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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那長香,也燒了半炷有餘,查文斌不慌不忙地右手夾符紙一枚,左手持辟邪鈴。「當」,一聲清脆的響聲過後,兩顆血珠開始了第一次晃動。

  「當」,這是查文斌第二次搖動手中的辟邪鈴,此刻血珠開始各自緩緩沿著紅繩向中間滾動。

  待血珠在朝著中間行走的時候,這香飄的方向也是逐漸向中間靠攏,院子裡扎的那些紙人紙馬像是瞬間都活過來了一般,嬉笑的臉龐和伸長的脖子,仿佛都在等著這最後神聖的一刻。

  也不知是怎的,小蝶那邊的血珠在要和陳放的血珠匯合時,卻突然停了下來,查文斌恐情況有變,正欲催法,這才看到原來小蝶那方後頭還跟著一滴非常細小的血珠子,正緩緩而來,不用說,這便是雨兒了。

  也不知陳放在得知自己原來還曾經有這麼一個女兒時到底是作何感想,一個默默等候了他幾十年的女人和這個自己的親骨肉在這個寒風四起、蛇鼠亂竄的祠堂里,就那樣一直等著他,而他卻不曾邁進來過半步。

  後悔嗎?誠然不知,但若他早得知小蝶已死,陳放未必能活到八十幾歲。小蝶一直是他心中那個希望,抓著這個希望,他才可以在那個破破爛爛的祖屋裡一直苟延殘喘;有了這個希望,他才能在那樣的動盪的歲月里,在身背兩大罪名的情況下,還能硬生生地挺過來。

  查文斌有些明白為什麼自己開燈的時候,陳放會發出驚恐的聲音,他是怕啊。他怕有人走進了他的生活,他怕別人告訴他已經過了這麼多年,沒有希望了。

  於是他開始逃避人群,甚至發展到逃避光線,只有在那個黑暗和孤獨的小屋子裡,他才能成為幾十年前的那個陳放,他才會繼續守著自己的夢,守著那個女人,守著他們的約定。

  這一刻,來得太遲了嗎?

  不,只要有情人終成眷屬,何時都不晚。

  「當!」查文斌手中的辟邪鈴第三次響起時,這兩滴半血珠迅速融為了一體,兩種不同的血液開始在一起進行了互相的追逐,並最終「滴答」一聲,落入了下面那隻早已盛放好無根水的碗裡。

  令人拍案叫絕的是,兩股香此時正好熄滅,隨著灰燼的彎曲,最後一縷煙在空中完美地擰成了一股,朝著祠堂的上方,靜靜地散去……至此,冥婚的部分算是能夠告一段落了,可是查文斌的事兒卻沒結束。小蝶的屍骨早已腐爛乾淨,他明日裡還得給他們建夫妻冢,這種合葬墓跟平時見的那種又不同,總之這裡頭的講究大得很,要想讓兩人死後徹底走到一起,就必須走上那道程序。

  查文斌快步推開大門,然後在兜里掏出一把混著茶葉的米往門口一撒喊道:「送客!」

  這是在讓那些來參加婚禮的「朋友」趕緊退場的意思。過了好一會兒,他又在門口守著的三人的肩膀上各拍了幾下,算是給這幾位站崗的兄弟去了晦氣,其實他們哥仨是真無所謂,什麼場面沒見過啊。

  本來忙到這兒,就可以回去休息了,第二日挑個時辰給這對夫妻下葬便是了。可終究還是出了一點事兒,出事的不是別人,而是我們村里一光棍兒,小名叫刺頭。

  人如其名,這人就是個刺兒頭,專門幹些偷雞摸狗的事兒,一整年都是一個大光頭,誰家辦事他都去蹭吃蹭喝,但是絕對不隨禮,要是嫌酒菜不好,還會給主人家找碴,總之在我們村的名聲那是真差勁。

  這人那天是很早就被趕了出去的,純粹就一看熱鬧的,他骨子裡頭是不信這玩意兒的,用他的話說,亂葬崗子上都睡著覺,也沒見過有鬼來找他麻煩。這話不知是不是吹牛,但這小子的確幹過一些盜挖古墓的勾當,但是我們那個地兒,自古貧得很,也沒讓他掏出幾個值錢的玩意兒來。

  這刺頭反正沒事幹,拉了幾個村裡的小痞子一起蹲在後頭山上看熱鬧,面前放著的是剛從廚房裡順出來的大魚大肉和東倒西歪的酒瓶子,這種白喪事,讓他來出力那是不可能的,他倒是盯上了那套用來陪葬的首飾,用他們的話說,這叫明器。雖然小蝶這套東西算不上有多值錢,但換幾頓酒那還是沒問題的,加上這又是兩個無後的孤墳,自己不下手,那不是便宜了別人?

  所以,他就在這山上盯著祠堂裡頭,生怕那點東西沒了去向。要說這人該碰上吧,那就真的能碰上什麼。

  查文斌忙好之際,這刺頭的身後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隻黃麂來,就是那天我阿爸打了無數槍都沒響的那隻。

  這刺頭一夥兒也知道這東西可是個好東西,皮子值錢,肉又好吃,可是手裡沒有刀子也沒有槍的,就靠空手抓?

  刺頭也不知是怎樣想的,順手就從地上拾起一塊板磚大小的石頭朝那麂子丟過去了,這真是巧了,一石頭不偏不倚,剛好砸到那比鬼還精的麂子頭上,當即腦漿崩裂,一命嗚呼。

  這可把刺頭給樂壞了,馬上招呼那幾個小痞子扛著那隻麂子哼哧哧地回了家。

  第239章 索命還是自殺?

  且不說有多少人知道這隻麂子是挺邪門的,但凡刺頭那種人他也的確是什麼都不怕的,可是膽子大並不能意味著什麼,該找上門的還是會找上門。

  果不其然的是,當晚這群痞子就把這隻肥壯的獵物扒皮煮肉了,一番胡吹海飲之後,大哥都認不得二哥了。

  第二天,村子裡就到處流傳著刺頭死了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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