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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錄音片段里流出的,是方琤的聲音。

  這是上個月,蘇覓來找她諮詢法律問題的時候錄下的。

  錄音顯然被技術處理過, 對方巧妙地把話語順序移花接木,拼接成一句新的話。

  本來很正常的回答,和這篇文章放在一起,卻變了一種味道。

  另外還有幾張打了碼的照片——

  方琤在A大做法律講座時的照片;

  方琤和顧淵回一中參加校慶,握手走在校道上的背影;

  方琤在A集團一層大樓里與王總交談的照片……

  最後,還有一張十三年前某個學校貼吧的截圖,貼吧名字是「s市實驗中學」。

  【樓:有人認識初二6班的女神F嗎?聽說她的父親是罪犯,學校怎麼還收這種人啊?】

  1樓:「真的假的?別嚇我。」

  :「真,我跟F同班。F是跟她媽媽姓的,有次我無意中看到,學校發的信息表直系親屬那欄,她從來不填寫她的父親。」

  3樓:「回樓上!你也知道她是單親家庭?不過我不知道她父親是罪犯,我只知道她是小三的女兒!我好幾次撞見她媽媽跟不同的男人走在一起!」

  4樓:「大吃一鯨!沒想到所謂的女神竟然是小三和罪犯的女兒?」

  5樓:「罪犯和小三的女兒,怪不得這麼喜歡搶別人喜歡的男生呢,呵呵。」

  ……

  校園欺凌本來就是網絡上的敏感話題,這篇煽情的文章一出,再被大V一轉發,一石擊起千層浪。

  轉發和評論數量持續暴漲。

  網友A:「我去!欺凌者也太囂張了吧!這說的還是人話嗎?沒有證據就定不了罪嗎?」

  網友B:「我也是校園暴力的受害者,雖然已經從學校畢業,但也花了好幾年才走出陰影,現在仍然每天在做噩夢,恨不得施暴者下地獄。我真的不知道W姑娘是怎麼度過這些年的,希望善惡有報,校園欺凌者應該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網友C:「這照片背景,不是A大和S市一中嗎?我們母校什麼時候出了這種敗類了?」

  網友D:「最美×××?錄音里的說話方式很像是法律工作者,這位F小姐,不會是之前在法律救人的那位最美女律師吧?」

  有好事者立刻把當時的視頻翻了出來。

  網友E:「她在視頻上說,她以前被渣男欺騙打過胎,細思極恐,不會是初中那會跟別人爭男人墮胎吧?」

  網友F:「雖然說一個人的出身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但是早戀、打胎、校園暴力,我能說真不愧是罪犯和小三的女兒嗎?」

  網友G:「樓上會說話就多說點!」

  網友H:「真是諷刺!有人認識F小姐的男朋友嗎?希望他知道她的真面目!」

  偶爾有幾條質疑事情真實性的評論。

  網友I:「記者蘇覓?這不是那個上次造謠小安安事件的記者嗎?她的文章能信?」

  網友J:「這記者上次還沒道歉呢?現在又跑出來蹦達了?還有這種雞湯式的文章,模稜兩可的配圖,是要表達什麼?新聞不是要合乎客觀實際嗎?」

  網友K:「這學校貼吧截圖是S市實驗中學,為什麼照片又是S市一中?」

  網友L:「就憑博放出的這幾張照片和截圖,根本看不出有用的信息,也證明不了什麼啊?就貼吧的截圖,隨便找個人也能偽造。沒有確切的證據前,大家還是不要被帶節奏了,博有更多證據嗎?」

  但這些質疑很快被憤怒的謾罵聲淹沒。

  不僅如此,有人還在這基礎上添了一把火。

  網友M:「有知情者爆料,這個女律師就是最近那鬧得紅紅火火的A集團事件的代理律師!」

  網友N:「什麼?真的假的?」

  網友O:「真的,沒看到有一張照片裡,和她站在一起的,就是A集團的王總嗎?」

  網友P:「臥槽!還真是!就是她害得那對母子家破人亡?這哪是什麼最美女律師,分明是法律人的恥辱。有這種人在,只會助紂為虐,法律就是個狗屁!」

  網友Q:「果然什麼樣的父母出什麼樣的孩子,罪犯的女兒也是罪犯!」

  網友R:「博為什麼要給她的照片打碼?這種人直接放出來就好!」

  ……

  兩個熱點事件被關聯在一起,直接把熱度推上了一個高峰。

  網友議論不斷,這其中什麼難聽的話都有。

  方琤緊握著手機,思緒有片刻的空白。

  像是傷口被人粗暴撕開,深埋在箱底的記憶被強行撕扯出來。

  文章里提及的W小姐。

  這是一個幾乎已經從她的記憶里消失的人——

  吳芸芸。

  方琤失神片刻,沒再看下去。

  她關掉頁面,收起手機,面色嚴峻地走出辦室。

  辦室外的格子間裡,杜曉玲正在把自己的東西收拾進紙箱裡。

  看到方琤從辦室里出來,她放緩了手上的動作。在方琤從她身邊經過時,她故意提高聲音,幸災樂禍地說:「呦,有些害群之馬啊,就是連天都看不過眼,要趕著收拾她呢。」

  方琤沒理會她,向陸嘉言請了假,便離開了律所。

  ***

  直接把手機關機,方琤獨自一人走在大街上。

  她的步子很慢,仿佛漫無目的。

  街上人來人往,車水馬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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