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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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紀迎春知道紀迎夏去劉家村小學教書已經是幾天後的事情了。她沒想到那個死丫頭竟然去當老師了。她心裡恨的不行。偷偷摸摸的去找了她娘李梅英。

  李梅英聽到紀迎夏去當了小學老師, 很是驚詫, 她一個沒爹沒媽的孤女, 怎麼可能當得了老師?

  不對, 她現在已經不是沒有靠山任她欺負的養女了。她現在是有遺產有未婚夫做靠山的紀迎夏了。所以她能去小學當老師很正常, 更何況只是去劉家村當老師, 並沒有去鎮上或者更好的學校當老師, 不是嗎?葉家隨便就能安排。

  雖然是在劉家村當老師,但對於現在處於水深火熱的紀迎春來說,也算是不錯的選擇了。

  「娘, 你說我能去當老師嗎?」她眼裡冒著莫名的光芒。期待的看著她娘。

  李梅英一怔,她遲疑得道:「這,這應該沒什麼辦法吧!」

  紀迎春莫測的一笑, 「娘, 這並不難,要知道我小姑父可是鎮中學的校長!讓他給安排個老師噹噹, 難道還不行嗎?」

  自從娘家搬了出來, 紀迎春看清了很多人很多事, 尤其是她千辛萬苦追來的丈夫, 對她的態度變化,真是顯而易見。此時此刻, 她不想承認汪明華娶她是有目的, 也不行了。既然丈夫靠不住, 她現在就想著找一份好的工作,不然她怎麼有力氣跟汪明華死磕到底呢?

  哼, 她知道,汪明華想跟她離婚,藉以擺脫她,想都不要想。她紀迎春是那麼容易擺脫的嗎?她會讓他知道,惹到她紀迎春是什麼後果,她會如附骨之疽般緊緊的纏著他,她的日子不好過,身為她的丈夫,怎麼不陪著她呢?

  李梅英為難得道,「迎春,這不行,你也知道娘跟你小姑關係不好,她一向看不起我!如果是紀迎夏讓她幫忙還有可能,我求她,她是不可能答應我的。」更何況,她還威脅過紀小姑!

  紀迎春想了想也知道這件事有點為難她娘了。她小姑一直不喜歡她,認為她懶惰,還喜歡欺負紀迎夏,所以怎麼會幫她呢?

  紀迎夏在學校教了幾天書,發現這些孩子上學讀書的困難,她原先以為這些孩子是因為沒認真學習,所以成績才會那麼差,後來,她發現班裡很多孩子沒有書本,甚至鉛筆本子都沒有,她就知道原因了。沒有書本上課不能更好的聽講,沒有本子,回去更不能做作業,這樣的學習效率,怎麼能好?

  星期天的時候,她自己出錢去鎮上買了些本子回來,這本子並不算貴,她還負擔得起。上課的時候,她把本子發給了那些沒有書的孩子,讓他們找有書的同學抄課本上的生字詞,然後拿回去練習。

  孩子們求學若渴,老師給發的本子,他們十分愛惜,每天抄到很晚才回去,沒辦法紀迎夏也只好陪著他們抄完才走,畢竟孩子們還小,她不在這陪著,萬一出了事情,就不好了。

  整個天霧蒙蒙的,一陣冷風吹起,天空慢慢飄起了細雨。葉錦程拄著拐杖,穿著一件軍大衣,站在劉家村小學門口,十分顯眼。雨,落在他的頭上,打濕了他的發,他毫不在意,一雙深邃的眼眸無意識的盯著遠處樹上的落葉。

  等到天快黑了,紀迎夏才從學校急急的出來,她看到葉錦程就那樣站在雨里,皺了皺眉,「你怎麼沒打傘?」

  聽到紀迎夏的聲音,葉錦程眼底閃過一抹淡淡的笑意,道:「沒帶!」

  紀迎夏不贊同的道:「既然沒有帶傘,下雨了,為什麼不回去?淋濕了,感冒了怎麼辦?」

  葉錦程上前一把拉住紀迎夏得手,勾起嘴角:「回去拿傘,你出來怎麼辦?再說,我身體好,不會感冒的。」

  「身體再好,也不是鐵打的。下次不許這樣了。」紀迎夏心底閃過一道暖流,她有血有肉,會感動很正常。或許她不應該排斥他的靠近,而是試著接受他,回應他。想到此,她沒有拒絕葉錦程拉著她手的舉動,任由他把自己的小手緊緊的包裹在他的大手裡。

  葉錦程感覺到小姑娘的乖順。嘴角無意識的越勾越大。

  「下雨了,今晚別回去了!」葉錦程拉著紀迎夏快步往家裡走去。

  紀迎夏遲疑道:「不回去,爺奶會擔心的!」

  葉錦程說道:「不會,他們肯定以為你在咱家過夜呢!」然後他拽拽小姑娘的手問,「冷嗎?」

  紀迎夏搖搖頭,「不冷,我穿的很厚!」

  葉錦程點點頭,「明天可能會下雪,所以今天穿厚點,免得明天凍到了。」

  兩人邊說邊走,一會兒到了葉家。葉以丹早早的回來了,在客廳看電視。

  紀迎夏以前在葉家也看過電視,她覺得很稀奇,可每次來都匆匆忙忙的,沒有仔細看,現在看到葉以丹在看電視,她忍不住看了幾眼。但她並沒有坐下來看,而是走到灶屋,幫劉志梅做晚飯。

  劉志梅看到紀迎夏來了,沒讓她幫忙,開玩笑,未來媳婦難得在她們家過一夜,她還讓她幹活,哪說得過去啊?再說人家還沒嫁進來呢,還算客人呢,哪有讓客人做飯的道理啊?

