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一章 和誰唱情歌
白未曦做的菜不是毒藥,吃得林坤眉飛色舞,一個勁地贊好:「未曦,你的手藝比我好多了。我是勉強大學畢業,你是博士後。」
「不能這麼夸,我會翹尾巴的。」白未曦嘻嘻一笑,「你明天就要去新加坡了吧?」
「對,到時候一起走。」
白未曦急忙搖頭:「不用,我和子歌晚一天去,反正也練過歌了。」
「我們要和其他人熟悉一下,到時候也不是放錄音帶,而是由樂隊現場演奏。」林坤不滿地說,「我們一起走不是更好嗎?人生地不熟的,你們兩個女孩子,誰知道會出什麼事!」
「新加坡的治安很好的,沒問題。」白未曦想了想說,「那我和子歌也明天去吧,可能會比你們晚一兩班飛機的樣子。」
「你在北京還有事?」
「嗯,藍天集團有一個會議,我需要出席。」白未曦抱歉地笑了笑,「再說,我也不習慣和大明星一起走,到哪裡都成為別人的焦點。還是你給地址我們,到時候在哪裡集中就行了。」
「跟我走,你什麼都不用費心思,藍天集團也不是少了你沒法轉吧?我記得你好像一向不怎麼出席這些會議的……」
白未曦攤了攤手:「你就當是一個藉口好了。」
林坤氣結,藉口也不找得有誠意一點!
「跟我在一起,你覺得不自在嗎?我覺得自己也沒有什麼架子吧?」林坤鬱悶地問。
「因為你身上的光環,讓我覺得太耀眼,還是宜遠觀比較好。我去洗碗,然後我們就可以去練歌了。兩點鐘子歌過來,我把練歌房讓給你們。」
「迫不及待要離開?」林坤有點不高興了。
「我覺得昨天已經磨合得差不多了,反正去新加坡,還要現場彩排的。」白未曦無辜地眨了眨眼睛,「剩下時間幹什麼?炒冷飯,那是浪費時間!一寸光陰一寸金吧,別說你這位人氣偶像,就是我這個無名小輩,也覺得時間很緊。」
林坤冷哼:「不是躲在書房裡畫設計圖,就是去找你的情人。」
「說對了!」白未曦笑嘻嘻地說,「臨走之前,我還要去工作室里交代一遍。畢竟要去兩三天,再加上路程,我預算了四至五天的時間。」
「誰說四五天的?」林坤露出了奇怪的神色,「未曦,你覺得以我的人氣,新加坡站的演唱會,我只能開兩三場嗎?」
白未曦怔愣:「那……你要開多少場?我只知道張國榮在新加坡好像開了四十幾場,你不會也這麼變態吧?喂,你是世界巡演,不可能把時間都扔在新加坡吧?」
「看來,你不知道場次?」林坤眯了眯眼。
對於白未曦的漠視,他已經漸漸習慣了。除了她的設計圖,恐怕連藍天集團都不太關心,美其名曰有陳語新在管。如果陳語新心黑一點,她就有可能吃大虧。
不過,陳語新在這一點上,似乎做得相當厚道。事實上,當初跟他一起創業的人,現在手裡都或多或手握有股份,也在公司高層任職。對於這群年輕人來說,報導稱是創造了一個商業史上的奇蹟。
「有多少場?」白未曦心虛地問。
「這次安排了九場。」林坤靜靜地說,「所有的演唱會門票已經出售一空。但是,正如你說的,我這次是世界巡演,不可能在新加坡留太長的時間。下一站韓國,你有沒有時間,再度……」
「不不不,這種經驗一次就夠了。」白未曦急忙擺手,「再說,我目前還在籌備巴黎時裝節的作品呢,接下去我也很忙的。」
「你畫設計圖,又不用專門的辦公室。演唱會在晚上,白天的時間你可以工作。」林坤很「合理」地替她安排時間。
「大明星,你就行行好吧,我們小老百姓禁不起這麼折騰的。」白未曦苦著臉說,「再說了,我們藍天服飾也沒有準備在韓國上市啊!」
「哦,原來你完全是為公司犧牲啊!」林坤不悅地說。
「要不然呢?」白未曦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對於你來說,也許是在享受音樂,享受掌,享受粉絲的尖叫。可是對我來說,那是一種折磨。」
林坤想了想,眼珠微轉:「算了,現在不談這個,中間還有一段時間可以休整,到時候再討論這個問題。」
白未曦納悶:「這個問題用不著討論啊,我們藍天不可能去韓國上市,所以我才不去高麗棒子那裡呢!」
「先練歌。」林坤不想再就這個問題糾纏下去。因為白未曦的態度看起來很堅決,就算糾纏一萬遍,恐怕也仍然是一個答案。
也許,等她享受到了演唱會的熱情氛圍,會改變主意的。
歌練得很順利,白未曦心情愉快:「今天的進度不錯吧?就看現場了。」
「是不錯,我在考慮讓子歌幫我們倆寫首歌,你的聲音特別適合唱情歌。」林坤若有所思地說。
