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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睡覺正好遞枕頭的事情,林秀仔仔細細看了看這些照片,發現張仲清還挺含蓄的,在大庭廣眾之下和他的女同學曾可人總是保持著一定距離,連手都不肯牽,要普通路人來看,肯定以為這就是普通同學。

  不過幸好還拍到了室內的親密照,但是因為涉及隱私問題,難免不擇手段了些,但是這些照片恐怕也不能使用了。

  林秀沒法把這些照片當作證據送上法庭,但她有曲線救國的方法。

  張仲清往常不愛和她打電話,因為覺得說了她也不懂,打了就是白打,不過今日不同往日,他心裡有愧疚,下班後就給她掛電話,說溫柔的話安慰她。

  林秀也趁機和他撒嬌討好,拖延打電話的時間。

  兩人沒那麼多話可以說,張仲清翻來覆去就是不會辜負林秀,他有多麼愛她和小孩。

  林秀忍不住想冷笑,他是覺得她有多蠢,出軌和養私生子都不介意?要是林秀口風再松一點,估計他會幹出明目張胆把小孩送過來讓她幫忙養的地步。

  但她現在要扮演一個溫柔賢淑的女性,不,她只要照著自己上輩子原樣出場就行,於是柔和安慰他,「你別說了,我愛你,你再說下去我心裡會難受。」

  當林秀心裡沒有感情的時候,說甜蜜的話比之喝白開水還簡單,說得張仲清又是愧疚又是憐惜,覺得之前給林秀的補償費還是太少。

  林秀一連三四天給張仲清煲電話粥,還一次就煲半個小時,總有人會坐不住,第五天的時候,林秀突然聽到張仲清旁邊有個嬌滴滴的聲音,「哎呀」了一聲。

  林秀疑惑問,「你那邊怎麼有女孩子?」

  張仲清慌張解釋,「是同事。」

  林秀說,「下班怎麼還有同事在你旁邊。」

  張仲清無奈說,「老婆,你別疑神疑鬼,我們在外面聚餐,男同事和女同事一視同仁。」

  林秀哼了一聲,也沒說自己是不是相信,等著張仲清指天指地說了一堆不可能實現的誓言。

  等掛斷電話,林秀就知道女同學坐不住了。

  女同學就是個普通姑娘,除了比一般女孩子漂亮一點、討男人喜歡一點別無長處,她一門心思就在攀高枝上,根本不懂法律,大概只是想在林秀面前示威,並不考慮其他事情。

  又過了一個月,林秀請律師一張狀紙把丈夫告上法庭,證據是第三者肚子裡的小孩,作為出軌受害的一方,她大約能夠得到不少財產。

  第52章 番外 十年後……

  張仲清蹲在門口抽菸, 一根煙抽完,屋裡就響起一陣罵聲。

  他忍不住頭痛,邁進去的腳步卻停住了, 拐了個彎兒要往外走。

  不過被人看見,那人眼疾手快拉住他,嚷嚷道,「老二,你老婆整天不著家, 你不管管?」

  這是張仲清和曾可人結婚的第十年, 也是他和林秀離婚的第十二年,看起來似乎沒有什麼不同,但又全然不一樣了。

  張仲清不耐煩說, 「她們女人的事情我怎麼插嘴?」

  張季同不依不饒, 「你必須要管, 媽變成這樣子了, 難道要我去操勞?」

  張家沒有分家,張季同和張仲清兩家依舊住在一起,但張季同遊手好閒,沒有正式工作,每天喝醉了酒醉醺醺回家。他老婆玲玲一邊忍受他辱罵一邊照顧小孩, 受不了乾脆扔了小孩跑了。

  這下張母就要照顧兩個小孩,她心裡有氣, 和張仲清老婆曾可人吵了一架, 沒吵過,夜裡氣得睡不著,第二天起床就癱在床上起不來了。

  張母癱瘓在床上起不來,只能讓人餵飯伺候。

  可惜她家老大在外地回來不了, 張仲清工作忙顧不得家。只剩下曾可人。

  曾可人是嬌慣出來的大小姐,心情好的時候喂喂她,心情不好把她忘在腦後,她也只能躺在床上朝兩個兒子破口大罵,說他們不中用,娶的老婆克老母。

  張仲清被家庭關係弄得焦頭爛額的,工作也順心,最後乾脆拿了幾百塊錢請了保姆。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曾可人拿著錢轉頭就花光了。

  這還要從曾可人的家庭說起,曾可人小時候特別受寵,讀書一般但勉強被家裡送到大學去了,不過她一輩子的願望就是做個貴太太,要是老公年輕一點那再好不過。

  所以曾可人從畢業之後就沒上過班,唯一的職業是給人家做金絲雀。

  後來設計嫁給張仲清,得知張仲清身家後才發覺自己受騙了,卻又因為懷的小孩子不能離婚。

  她這些年一直對此耿耿於懷,過不了兩三日就和張仲清吵架,要麼就拿著張仲清的工資出去胡天胡地打麻將,沒錢就撒嬌要錢,導致張仲清身上沒有超過一百塊的現金。

  這次她又打牌打輸了,請保姆的錢輸得一乾二淨。

  張仲清看見屋子裡灶台上亂七八糟的菜,他被洗壞的衣服,聞到裡面奇怪的藥味就忍不住頭上青筋直跳。

  他終於朝曾可人罵道,「你就不能像個女人一點?」

  曾可人睨他一眼,「老娘愛這樣,你怎麼不說當初你騙我的事情?」

  張仲清提高聲音,「要不是你沉不住氣,錢會被分走嗎?」

  曾可人冷笑,「我不管你在外面怎麼做,你老實拿錢回家就行。」她年華不再,妝卻化得很濃,柳眉倒豎,和張仲清以前在大街上見到過善於刁難人的女人別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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