊電路板扔出去,但他聽起來既緊張又不安,“我不但有兩個金髮碧眼的競爭者,還有一個黑頭髮的競爭者,我居然一直愚蠢的以為佩苓在認識我之前連男人的手都沒牽過,像她那樣迷人的姑娘怎麼可能只有過我一個男朋友。”

  他不該為此抱怨,斯塔克是最沒有資格抱怨這種事的人,或許是嫉妒心在作祟,畢竟托尼.斯塔克是個“小肚雞腸”的傢伙,他面對著一個無論是身材還是樣貌都優於自己的“神”,難免有點不夠自信。

  但至少,斯塔克想,他的女孩兒沒事,這就足夠了,沒有比這更動人的消息。

  “我印象中她沒有男朋友。”索爾道,他走到屋子中最特別的沙發前準備坐下,然而斯塔克第一時間制止了他,因為那是唐佩苓的專座,“也沒牽過男人的手,就連洛基也沒機會牽她的手。”

  “洛基又是誰?”斯塔克道,“另一個金髮男孩兒嗎?”

  “洛基是我的弟弟。”索爾道,“他是黑頭髮的,跟你一樣。”

  斯塔克啟動了臨時組裝的儀器,他坐在椅子上提議道:“不如我們來談談滿大人吧,既然你對地球如此了解。”

  “我對他不算了解,上一次來中庭的時候我沒見過他,如果一定要說的話,滿大人很擅長心靈控制。”索爾道,“不過肯定都是小把戲,你怎麼樣?”

  “我,呃,我沒什麼感覺。”斯塔克心虛地說,他感覺糟透了,當滿大人以齊航的樣子出現在他面前時,他的腦子就變得不清醒起來。斯塔克以為是自己聽到唐佩苓有危險才顯得焦慮,他甚至將狐靈珠都交出去了,他明明答應過唐佩苓絕不把寶貝拿給任何人。

  索爾沒有拆穿他的謊言,也許雷神根本不打算懷疑對方,他只是拍打著斯塔克的肩膀(這讓斯塔克覺得自己的骨頭快散架了):“我們不能再繼續聊天了,安東尼,你的夥伴需要你,他們三天前沒能抵達洛杉磯,滿大人帶著他的軍隊擄走了很多中庭人。”

  “哦,不!”一定是狐靈珠起了作用,斯塔克知道,他清楚那是多麼厲害的東西,儘管他不確定那東西到底厲害到什麼程度,既然能讓像他這樣的人類活500年,肯定比他想像的還要厲害,就像注射在美國隊長身體裡的超級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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