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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試探進攻,遇到挫折,加上攜帶糧草輜重不足,不足以支撐大戰,只能向高斗樞求援。
高斗樞向朝廷奏明。
隆武帝明確表示:打!
——羅剎人貪得無厭,不認道理,只認血火,要保黑龍江,沒有其他辦法。
如此,內閣軍機處戶部兵部又迅速轉動起來,調派兵馬,往遼東輸送糧草輜重。
隆武二十二年七月,海參崴將軍馬科病故,朝廷以閻應元代之。
八月,隆武帝朱慈烺令太子朱和埕監國,他則親自出京,巡視遼東。
雖然只是到瀋陽,沒有繼續往北走,但沿途看到的一切,卻讓他充滿了信心。歷經十年,遼東已經漸漸恢復了生機和活力,沿途道邊,到處都是開墾出來的良田,農夫在其間勞作,幾十里的範圍里,必有一處大的屯子,道路寬敞,商賈車輛絡繹不絕,途徑的州縣雖然稱不上繁華,但人口卻已經有相當的規模了,等到了遼陽瀋陽,眼中看到的情景更是讓朱慈烺欣慰。
建虜潰敗時,縱火焚城,遼陽還好,只有半個城被殃及,但瀋陽卻是全城化成了灰燼和瓦礫,但歷經十年,瀋陽已然是恢復了一個七七八八,全城人口超過了十萬。
這是大明朝廷源源不斷支援遼東之力,也是內閣和高斗樞的治理之功。
隆武帝在遼東視察了一個月,直到年末十二月,方才返回京師。
這段時間裡,京師發生了一場大案。
準確的說,並不是京師,而是千里之外的山東。
——山東東昌府聊城縣一婦女張氏,夫死,守寡三年,困苦,養不起兒女,遂向當地縣衙呈送狀子,請求改嫁,夫家聽聞,十分惱怒,認為她有辱門風,叔伯子侄上門辱罵,激烈處,甚至是動手毆打了張氏,張氏羞忿,遂跳河而死。
雖然人死了,但娘家並沒有吱聲。
宋代以前,婦女改嫁甚至離婚都是常見的事情,但宋代以後,隨著程朱理學的興起,「從一而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漸漸成了主流,明中期更是到了一個畸形的高峰,婦女開始裹足。
在這個時代里,婦女改嫁是一件相當丟臉的事情,雖然朝廷沒有明令禁止,律法說「凡婦人夫亡之後,願守志者,聽。欲改嫁者,母家給還財禮,准其領回。」明中後期以後,南方地區喪偶婦女改嫁,也已經是比較普遍,名臣楊士奇,他的母親就是改嫁的。
但在山東,在北方的一些頑固省份,婦女改嫁依然一件相當艱難的事情。很多婦女只能是孤老終生,淒涼死去。
所以,張氏的遭遇並非是孤例。
娘家人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打碎了牙往肚裡面咽。
但不想張氏有一個弟弟,認為姐姐死的冤屈,遂將夫家一干人,告到了聊城縣法院,認為是他們逼死了姐姐。
縣法官是一個剛剛上任的年輕的司法官,初生牛犢不怕虎,依「搶奪犯姦婦女罪」,判了夫家六人有罪,帶頭主謀要被流放千里!
判決一出,縣城譁然。
夫家不服,上訴到東昌府。
東昌府法院改判,夫家無罪。
弟弟不服,又上訴到山東按察使衙門。
山東按察使衙門,維持了東昌府的判決。
案件原本到這裡就結束了,不想張生並不放棄,他千里迢迢,跑到京師來告狀。
而且他非常聰明,沒有直接到刑部、大理寺,而是先去了《三文日報》。
於是,這件事就被捅了出來。
隨後在朝堂里掀起了風波。
——隨著這些年改革的推動,隆武帝一直在有意無意的罷黜頑固的老官吏,啟用思想開明的年輕官員,漸漸的,在朝堂上形成了一股改革開明派,他們對於婦女喪偶改嫁之事,趨向包容,因此,面對東昌府張氏一案,他們都認為聊城縣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後面的東昌府和山東按察使衙門,都是曲解了法律,或者是屈從了固有的惡俗。
因此,他們主張重審。
但另一派卻堅決以為,東昌府和山東按察使衙門的判決是正確的,更何況,自大明開國起,就大力鼓勵孀婦守節,張氏試圖改嫁,已經是違反了良善,夫家問責,何罪之有?如果問責了夫家,以後是不是要放任婦女改嫁了呢?
兩派激烈爭辯。
但大明有律法,隆武帝有詔令,司法問題,不是行政官員可以關涉的,連內閣都不行,一切都得看刑部和大理寺。
於是,戰場轉移到了刑部和大理寺。
雙方旗鼓相當。
關鍵時刻,一個人站出來反對重審。
其人叫姚文然。
他是兩春坊出身,是太子的老師,朝里朝外很多人都知道,他和太子走的極近,是為太子的心腹。
案子鬧的這麼大,《三文日報》連日評論,太子不會不知道。姚文然站出來反對重審,事先不可能沒有和太子商議。
也就是說,姚文然所說,應該就是太子的意見。
因為姚文然的關鍵所說,刑部大理寺遂定論,東昌張氏一案,不再重審,以山東按察使衙門的判決為最終判決。
……
返京途中,隆武帝朱慈烺看到了這個案子,他眉頭不由就皺了起來……
……
臘月十六,隆武帝回到京師。
太子朱和埕帶文武眾臣出京師二十里迎接。
高斗樞向朝廷奏明。
隆武帝明確表示:打!
