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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慢慢的生客變熟客,熟客又帶新客,生意開始越來越好,上個月賺的錢扣掉房租和各項成本開支,她還賺了點,雖然還不多,但溫喬相信,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溫喬大大的鬆了口氣,她這兩個月雖然臉上還是笑呵呵的,但晚上回家算帳的時候也壓力很大,為了盤下這家店面,她把這幾年存的錢都投進去了不說,還又咬牙借了些,家裡好不容易還清的債為了這家店又背上了,要是生意還不好,她手上的錢也撐不了多久了。

  好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如果沒有什麼意外,只要她勤快點,再過幾年,說不定就能開上一家小飯館,再存點錢,等手裡寬裕些了,不說買房,先租個好點的房子,到時候把奶奶和大伯都接過來,一家團聚,她就心滿意足了。

  但生活卻在溫喬毫不設防的時候給了她當頭一棒。

  在她繫著圍裙拎著外賣一身油煙味的時候,讓她在高檔寫字樓的電梯裡遇見西裝革履、高貴氣派的前男友。

  第二章

  溫喬不是沒想過會在臨川市遇見宋時遇,但是卻絕對沒想過,會在這種情形這種境遇下相遇。

  她低頭看了看自己因為著急出門嫌麻煩沒有摘的圍裙和手裡拎著的一袋外賣,默默的角落挪了挪,順便壓低了頭上戴著的棒球帽的帽檐,餘光卻忍不住從帽檐下溜下去,穿過前面站立的幾條腿,精準的落在那雙錚亮的皮鞋上。

  宋時遇從電梯外走進來的那一瞬間,溫喬恍惚間記憶被拉回到了好多年前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

  她推開門,窗邊做試卷的少年宋時遇聞聲轉頭看過來,黑髮黑眸,轉過來的半張側臉清冷古典,神情疏淡。

  在遇到宋時遇之前,她見過最好看的人就是學校里被公認為校草的某位學長。

  宋時遇比他好看了一萬倍。

  溫喬沒有任何緩衝的直面了宋時遇的美貌,對她的衝擊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就一眼,就硬生生把她對人類的審美拔高了好幾層樓。

  而彼時她剛以五十塊錢的價格賣掉了一頭又黑又長的長髮,頭髮被削的又短又薄,因為整個暑假都在田野山間瘋跑曬的皮膚黝黑,身上穿的是某個堂姐不要了的舊衣服,身材還沒有二次發育,瘦的像根豆芽菜,完全就是個沒有張開的野小子。

  她和宋時遇簡直就是雲泥之別。

  說句「仙畜有別」都不過分。

  那時候她曾經誤以為宋時遇的特別是因為他是城裡人,所以在他們那一群鄉下人里才會顯得那麼鶴立雞群遺世獨立。

  後來她才發現,原來宋時遇和他們並不是城裡人和鄉下人的區別,而是宋時遇和絕大部分人類的區別。

  時隔多年,西裝革履的宋時遇非但沒有長殘,反而徹底褪去少年時的青澀稚嫩,稜角愈發分明清晰,從她的角度隱約可以看到他走勢陡峭的鼻樑和緊窄流暢的下顎線條,清冷氣質更添幾分矜貴,如高嶺之花高不可攀。

  那種區別於普通人類的高貴氣質自然而然的散發出來。

  以至於電梯裡的所有人在他進電梯後都自發的挪動,最後空出一塊在這電梯裡顯得過於寬裕的地方來供他站立。

  而溫喬在宋時遇進電梯後目光掃過來的前一秒低下頭,讓帽檐擋住了自己的整張臉,後背都繃緊了。

  聽說宋時遇在A市開了公司,難道就在這棟樓?

  怎麼會想到那麼巧,A市那麼大那麼多的寫字樓。

  他的公司居然就在離她不到兩公里的地方?

  溫喬倒不是怕遇見他,只是她現在的樣子實在不大適合和看起來事業有成風光無限的前男友偶遇。

  溫喬低著頭盯著自己的圍裙,自己這身打扮很有可能會被宋時遇誤認為她是外賣員或者是飯店小工。

  宋時遇對她說的最後那句話讓她這麼多年都耿耿於懷,她咬著牙一天只睡五個小時打三份工的時候,除了還債,胸口裡也憋著一口氣,想要向他證明——雖然她沒有走那條他為她計劃的路,但是她也能夠靠自己的雙手過上好日子。

  但如果現在被宋時遇看到了,豈不是都白費了?

  這麼想著,她又默默的往角落裡縮了縮。

  *

  電梯走走停停,電梯裡的人也在進進出出。

  到第十五層的時候,電梯裡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後三個人。

  姚宗扭頭看了眼角落裡剩下的最後一個人,在她身上的圍裙和手裡拎著的外賣上掃了眼,不甚在意的對身旁的宋時遇說:「騰越的周總都約了你好多次了,電話都打到我這兒來了,我也不好回他,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這個周末去一趟唄,再推,怕是要把這位老總得罪了。」

  宋時遇目不斜視,不置可否。

  姚宗用手裡的文件輕拍了下他,嘴角勾起一抹壞笑,語氣促狹,帶著點幸災樂禍:「誰讓你這麼招蜂引蝶,一見面就把周總的女兒的魂給勾走了,這位大小姐可來公司堵了你好幾次了,你都不給面子,這才把她爸那尊大佛搬出來壓你,要我說,那周小姐長的挺漂亮的,身材又好,你試著接觸一下也挺好的。」

  宋時遇沒接話,只是冷淡的瞥了他一眼,收回目光時餘光不經意掠過角落裡那團縮著的人影,沒有停留。

  姚宗即使收住了,臉上還是笑嘻嘻的:「開玩笑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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