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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一愣:「怎麼了?」

  「那個金郡王對我有仇。你們跟著過去了危險。」我答道:「我自己進去。」

  杜蘅芷一把拉住了我:「那怎麼行?」

  白藿香卻拽住了她:「幫不上忙的時候,咱們唯一能做到,就是別添亂。」

  杜蘅芷也看到了金郡王的本事,皺起了眉頭,不由自主的鬆開手。

  程星河抿了抿嘴,跟著我就進去。

  「你去幹什麼?」

  「你一個人,我不放心。」程星河梗著脖子:「更別說——我這脖子都這樣了,要是來不及,死哪兒都是死。」

  聽上去是漫不經心,可我知道,他對死這個字,比別人多了多少畏懼。

  能直面最恐懼的東西,他是個最勇敢的人。

  「你放心吧。」我把他拽回來:「我不會讓你死的。你記住幾個字就行了。」

  程星河一愣,表情嚴肅了起來:「什麼?」

  「父愛如山。」

  程星河瞪大了眼,就要推我腦袋,被我躲開了。

  金毛從後面跟了過來,顯然沒打算聽懂那些話。

  也罷,金毛跟去倒是不吃虧——它是個犼,死不了。

  最沒想的是,鹿角竟然也跟上來了。

  「你來幹什麼?」

  「我來找令符,」鹿角梗著脖子說道:「清河娃想出去,我就會幫她出去——你放心吧,我不是你朋友。」

  我回頭看了清河娃一眼,清河娃也沒想到,可鹿角沒回頭,推著我就往裡走,明明膽子不大,可現如今,知道是去龍潭虎穴,卻還是坦然自若。

  他既然這麼堅持,我也沒辦法了。

  金毛偏著頭,也好奇的看著他。

  我一邊往裡追,一邊問:「說起來,你為什麼對清河娃這麼好?」

  鹿角目不斜視:「因為她是我上這裡來,對我最好的人。」

  我看出來了,鹿角的父母宮本來就很豐隆,他倒是沒吹牛,活在地面的時候,他肯定是個世家子弟。

  不過,他的父母宮豐隆過甚,成了「梟獍角」。

  這種人會得到父母蔭蔽,只是跟之前我們見到的「梟獍地」一樣,是克父母的。

  果然,他一出生,父母雙亡,雖然有偌大的家產,可身邊的人從小到大,都在算計他。

  沒人拿他當個人看,只當他是個招財童子,變著法的算計他。

  他看見過底下人諂媚後的不屑,長輩親昵後的鄙夷,平輩恭維後的白眼。

  那些人對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視自家莊園的時候,其實知道後頭的堂兄,會把他給推下去。

  可他沒回頭,也不是為了別的,這個世界,他呆夠了。

  該有的他不用奮鬥也都有,沒意思,那些假的東西,也全沒意思,哪怕堂兄不動手,他也許會有一天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沒想到,跌落山崖之後,他到了一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頭上,還長出了以長壽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接著就發現,有些異人,對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訴他——離那些異人遠點,他們已經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們就會同類相食。

  他第一次看見的真,就是從清河娃的眼睛裡。

  清河娃很喜歡男人,見到了好看的男人,總會攀附上去,他一開始,也有戒心,可後來發現,清河娃似乎對他沒什麼興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時候,清河娃總是會站出來,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異人捲走,教給他——這地方弱肉強食,不想被撕扯,就強大起來。

  為什麼對自己這麼好呢?

  對清河娃來說,自己肯定是很特別的一個。

  可清河娃冷笑,說沒別的,只是看見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興了起來,拼命去長自己的鹿角,他聽清河娃的話。

  他不覺得自己長相不如人,他就去纏著清河娃,一直纏到了現在。

  「她要什麼,我就給她找什麼,」鹿角答道:「我別的都不要,我要她高興。」

  我有點喜歡鹿角了,這種單純,簡直太珍貴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幾眼。

  「一會兒你小心點。」鹿角一邊往裡走一邊說道:「金郡王剛才沒在藥水裡泡多長時間,現在身體肯定出了問題。」

  「你還知道金郡王的身體呢?」

  「我跟一個運藥湯子的是朋友,」鹿角低聲說道:「聽說,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該魂飛魄散了,是他用百繭水養聚魂蟲,再靠著聚魂蟲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這地方泡五六個時辰呢,不過這百繭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攏齊了,不過身體殘損的很厲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這一次他沒來得及擦。」

  難怪飼養聚魂蟲呢,就為了鞏固住身體的殘魂?

  「那不是更好,身體虛弱,更容易打敗他了。」

  「不一定,」鹿角臉上,卻露出了幾分驚懼:「相反,魂魄殘損的時候,他可能會,發瘋。」

  發瘋?

  「總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說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謬讚。

  正說著話呢,看見了前面兩個小東西躥了過來,在一個偏僻的角落一閃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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