——羅剎人貪得無厭,不認道理,只認血火,要保黑龍江,沒有其他辦法。
如此,內閣軍機處戶部兵部又迅速轉動起來,調派兵馬,往遼東輸送糧草輜重。
隆武二十二年七月,海參崴將軍馬科病故,朝廷以閻應元代之。
八月,隆武帝朱慈烺令太子朱和埕監國,他則親自出京,巡視遼東。
雖然只是到瀋陽,沒有繼續往北走,但沿途看到的一切,卻讓他充滿了信心。歷經十年,遼東已經漸漸恢復了生機和活力,沿途道邊,到處都是開墾出來的良田,農夫在其間勞作,幾十里的範圍里,必有一處大的屯子,道路寬敞,商賈車輛絡繹不絕,途徑的州縣雖然稱不上繁華,但人口卻已經有相當的規模了,等到了遼陽瀋陽,眼中看到的情景更是讓朱慈烺欣慰。
建虜潰敗時,縱火焚城,遼陽還好,只有半個城被殃及,但瀋陽卻是全城化成了灰燼和瓦礫,但歷經十年,瀋陽已然是恢復了一個七七八八,全城人口超過了十萬。
這是大明朝廷源源不斷支援遼東之力,也是內閣和高斗樞的治理之功。
隆武帝在遼東視察了一個月,直到年末十二月,方才返回京師。
這段時間裡,京師發生了一場大案。
準確的說,並不是京師,而是千里之外的山東。
——山東東昌府聊城縣一婦女張氏,夫死,守寡三年,困苦,養不起兒女,遂向當地縣衙呈送狀子,請求改嫁,夫家聽聞,十分惱怒,認為她有辱門風,叔伯子侄上門辱罵,激烈處,甚至是動手毆打了張氏,張氏羞忿,遂跳河而死。
雖然人死了,但娘家並沒有吱聲。
宋代以前,婦女改嫁甚至離婚都是常見的事情,但宋代以後,隨著程朱理學的興起,「從一而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漸漸成了主流,明中期更是到了一個畸形的高峰,婦女開始裹足。
在這個時代里,婦女改嫁是一件相當丟臉的事情,雖然朝廷沒有明令禁止,律法說「凡婦人夫亡之後,願守志者,聽。欲改嫁者,母家給還財禮,准其領回。」明中後期以後,南方地區喪偶婦女改嫁,也已經是比較普遍,名臣楊士奇,他的母親就是改嫁的。
但在山東,在北方的一些頑固省份,婦女改嫁依然一件相當艱難的事情。很多婦女只能是孤老終生,淒涼死去。
所以,張氏的遭遇並非是孤例。
娘家人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打碎了牙往肚裡面咽。
但不想張氏有一個弟弟,認為姐姐死的冤屈,遂將夫家一干人,告到了聊城縣法院,認為是他們逼死了姐姐。
縣法官是一個剛剛上任的年輕的司法官,初生牛犢不怕虎,依「搶奪犯姦婦女罪」,判了夫家六人有罪,帶頭主謀要被流放千里!
判決一出,縣城譁然。
夫家不服,上訴到東昌府。
東昌府法院改判,夫家無罪。
弟弟不服,又上訴到山東按察使衙門。
山東按察使衙門,維持了東昌府的判決。
案件原本到這裡就結束了,不想張生並不放棄,他千里迢迢,跑到京師來告狀。
而且他非常聰明,沒有直接到刑部、大理寺,而是先去了《三文日報》。
於是,這件事就被捅了出來。
隨後在朝堂里掀起了風波。
——隨著這些年改革的推動,隆武帝一直在有意無意的罷黜頑固的老官吏,啟用思想開明的年輕官員,漸漸的,在朝堂上形成了一股改革開明派,他們對於婦女喪偶改嫁之事,趨向包容,因此,面對東昌府張氏一案,他們都認為聊城縣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後面的東昌府和山東按察使衙門,都是曲解了法律,或者是屈從了固有的惡俗。
因此,他們主張重審。
但另一派卻堅決以為,東昌府和山東按察使衙門的判決是正確的,更何況,自大明開國起,就大力鼓勵孀婦守節,張氏試圖改嫁,已經是違反了良善,夫家問責,何罪之有?如果問責了夫家,以後是不是要放任婦女改嫁了呢?
兩派激烈爭辯。
但大明有律法,隆武帝有詔令,司法問題,不是行政官員可以關涉的,連內閣都不行,一切都得看刑部和大理寺。
於是,戰場轉移到了刑部和大理寺。
雙方旗鼓相當。
關鍵時刻,一個人站出來反對重審。
其人叫姚文然。
他是兩春坊出身,是太子的老師,朝里朝外很多人都知道,他和太子走的極近,是為太子的心腹。
案子鬧的這麼大,《三文日報》連日評論,太子不會不知道。姚文然站出來反對重審,事先不可能沒有和太子商議。
也就是說,姚文然所說,應該就是太子的意見。
因為姚文然的關鍵所說,刑部大理寺遂定論,東昌張氏一案,不再重審,以山東按察使衙門的判決為最終判決。
……
返京途中,隆武帝朱慈烺看到了這個案子,他眉頭不由就皺了起來……
……
臘月十六,隆武帝回到京師。
太子朱和埕帶文武眾臣出京師二十里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