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錢不夠好說啊,」吳辰東又說話了,看來他是不讓老房家把這個新房買了誓不罷休:「你養兒子白養了?錢不夠讓冬子拿啊!」

  轉頭又問房冬:「來個痛快的,這錢你拿不拿?」

  房冬直懵,我當然想拿,可我也得有才行啊。

  「拿,拿……」不這麼答怎麼辦?只能這樣說了。

  再看吳辰東又接著來了:「你們老倆口不知道吧?他們時代美食城開業半個月就掙了幾十萬!加上放放從我這兒訛走的嫁妝,就是給你們買套新房都問題不大!」

  這……這這,吳辰東搞什麼名堂?

  當房冬看到吳辰東和吳放放趁人不注意擠眉弄眼時,終於明白了,他要出錢,怕自己的父母不同意,借了自己和吳放放的名。

  果然,吳辰東把臉轉向了吳放放:「怎麼樣,聽說你和冬子的錢由你管著,你也不說主動點表示一下,莫非是逼著冬子說啊?」

  吳放放把手機往桌上輕輕一磕:「這事兒還用說嗎?我和冬子說過的啊,我說咱們一結婚就在後面麗日給阿姨和叔買套房。」

  你特麼啥時候和我說過了,這戲演的,父女倆真默契。

  用意明顯,但房冬卻不願意。

  不是不願意給父母買房,而是不想花吳家的錢。

  做生意已經拿人家280萬了,哪還有臉讓人家給自己的父母買房?

  這錢是算借的還是算送的?

  就算是借的也不合適,這麼做的話,自己的底線可就又被突破了,沒有女朋友之前最看不上那些吃軟飯的,沒想到自己最終吃的一點也不比別人硬,這套房一買就不是軟飯了,徹底成稀飯了。

  這下讓房冬難辦了,如果說不買吧,怕母親失望,如果說買,那就肯定得花人家吳辰東的錢了。

  還是不能買,回家後把這事和母親說清楚就行,可當下又該怎麼說呢?

  總不能說吳辰東和吳放放倆人說瞎話吧?

  房冬正在這兒不知怎麼應對這事,吳放放又說話了:「我想起來了,冬子可能真不記得我和他說過這事了,那天我和他說時,正是我們慶祝營業額超五萬那天,他和胖子他們高興,喝得醉熏熏的,我白說啦!「

  艾瑪,連自己喝醉都編出來了。

  正要說話,吳放放站起身走了房冬的身後,悄悄伸出手在房冬後背掐了一下,然後笑著對呂青華說:「阿姨,其實這兩天我已經開始看房子了,看了兩套都不滿意,我換了家中介,他們手上房多,我還沒來得及看呢,肯定有合適的!」

  「還,還是別買了吧,你們掙點錢也不容易,這房等我們把舊房賣了自己買。」母親終於做出了讓房冬滿意的表態,剛才還擔心她毫不客氣地見便宜就占呢。

  「不行,」吳放放把嗓門還提高了:「您和叔都歲數大了,該退休安享晚年了,我和冬子結婚後,房家的事就由我做主了,這房馬上買,反對無效!」

  第371章 就當定婚了

  「做主還輪不到你,在你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孝敬老人那是應該的。」吳辰東說完吳放放又來勸房建設,楊靈也在一旁幫腔。

  稀里糊塗地,就把買房這事給定了。

  倆人的婚事是這次聚餐的主題,經吳辰東提議,最後把日子定在了9月28日,農曆八月廿八,雙二十八。

  吳辰東這麼定也是有考量的,安平本地的習俗是農曆雙日子娶妻,單日子回門,也就是男方在雙日子辦喜事,女方在單日子辦。

  本來10月2日也是個好日子,但考慮到國慶長假可能很多朋友會出行,不能來參加婚禮,所以就選到了國慶節前。

  「你爸這麼安排純粹就是怕朋友不在,隨禮的人少。」房冬悄悄對吳放放說。

  「廢話,那他隨出去的禮不得往回收一收啊?」

  沒想到倆人的悄悄話讓吳辰東聽到了,哈哈大笑著告訴房冬,就是有這方面的考慮。

  楊靈跟著補充說這些年吳辰東光隨禮也不知隨出多少萬了,關係一般的一千元,這是最少的,關係好一點的、重要一點的朋友就是三五千,更多的就不能說了。

  安平這個地方有個很不好的風氣,婚喪嫁娶隨禮都出手都比較重,不要說吳辰東這樣的大腕,就是普通老百姓之間也是少則五百多則一千。

  過去一直是婚禮和葬禮收錢,合稱紅白事業。

  參加婚禮和葬禮的慶祝和答謝宴在安平被稱為上事業。

  如果某人最近一段時間參加的紅白喜事比較多的話,通常會被人調侃為事業心較強。

  不知從哪年開始,又多了一項必須參加的事業,那就是孩子12歲生日慶典,在安平被稱為圓鎖。

  圓鎖的由來倒確實是一個老風俗,孩子從生後到一百天的時候,由家裡的長輩,通常是爺爺奶奶,給孩子用麵粉蒸一個面鎖(就是一個大大的環形麵食,吃起來和饅頭完全一樣)在孩子的脖子上套一下,有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寓意。

  到十二歲時,孩子從童年步入少年,再舉行個儀式把鎖打開。

  之前這都是在自己家裡辦的事,有很多人根本就不走這個程序,可最近這些年,圓鎖的慶典搞得絲毫不比婚禮規模小,別管小時候帶沒帶過鎖,到了十二歲都要開鎖,目的嘛,以房冬的觀點看,除了收禮以外,順便從小培養孩子愛錢的習慣。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