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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大媽說,譚立鵬不是那種全國各地到處跑的業務員,他只在附近幾個縣城跑,三五天就回來一次,這次時間長沒回來是因為在外地出了車禍後,住了很長時間的醫院。

  「聽老譚說差不多全好了,我估麼著用不了幾天就該回來了,怎麼沒把他撞死呢?」胡大媽忿忿地說。

  房冬好像又看見了以前的胡大媽,咒人不眨眼。

  胡大媽恨譚立鵬是因為這小子不要臉,本來秀秀就沒看上他,他還自以為秀秀配不上他這個未婚青年,整天勸秀秀趁孩子小不記事把孩子送人,他把秀秀娶回家。

  秀秀不管怎麼拒絕他也無濟於事,還是那麼自戀,胡大媽在家時他不敢,只要胡大媽一離開家去小吃城,他就溜進家裡來纏秀秀,怎麼說也是鄰居,秀秀有點抹不開臉轟他。

  哪知這小子得寸進尺,有一次要對秀秀動手動腳,多虧王小咪聽見秀秀的喊叫聲,過來把他轟了出去。

  沒想到這王小咪還是有些正義感的,房冬心想,原來看人還真不能從一方面看,胡大媽不也是這樣一個人嗎?

  自那以後,這小子老實了幾天,可沒過多久就又嬉皮笑臉地趁胡大媽不在進了家門,雖然再沒敢動手腳,可搞得秀秀很煩,別管你怎麼生氣,他就是一副笑臉,好話不停地說,就是賴著不走。

  這就是傳說中的滾刀肉吧?

  不過這也與秀秀性格上的孱弱有關,打房冬認識她那天起,就沒見她大聲說過話,更沒和人紅過臉,去年在夜市上和那位劉哥論理算是她的極限了。

  「唉,不說這些糟心事了,看你忙成這樣,大媽也幫不上你。」胡大媽一邊把桌子上被王小咪母子損壞的食材往一塊攏了攏一邊說:「要是秀秀回來,沒事兒的時候讓她幫幫你。」

  胡大媽這麼一說,房冬倒想起來了,哥幾個手粗腳笨地穿了這些天串串,馬小龍已經吃不消,自己也準備同意他的意見僱人穿串了,既然是僱人,那這錢為啥不能讓秀秀掙呢?

  和胡大媽一說,立刻同意。

  「冬子啊,本來幫你點忙真的不用給錢的,不過你要是天天穿這麼多串的話……」

  「對啊,偶爾幫一下是行啊,天天幫肯定不行的,秀秀姐本來就累了一天,這個報酬必須拿。」房冬忙說。

  「是這個理呢,要不然你不是還得從外面僱人嗎?你秀秀姐知根知底,你用著也放心啊!」

  房冬告訴胡大媽,外面的行情是按穿串的難易收費的,二分到三分一串,咱們就統一按三分。

  「行,你說了算,統一按二分也行!」胡大媽笑著說。

  按二分也行?才怪呢,房冬心裡想。

  第54章 再度生變

  中午到胡大媽家吃飯時,房冬對胡大媽說請秀秀姐穿串這事還得她幫著說說,秀秀的性格自己了解,怕她不會收自己的錢。

  「你秀秀姐從小就是個死腦瓜子,該懂的道理不懂,不該認的死理她咬住不放,幾棍子打不出一個悶屁來,說起她我就生氣,這事包在我身上!」胡大媽滿口答應了下來。

  ……

  第二天上午,房冬正在院裡的小桌子旁穿串時,秀秀就挎著一個大挎包回來了,和房冬打了個招呼後直接進了屋。

  「冬子,快來!」秀秀剛進門沒幾分,胡大媽就叫房冬過去。

  秀秀正在屋裡試衣服。

  「我說好看,秀秀還不好意思穿,讓冬子看看!」胡大媽說。

  原來叫自己進來是為這事,為什麼是自己呢?

  房冬不明白秀秀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一件寬鬆加長版的衛衣,不過圖案艷了些,淺豆青色底,上面印了幾朵大大的楓葉和一些橫七豎八的草體字母,一條緊身的白色牛仔褲。

  確實很漂亮,可秀秀覺得太潮了。

  「這還算潮啊,秀姐,你這也太老土了吧?」房冬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你聽聽,你每天換來換去那幾身行頭,哪像個年輕人?來,把高跟鞋換上!」胡大媽從一個鞋盒子提出一雙梅紅色的高跟鞋。

  「媽——」秀秀看了一眼房冬,有點難為情地說:「冬子正忙呢,你把人家叫來幹啥?」

  「叫冬子來給你參謀參謀,你不是總說媽的眼光有問題嗎?冬子的眼光比你強吧?」

  「他……一個小孩。」秀秀這麼一說,房冬才明白,原來自己在她眼裡是個小孩?

  「小什么小,人家都二十好幾啦!」

  秀秀只好提著鞋進裡屋去換,胡大媽告訴房冬,這一身是秀秀的東家小姐這次出門特意給秀秀買的。

  有人給秀秀說了個對象,國慶節出去玩了,過幾天回來後兩人要見面,胡大媽想讓秀秀穿著這身去,可秀秀不肯,嫌扎眼。

  等秀秀一出來,連房冬也有點傻了。

  沒想到僅僅換了雙鞋,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個子突然高了一截,身體也變得挺拔起來,要不是她那樸實到發土的小辨兒,房冬都不敢認了。

  憑空多了幾分艷麗。

  穿著這身去相親,唉,不知要便宜了哪個王八蛋啦!

  「咳咳!」秀秀衝著看得發呆的房冬喊了兩聲。

  「嘿嘿,好看。」房冬轉過頭對胡大媽說,以掩飾自己的一時囧態。

  「行啦,就穿著這身去相親!」胡大媽拍了板。

  「媽——我就原來的打扮,看得上就談,看不上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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