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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追上來的腳步。

  只有一陣聽不清晰的呢喃,只有潔白的花瓣被啃噬枯萎,腐爛一地。

  「大叔,為什麼要視而不見?」男孩在他身後,聲音幾乎破碎,「為什麼把我一個人留在這種地獄。」

  第83章

  大叔一定以為我很生氣吧?

  真可惜。

  我沒有那種情緒啦。

  想殺大叔的那天晚上也是。

  只需要一個指令。

  不管是誰,不管他在哪兒,我都不會有半點遲疑。

  殺人其實沒什麼難的,只要做好被殺的準備,只要隨時歡迎有人剖開我的喉嚨,我就做好成為亡命之徒的準備了——聽起來很簡單吧?

  付出四年的時間學會渺視生命,再耗費大概兩年來踐踏曾經的自己——真的很簡單,比撕毀一張無垢的白紙都要簡單。

  成為這樣的人會下地獄嗎?

  感覺還挺適合我的。

  但那天很奇怪。

  我忘了要怎麼形容那種感覺。找不到任何解釋,任何修飾。

  就是覺得,真的好奇怪。

  明明在進屋之前,在擊倒大叔之前,我的腦海中排演過無數種殺死他的方式。

  我將抓著他的頭髮一路拖行至洗手間,直到他溺斃而亡。我喜歡製造窒息、溺水和意外死亡,這樣就不會有血跡和DNA指向我,也不會弄髒我新買的球鞋了。

  簡單,高效,而且乾淨。

  或者換個新穎些的點子吧?把他綁在床上,用膠布貼住嘴裡的兩條軟管,一條連接硫酸瓶,另一條連接純淨水,然後讓大叔做生死選擇,怎麼樣?

  明明最開始是這樣打算的。

  因為辦完這些事,我要去剛才路過的麵包店,買一盒奶油蛋糕。

  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如果沒有揭開白布,如果沒有看到那些畫——我和大叔之間,應該也不會有任何多餘的交集。

  亞麻布上沾著一團鉛白與鎘黃的混合物。沒有形體,只有冬雪與銀杏的色塊。

  畫作到底想要表達什麼,它到底在展現什麼樣的情感。

  答案只有我和大叔知道。

  因為這是我們之間的秘密。

  曾經的秘密。

  從那幅不成形的畫中,我知道了一件事。

  大叔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陪著我走向法庭,會在兒童樂園和我一起吃冰激凌,隨隨便便就構思出一座虛擬城市的大叔——那個被小時候的我崇拜著的,溫柔到每次流淚都會想起的大叔,已經不見了。

  所以我改變了主意。

  我決定不殺他了。

  即使一無所有,即使落魄到了這般境地,即使連我的存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大叔也依舊是一個很奇怪的人。

  明明只有乖乖聽話才能得到一塊蛋糕,大叔卻不需要我聽話,也不需要我為他殺人。只要我裝作無辜,搖一搖大叔的手臂,可憐一點,可愛一點,他什麼好吃的都願意買給我。

  原來,只要眨眨眼睛,只要不亂發脾氣,我就能從大叔那裡得到一塊蛋糕。

  我喜歡蛋糕,喜歡糖果,也喜歡甜食,可惜爸爸不允許。

  他說我會牙疼,會哭著後悔今天的決定。

  人和人之間總會誕生出一種奇奇怪怪的聯繫,不是嗎?比如待在某個特定的人身邊,情不自禁就想和對方肢體接觸,比如收到一個無法抗拒的邀約。

  就這樣,在某一天早晨,我動了一個念頭。

  如果讓大叔喜歡上我的話,我們的關係會變得多麼不堪呢?

  好想看。

  我決定步步設套——誘騙他了解我,誘騙他對我欲罷不能。這是我第一次對某人惡作劇。

  尤其是每次失手被大叔欺負,我其實可以掙脫,甚至有能力一下敲碎他的頭骨,可我不想這麼做。我感覺……大叔看我的眼神里,有著我無比渴望的東西。

  當他親吻我的嘴唇,當他被我迷得神魂顛倒,想要拒絕卻不由自主在我體內馳騁的時候。

  當他說出喜歡我,愛我的時候。

  心臟熱熱的。

  仿佛一隻還不會飛的小伯勞鳥,蹦著蹦著,就能躍向高高的藍天。

  人是會對溫柔與善良動心的。我以前在書上讀到過——在那樣的人身邊,一旦品嘗到了人生的滋味,一旦想要共度餘生,一旦待在他的門前便不願離去。

  那麼,一定是喜歡,一定是愛。

  因為我喜歡大叔。

  因為我愛他。

  所以。

  ——我要結束這一切。

  ***

  距離下一班列車還有十九分鐘,公交站牌的顯示屏正有序地跳著數字。

  裘世煥聚精會神地看向屏幕,低頭確認手機上的地址。

  他穿了一件連帽夾克,帽子是狐毛邊飾的,戴上後小半張臉都隱藏在軟絨的毛髮間。出門前,裘世煥又特意從衣櫃找到一件圓領針織衫,底色偏白。

  他站在大街上,外套的拉鏈敞開,揣兜的手時不時撥弄起褲子上的金屬墜飾。

  沒過多久,不遠處的巷道里,慢吞吞地走來一名短髮女生。

  對方套著長款的藍色毛衣,毛衣上的圖案是一排金燦燦的小鴨子。裘世煥的視線不由在最後一隻小鴨身上停駐。

  「啊,你好。」似乎注意到少年略帶好奇的目光,女生將提包放在座椅邊,朝他笑了笑,「你也在等車嗎?要不要一起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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