  紀迎夏見葉伯母實在不願她幫忙,有點無奈的站在原地,她坐著,讓長輩動手做飯,她心裡還是有點過意不去的。

  劉志梅看紀迎夏待在這裡不動,她笑了笑,喊她兒子過來,「錦程,趕緊帶迎夏去屋裡歇息,這裡用不著她幫忙!」

  葉錦程把紀迎夏拉進了自己屋裡,他把電燈開起。紀迎夏不適的捂捂眼睛。她們紀家村是沒有通電的,看到這比夜明珠還亮的電燈,她好奇的瞧了幾眼。

  「還有幾天才能抄完?」葉錦程問紀迎夏,他知道小姑娘由於擔心學生沒有課本,親自給他們買本子,讓他們抄生字詞回去練習所以就問道,他其實希望這些孩子能晚點抄完,因為這樣他就可以有藉口多留幾次小姑娘。畢竟明天有可能下雪,這樣的話,路就更不好走,天晚回去不安全,不是嗎?

  紀迎夏不知道她的心事,笑著道:「今天已經抄完了。」

  葉錦程悶悶的不吭聲了。心裡則在慢慢算著還有好久小姑娘才能過生日,暗暗發誓,只要小姑娘過了十八歲生日,他就把她拉去扯結婚證,反正他結婚報告早已經打了上去。

  這邊紀迎春心事重重的回到知青點,也沒做飯,待到汪明華養豬場回來,看到冷鍋冷灶的又是一陣冷嘲熱諷。農閒的時候,村里人可以休息,他們這些知青卻還要忙活,生產隊的養豬場,每天都要他們來餵食,鋤糞。所以他們還是要上工的。

  紀迎春嘲諷的看著汪明華道:「明華,咱們已經扯了結婚證,你以為你每天冷漠我,就能讓我跟你離婚?哼哼,想都不要想,你惹了我紀迎春,就一輩子別想擺脫我,哪怕死,你也要和我死一起!」

  汪明華眼裡閃過一抹狼狽,轉過頭把門關了,掩住了勾著頭看稀奇的知青們的目光。他冷淡的道:「紀迎春,你覺得這樣有意思嗎?我遲早要回城的,你覺得你以後跟我回去了,能過得好嗎?」

  紀迎春不屑的道:「回城?難道不是你騙我回娘家住的藉口?」

  汪明華沒有被拆穿謊言的尷尬,他反而理直氣壯的說道:「如果不是你受不了知青點的生活,你會願意回去?說來說去,還不是你自己太不堪!」

  紀迎春冷冷一笑,「是,我不堪。但,你也好不到哪裡去,我們天生一對,不是嗎?」

  汪明華狠狠的踢了一下旁邊的桌子,「既然天生一對,那麼還請你去做飯!」

  紀迎春涼涼的看了一眼汪明華,不屑的笑笑,諒他也不敢拿她怎麼樣,因為她知道,汪明華有多麼愛面子,所以算準了他不敢跟她徹底撕破臉,畢竟雖然她被娘家趕出來了,可她到底還是紀家村的人,如果他虐待了她,紀家村的人就會饒不了他。

  「不好意思,我今天不舒服,飯就你做吧!」說完,往床上一趟,被子一扯蓋在了身上,一副我要休息的樣子。看得汪明華暗恨,直呼偷雞不成蝕把米,無奈的轉身去做飯了。

  紀迎春看到汪明華往灶屋去了,得意一笑,她就不信治不他了。不過笑完之後,她就皺起了眉頭。她現在沒錢沒工作,想做點什麼都不成,被她爹趕出來,她才知道,錢的重要性,以前她想做點什麼,只要跟她娘開口,她娘就會掏錢給她。現在她娘也沒什麼錢了,更何況給她了。不行,她得想辦法找個工作才行。

  她小姑那裡肯定不行,她小姑父是他們紀家最有本事的人,如果把他得罪了,那麼她真的在紀家村待不下去了。所以一定不能得罪小姑父。小姑父不能得罪,可鄭家明卻不同,雖然他是小姑的兒子,可算計她,紀迎春毫無心理負擔,想到那次讓他給她推薦進廠,他推脫的樣子,她就不爽,暗道,我明天就去盯你的梢,找你的小辮子,等找到你的把柄,看你還推不推薦我進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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