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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朝華在身邊,洛櫻才覺得日子又有了盼頭,朝華跟她講了她們下山之後的事。

  她和洛央跟著楚元森下山之後就分道揚鑣了,洛央跟著朝華回了以前她住的林縣,朝華用洛櫻給她的拿盤纏開了一個早餐鋪子營生。

  洛央還是早出晚歸在尋找小五的蹤跡,但是這麼久都沒有消息。

  洛櫻得知還是沒有小五的蹤跡,她輕輕嘆了一口氣:「也許,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咳咳咳……」

  不知道為什麼這次她的傷好得特別慢,她一說話就連著咳了好幾聲,蒼白的臉咳得泛紅,額上又冒出汗來,看得朝華很是擔心。

  「姑娘,快喝水。」

  朝華給她遞了水,一邊幫她順背,一邊拿了手帕給她擦額頭的汗。

  洛櫻靠在床頭神色疲倦,淺淺的笑了:「沒事兒,死不了。」

  「姑娘不要這樣說,朝華還有喜事沒有告訴姑娘,姑娘可不能出事。」

  「喜事?」

  洛櫻綻開笑顏:「我許久沒有聽說過喜事了,你快說來聽聽。」

  「其實就是……」

  朝華到這裡忽然嬌羞的笑了,很不好意思的看了洛櫻兩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看得洛櫻更加好奇了:「我瞧著你歡喜的樣子,定然是極好的事,莫要藏著掖著了,快說來我聽聽。」

  朝華低著頭,紅著臉害羞道:「姑娘,我下個月初六要成親了。」

  「成親?」

  聽她突然要成親,洛櫻既震驚又高興,她拉住朝華的手,急切道:「對方、對方是什麼人?對你好不好?家裡兄弟姐妹可多?公婆人品如何?可好相處?咳咳咳……對了,我、我這裡還有些首飾拿去給你做陪嫁,你也是有娘家人的,萬不能讓人家輕待了你。」

  朝華看她高興的問了一連串問題,立馬就要掀開被子下床給她找陪嫁首飾,她也開心得紅了眼眶,在這世間她也是有親人的。

  「姑娘,」朝華攔住她,笑著道,「不著急,還有半個月呢,還早著呢。等你養好了傷,我們一起回林縣去,到時候你可以親自送我出嫁。」

  「好、好……」

  洛櫻高興的紅了眼眶,她擦了擦眼睛:「快跟我說說,這到底怎麼回事兒?」

  前些年,朝華一家還在的時候,便在林縣開早餐鋪子,那天早上朝華見到一個餓得臉色蒼白的文弱書生站在鋪子邊兒上,眼巴巴的望著鍋里熱氣騰騰的包子。

  她見多了餓得吃不上的乞丐,卻沒見過長得這樣俊俏的,她從蒸籠里拿了兩個包子遞給他:「吃吧。」

  她本是順手給了他兩個包子,沒想到隔天他又來了,他幫朝華搬桌椅板凳,幫她收拾客人喝粥的碗筷,中途朝華請他吃了包子稀飯。

  書生來幫忙的日子過了十來天,後來有天早上書生沒來,朝華在街頭等了好一陣,等到要收攤了才見他失魂落魄的從街頭那邊走了過來。

  書生見到朝華站在那裡等著她,他便上前跟她說話,開口便問朝華能不能借些盤纏給他,他要上京趕考。

  朝華噗呲一聲笑了,雖說他長得一副書生樣,可朝華從來沒見過他讀書寫字,自然是不信他。

  書生從包里掏出來筆墨,當場寫了一張欠條給她,說是日後高中必當湧泉相報。

  朝華見了他那一手漂亮的字,當真是字如其人,許是鬼迷了心竅,她把自己留著以後嫁人的錢全都借給他了。

  後來林縣縣令貪污受賄壓迫百姓,朝華一家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本想著換個地方營生,卻不曾想在路上遭了山匪,一家人死得就剩下了她一人。

  再回到林縣時,百姓生活富足,大家都稱讚當地縣令是個好縣令。

  朝華又遇到了當初借錢的書生,沒成想他搖身一變成了林縣百姓口中的好縣令。

  她這才知道,原來他叫宋喻,當年他進京趕考謀得了一官半職,後來回到了這個地方做了縣令,他一直在找她。

  「我也沒有想到,竟還能遇到他,」朝華想起宋喻時眼眸溫柔,眉眼裡都是開心,「他人很好,林縣的百姓都很喜歡他,光是要給他說媒的那些人就差點兒踏破了他家門檻,沒想到他竟會悄悄等著我。」

  洛櫻聽她說宋喻很好,也為她感到高興:「有一個能守護你的人,我也就放心了,我們朝華值得。」

  「姑娘,總有一天,你不再困於這片天地時,定會遇到那個護你一世的人。」

  洛櫻心中苦笑,她已被裴長清囚困至此,卻哪裡還有另一片天地?

  她不想在這樣開心的時刻說喪氣話,笑著點頭:「嗯。」

  ***

  穆娉婷服了洛櫻的心頭血,半月之後便痊癒了,她得知裴長清為了她取了洛櫻的心頭血十分開心,果然在師兄心裡,她還是要比洛櫻更加重要。

  只要她再為裴長清多做些事,裴長清總會忘記洛櫻的那些好,只將她記在心上,想到以後她和裴長清二人幸福恩愛的樣子,穆娉婷迫不及待的去找了裴長清。

  她要告訴裴長清她已經痊癒了,他肯定會為她感到開心的。

  穆娉婷到洗雲殿下方時覺察到一絲不一樣的氣息,洗雲殿內靈力涌動,像是有什麼東西要掙扎著衝出來,空氣中瀰漫著絲絲妖氣,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有了洛櫻的心頭血,現在對妖氣十分敏感,她甚至能分辨出來那是狐王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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