「免了,謝謝你的好意,我覺得跟你唱情歌,感覺有點怪。」白未曦搖頭拒絕。
「那你覺得和誰唱感覺比較好?秦渭陽嗎?」
「我從來不唱情歌。」白未曦白了他一眼,「我收拾一下,等子歌來了給你們騰出地方來吧!我讓她把禮服順路捎過來了,一會兒你以男人的眼光看看,在舞台上是不是合適。」
「看過效果圖了,不錯。」林坤點頭說。
「得到你的首肯,那就是我的榮幸。」白未曦笑嘻嘻地說,「啊,子歌到了,我下去開門!」
「你?」
「是啊,我開了門就直接走了,免得你去走一趟。」白未曦理所當然地說,「那我們該說新加坡見了。」
「你再坐一會兒,我跟你們講一下新加坡需要注意的地方。你們既然不跟大隊人馬一起走,可能會有些細節方面的問題。」
白未曦想想他說的也有道理,也就答應了下來。
「未曦,你的禮服是用金絲銀線堆起來的嗎?真沉!」秦子歌一進門,就忍不住抱怨。
「只是用了一點裝飾珠子,在燈光下看起來更華麗一點。」白未曦解釋,「主要是襯裙有兩層,再加上下擺比較大,所以整體重量就不輕了。」
「林坤說希望我們一起走。」
「不行,跟著他,就是跟著一個移動的超級聚光燈,走到哪裡就亮到哪裡。我可不想聽那些熱情粉絲的尖叫,也許我們在機場會被滯留。而且,我也不要和他住同一間酒店,誰知道粉絲們堵住了哪扇門,我們可能晚上要去逛夜攤都走不掉。」白未曦想也不想地搖頭拒絕。
「我又不是洪水猛獸!」林坤氣結。
頭一次為自己是當紅藝人而苦惱,沒想到白未曦竟然因為這個理由,而拒絕與他同行。雖然這個機會,是多少女孩子都夢寐以求的。
「可你的那些粉絲們是。」白未曦做了個鬼臉,「好了,長話短說,切入正題,說說新加坡吧。」
林坤沒奈何,只能當起了臨時解說員:「新加坡是東南亞島國,官方語言有四種,分別是漢語、英語、馬來語和泰米爾語,所以在語言上,你們都不會有任何問題。」
「嗯,大部分國家都說英語,我和未曦的英文都不錯。」秦子歌笑著說,「基本上,我們都不會擔心語言不通的問題。」
林坤失笑:「對,你們一個在英國留學,一個在美國留學,英語當然沒有問題。還要告訴你們的一點,夏季的新加坡是最美的季節,所以你們白天可以去海灘游泳。」
「現在已經入秋了。」白未曦提醒。
「新加坡是熱帶國家,即使冬季也溫暖如春,四季的溫差並不算太大。」林坤解釋,「現在的新加坡,每年都吸引著一萬多名遊客,所以你們最好和旅遊團隊錯峰旅遊,要不然很容易遇到擁擠。」
「電源的話,插頭和國內通用嗎?」白未曦關切地問,「我需要帶個插頭轉換器嗎?」
「可以帶一個,插頭是英式的三孔插頭,國內電器的插頭不能直接使用。如果你嫌麻煩的話,不帶也可以,酒店的前台可以提供。」
「我們需要兌換新加坡元吧?我已經兌換了二十萬新加坡元,不知道夠不夠用。」
「二十萬!」白未曦嚇了一跳,「你要買什麼大件嗎?」
「如果看到有好的衣服首飾什麼的,當然要買一點啦。再說,我們在新加坡不是還需要吃穿住行嗎?這些都是需要錢的!」
「我帶信用卡去吧!」白未曦懶得去兌換。
「對了,新加坡需要給小費嗎?」秦子歌問。
「付小費是被禁止的,那會讓人認為服務質量比較差。」林坤笑著說,「像未曦帶信用卡也是個好主意,不過有些小店不能刷卡,備一些額度的現鈔比較方便。」
「沒事兒,我一個人用不了二十萬,有十萬是她的。」秦子歌笑嘻嘻地說,「反正是渭陽給我的。」
白未曦哂然一笑,沒有說話。
「她是我邀請的嘉賓,新加坡的用度由我負責。」林坤目視白未曦說。RS
「不能這麼夸,我會翹尾巴的。」白未曦嘻嘻一笑,「你明天就要去新加坡了吧?」
「對,到時候一起走。」
白未曦急忙搖頭:「不用,我和子歌晚一天去,反正也練過歌了。」
「我們要和其他人熟悉一下,到時候也不是放錄音帶,而是由樂隊現場演奏。」林坤不滿地說,「我們一起走不是更好嗎?人生地不熟的,你們兩個女孩子,誰知道會出什麼事!」
「新加坡的治安很好的,沒問題。」白未曦想了想說,「那我和子歌也明天去吧,可能會比你們晚一兩班飛機的樣子。」
「你在北京還有事?」
「嗯,藍天集團有一個會議,我需要出席。」白未曦抱歉地笑了笑,「再說,我也不習慣和大明星一起走,到哪裡都成為別人的焦點。還是你給地址我們,到時候在哪裡集中就行了。」
「跟我走,你什麼都不用費心思,藍天集團也不是少了你沒法轉吧?我記得你好像一向不怎麼出席這些會議的……」
白未曦攤了攤手:「你就當是一個藉口好了。」
林坤氣結,藉口也不找得有誠意一點!
