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而這家賣乾果的,本身就是這市場裡效益最好的幾家之一,人家一看這個情況,直接就走了,據說現在在別的市場還是乾的很好,這些霸占攤位的人反倒是沒賺到多少錢。

  總有一些人不想好好做生意,這種人白松沒少見,聽了這個情況,白松問了一下這些人的信息,心中瞭然。

  這種事發生在眼皮子之下,先找證據吧。

  出了市場,白松的本子上已經記好了信息,和三米一匯合,就確定了嫌疑人,確實就是這些人,住址也就在東三院平房那邊。

  白松安撫了一下大姐,給她登記了一下信息,就讓她先回去,然後給所里打了電話,叫了馬希一起出來,再帶個輔警,一起去一趟。

  第一百八十八章 艱難的證據鏈1

  在車上,馬希就和白松討論了這個問題。

  第一,這個行為是否屬於盜竊?

  第二,如果算盜竊,價值怎麼算?

  這個就存在一個問題,這頭豬,到底是有主物還無主物?抱走豬的人,是知道豬有主人,還是認為豬是無主的呢?

  這個其實很有趣。

  手機在地上,我們撿起來,拿走了,這個算是拾得遺失物,有人來找,這個算是不當得利,民法上的問題,返還即可。不返還對方可以告你侵占,也能把手機要回去。

  那麼,為什麼沒有鎖的自行車放在外面,就不算是遺失物呢?

  這個就不得不考慮生活習慣了。

  我們通常認為,手機放在外面了,就脫離看管了,手機不應該放在外面,因此丟了就是脫離控制了,撿走了也不能算是盜竊。

  但是自行車本身就是放外面的,即便我沒有鎖,也並不認為我喪失了對自行車的控制,直接騎走就算是盜竊。

  因此,生活習慣,完全可以影響法律的定性。

  那麼,豬呢???

  當然是類似於自行車。

  這就好像農村的牛、豬,甚至城市裡的狗,有的一看就知道是家養狗,想抱走占有,就屬於盜竊,因為這些動物它們並沒有脫離主人的看管。而主人的主觀意識也不算是遺失或者放棄了對於自己寵物的占有。

  而且,就算是小商小販,都知道這個豬是誰的,天天在這附近轉悠的幾個小混混,怎麼可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有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扛走了豬,那就肯定是盜竊無疑。

  第二就是,怎麼算價值?

  派出所最怕的也就是這個問題了,物價部門,有時候不給估價。

  物價局不是萬能的,這個活物怎麼估價,還真的有些麻煩哩……

  不過也不是沒有辦法,到時候再聯繫畜牧農業部門開證明唄……

  「行,沒白學」,馬希和白松聊了一會兒,被白松說服了,本來他也覺得沒啥多大的事情,但是聽白松這麼一說,這是妥妥的盜竊,而且應該還是有預謀的,應該打擊,「你這很快就是法律專家了啊。」

  「扯啥啊……馬哥你就是考我的吧。」

  「哈哈,行。」馬希沒有多說什麼,把車子停好了。

  東三院白松很熟了,很容易就找到了要找的地方,到了之後,白松一樂,就是這了,這不裡面還有豬叫呢?

  但是怎麼聽豬這個聲音,像是被翻身要宰殺了??

  說時遲,那時快,只見白松和馬希二人,聞聲而動,快馬加急,威風凜凜,奮而推門,大喊一聲:「刀下留人!」啊不對,「刀下留豬!」

  兩個在院子裡準備殺豬的小伙子都傻眼了……

  他們平時也不住在這裡,但是這裡的房租很便宜很便宜,所以也就在這附近搞了個平房,用於平時偶爾使用,這次搞了頭大肥豬打算在這裡殺了。

  話說現在的年輕人,恕我直言,有幾個,會殺豬?

  因此,雖然這頭豬可能已經抓來有一段時間了,但是還活著。倆大小伙子,不敢殺。

  兩個小年輕看到衝進來的四名警察,第一時間就傻了,這是什麼劇情?

  其中拿著刀的那個,連忙把刀扔掉了。

  白松帶著執法記錄儀,直接就問道:「豬,哪裡來的?」

  「啊?這個,撿的撿的。」個子高一點地說道。

  「對,對」,矮個子連忙搭話:「撿的,看到路邊有個沒人要的豬,我們就給撿回來了。」

  「你們天天在那附近,你們不知道這豬是誰的嗎?」三米聽了都有些氣急,直接喊道。

  三米這話一說,白松心裡咯噔一下,但是又不能表現出什麼。

  麻煩了。

  這麼一問,這倆人肯定想明白了,咬死不承認,又如何?

  果然,倆人一聽,立刻答道:「不知道不知道,我們也是第一次看到有這麼一頭豬,不知道有主。」

  「行了,別那麼多廢話,先跟我們回派出所。」馬希揮了揮手。

  這兩個人有輛麵包車,白松和三米負責把這頭豬拉回去,馬希和另外一名輔警負責把人帶回去。

  把豬抬上了車,鎖好後備箱的門,白鬆開著兩個偷豬賊的車向所里駛去。

  「松哥,我剛剛是不是說了不該說的話。」在車上,三米有些後悔。

  「沒事,這個事你不說,他們肯定也不會承認的,跟你沒啥關係。」白松擺擺手,有些話不說也是無所謂的。

  「唉,下次這種場合我就不說話了。」楚三米可不傻,剛剛也是著急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