「跟我在一起,你覺得不自在嗎?我覺得自己也沒有什麼架子吧?」林坤鬱悶地問。
「因為你身上的光環,讓我覺得太耀眼,還是宜遠觀比較好。我去洗碗,然後我們就可以去練歌了。兩點鐘子歌過來,我把練歌房讓給你們。」
「迫不及待要離開?」林坤有點不高興了。
「我覺得昨天已經磨合得差不多了,反正去新加坡,還要現場彩排的。」白未曦無辜地眨了眨眼睛,「剩下時間幹什麼?炒冷飯,那是浪費時間!一寸光陰一寸金吧,別說你這位人氣偶像,就是我這個無名小輩,也覺得時間很緊。」
林坤冷哼:「不是躲在書房裡畫設計圖,就是去找你的情人。」
「說對了!」白未曦笑嘻嘻地說,「臨走之前,我還要去工作室里交代一遍。畢竟要去兩三天,再加上路程,我預算了四至五天的時間。」
「誰說四五天的?」林坤露出了奇怪的神色,「未曦,你覺得以我的人氣,新加坡站的演唱會,我只能開兩三場嗎?」
白未曦怔愣:「那……你要開多少場?我只知道張國榮在新加坡好像開了四十幾場,你不會也這麼變態吧?喂,你是世界巡演,不可能把時間都扔在新加坡吧?」
「看來,你不知道場次?」林坤眯了眯眼。
對於白未曦的漠視,他已經漸漸習慣了。除了她的設計圖,恐怕連藍天集團都不太關心,美其名曰有陳語新在管。如果陳語新心黑一點,她就有可能吃大虧。
不過,陳語新在這一點上,似乎做得相當厚道。事實上,當初跟他一起創業的人,現在手裡都或多或手握有股份,也在公司高層任職。對於這群年輕人來說,報導稱是創造了一個商業史上的奇蹟。
「有多少場?」白未曦心虛地問。
「這次安排了九場。」林坤靜靜地說,「所有的演唱會門票已經出售一空。但是,正如你說的,我這次是世界巡演,不可能在新加坡留太長的時間。下一站韓國,你有沒有時間,再度……」
「不不不,這種經驗一次就夠了。」白未曦急忙擺手,「再說,我目前還在籌備巴黎時裝節的作品呢,接下去我也很忙的。」
「你畫設計圖,又不用專門的辦公室。演唱會在晚上,白天的時間你可以工作。」林坤很「合理」地替她安排時間。
「大明星,你就行行好吧,我們小老百姓禁不起這麼折騰的。」白未曦苦著臉說,「再說了,我們藍天服飾也沒有準備在韓國上市啊!」
「哦,原來你完全是為公司犧牲啊!」林坤不悅地說。
「要不然呢?」白未曦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對於你來說,也許是在享受音樂,享受掌,享受粉絲的尖叫。可是對我來說,那是一種折磨。」
林坤想了想,眼珠微轉:「算了,現在不談這個,中間還有一段時間可以休整,到時候再討論這個問題。」
白未曦納悶:「這個問題用不著討論啊,我們藍天不可能去韓國上市,所以我才不去高麗棒子那裡呢!」
「先練歌。」林坤不想再就這個問題糾纏下去。因為白未曦的態度看起來很堅決,就算糾纏一萬遍,恐怕也仍然是一個答案。
也許,等她享受到了演唱會的熱情氛圍,會改變主意的。
歌練得很順利,白未曦心情愉快:「今天的進度不錯吧?就看現場了。」
「是不錯,我在考慮讓子歌幫我們倆寫首歌,你的聲音特別適合唱情歌。」林坤若有所思地說。
「免了,謝謝你的好意,我覺得跟你唱情歌,感覺有點怪。」白未曦搖頭拒絕。
「那你覺得和誰唱感覺比較好?秦渭陽嗎?」
「我從來不唱情歌。」白未曦白了他一眼,「我收拾一下,等子歌來了給你們騰出地方來吧!我讓她把禮服順路捎過來了,一會兒你以男人的眼光看看,在舞台上是不是合適。」
「看過效果圖了,不錯。」林坤點頭說。
「得到你的首肯,那就是我的榮幸。」白未曦笑嘻嘻地說,「啊,子歌到了,我下去開門!」
「你?」
「是啊,我開了門就直接走了,免得你去走一趟。」白未曦理所當然地說,「那我們該說新加坡見了。」
「你再坐一會兒,我跟你們講一下新加坡需要注意的地方。你們既然不跟大隊人馬一起走,可能會有些細節方面的問題。」
白未曦想想他說的也有道理,也就答應了下來。
「未曦,你的禮服是用金絲銀線堆起來的嗎?真沉!」秦子歌一進門,就忍不住抱怨。
「只是用了一點裝飾珠子,在燈光下看起來更華麗一點。」白未曦解釋,「主要是襯裙有兩層,再加上下擺比較大,所以整體重量就不輕了。」
「林坤說希望我們一起走。」
「不行,跟著他,就是跟著一個移動的超級聚光燈,走到哪裡就亮到哪裡。我可不想聽那些熱情粉絲的尖叫,也許我們在機場會被滯留。而且,我也不要和他住同一間酒店,誰知道粉絲們堵住了哪扇門,我們可能晚上要去逛夜攤都走不掉。」白未曦想也不想地搖頭拒絕。
「我又不是洪水猛獸!」林坤氣結。
頭一次為自己是當紅藝人而苦惱,沒想到白未曦竟然因為這個理由,而拒絕與他同行。雖然這個機會,是多少女孩子都夢寐以求的。
「可你的那些粉絲們是。」白未曦做了個鬼臉,「好了,長話短說,切入正題,說說新加坡吧。」
林坤沒奈何,只能當起了臨時解說員:「新加坡是東南亞島國,官方語言有四種,分別是漢語、英語、馬來語和泰米爾語,所以在語言上,你們都不會有任何問題。」
「嗯,大部分國家都說英語,我和未曦的英文都不錯。」秦子歌笑著說,「基本上,我們都不會擔心語言不通的問題。」
林坤失笑:「對,你們一個在英國留學,一個在美國留學,英語當然沒有問題。還要告訴你們的一點,夏季的新加坡是最美的季節,所以你們白天可以去海灘游泳。」
「現在已經入秋了。」白未曦提醒。
「新加坡是熱帶國家,即使冬季也溫暖如春,四季的溫差並不算太大。」林坤解釋,「現在的新加坡,每年都吸引著一萬多名遊客,所以你們最好和旅遊團隊錯峰旅遊,要不然很容易遇到擁擠。」
「電源的話,插頭和國內通用嗎?」白未曦關切地問,「我需要帶個插頭轉換器嗎?」
「可以帶一個,插頭是英式的三孔插頭,國內電器的插頭不能直接使用。如果你嫌麻煩的話,不帶也可以,酒店的前台可以提供。」
「我們需要兌換新加坡元吧?我已經兌換了二十萬新加坡元,不知道夠不夠用。」
「二十萬!」白未曦嚇了一跳,「你要買什麼大件嗎?」
「如果看到有好的衣服首飾什麼的,當然要買一點啦。再說,我們在新加坡不是還需要吃穿住行嗎?這些都是需要錢的!」
「我帶信用卡去吧!」白未曦懶得去兌換。
「對了,新加坡需要給小費嗎?」秦子歌問。
「付小費是被禁止的,那會讓人認為服務質量比較差。」林坤笑著說,「像未曦帶信用卡也是個好主意,不過有些小店不能刷卡,備一些額度的現鈔比較方便。」
「沒事兒,我一個人用不了二十萬,有十萬是她的。」秦子歌笑嘻嘻地說,「反正是渭陽給我的。」
白未曦哂然一笑,沒有說話。
「她是我邀請的嘉賓,新加坡的用度由我負責。」林坤目視白未曦說。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