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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倒比想像中容易接受一點,她隨即攔了輛出租,匆匆往和悅小區趕,真不知道,餘罪又出什麼么蛾子,家裡不聯繫,反倒讓人家一外人給自己老婆打電話。

  這一路算是行駛得心神不寧了,就像多年的外勤直覺一樣,林宇婧總覺得有事情發生,或者是丈夫有事情瞞著自己。前段時間關係緩和了好多,就在幾日前她突然發現丈夫好像又變了,就像馬鵬剛出事那段時間,怎麼看也是病懨懨的,說句話也是閃爍其詞。

  不會是……她想到了一種最不可能的可能,眼前掠過了幾個女人的肖像。

  安嘉璐?似乎不可能,那姑娘傲的,應該根本看不上餘罪。

  楚慧婕,倒是有可能,不過似乎沒覺察到蛛絲馬跡啊。

  對了,還有一位栗什麼芳的,至今為止,林宇婧都不知道這個賣車的女老闆,和自己老公的關係究竟能到什麼程度。

  想著想著心就亂了,她有點怨恨、有點失落、有點難堪,每每下決心要維持這個家庭的完整,最終都經不起自己胡思亂想的考驗,再怎麼說也是女人,心眼不可能大到對任何事都不在乎。

  想著想著,地方到了,下車時就看到了馬老在小區門口等著。老頭一身中山裝,顯得精神矍鑠,自打不當警察之後,這精神頭是越來越好了,林宇婧奔上前來問好,左右看看,第一句就是老疑問了:「餘罪呢?」

  「噢,在我家睡著呢。」馬秋林道。

  「睡……您家?」林宇婧有點零亂了,如果睡在哪個刑警隊的宿舍或者和誰開房了,倒是不會讓她意外。

  「他是昨天半夜回來的,這小傢伙,捨不得吵醒老婆,騷擾到我家了,多喝了幾杯,估計今天起不了床了。」馬秋林笑著道,絲毫不以為忤。

  「這……這究竟怎麼回事?半夜從哪兒回來的?怎麼是……半夜和您喝了……」林宇婧追著馬老的步子,焦急地問。

  「陪我走走……別嫌我囉嗦啊,我性子慢,但你這急性子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兩口子性子太急了,容易壞事……不介意,我給你講個故事吧?」馬秋林笑著徵詢道,林宇婧點點頭,她有點懷疑,餘罪要借馬秋林的口給她講個什麼不願意出口的事,而且嚴重懷疑,不是好事。

  「那,你猜到了,是餘罪的事?」馬秋林問。

  「呵呵,要別人的事,您就不會這麼嚴肅地請我來了吧?他托你的?」林宇婧問。

  「沒托,是我多事……這個故事從二十七年前開始,發生地在汾西,故事的男主人公叫鄭健明,八十年代發家的第一批個體戶,據說是個很出名二道販子,販彩電、鋼材、服裝,甚至還有專賣的菸草,他的身家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煤老闆和房地產土豪了……」馬秋林娓娓道著,回看林宇婧時,林宇婧一頭霧水,不知道什麼意思,要問時,馬秋林攔住了:「別急,不聽完我沒法給你解釋。」

  那就繼續唄,林宇婧快被老頭的慢性子急死了,就聽老頭道:「不管在什麼年代啊,有錢終歸是個好事,這個二道販子混得風生水起,自然免不了有這麼一位年輕漂亮的紅顏知己,這個故事女主也就出現了,她是當時陶瓷廠的會計,汾西第一批國家分配的大學生,叫馮寒梅,兩人是怎麼認識的,無從考證,不過肯定有一段和所有浪漫愛情一樣的故事,但故事的結局並不完美,就在兩人籌辦結婚的時候,鄭健明東窗事發了……」

  「投機倒把罪?」林宇婧笑了,這是一條已經消失的罪名,當年法律不甚健全的時候,這還是一條相當嚴重的罪名,可能導致鋃鐺入獄以及罰沒家產。

  「對,不過比這個更嚴重點,倒賣鋼材也就罷了,這傢伙還搞菸草,算走私了,案發時,菸草專賣局查扣了他一輛貨車,整整半車從沿海走私回來的外煙……結果如何可以想像,一立案,追根溯源,自然要查到他頭上,不過這個二道販子很精明,在出事後不久就潛逃了……一直沒有歸案,當然,這種案子,已經過追訴期了,這是案卷影印版。」馬秋林道,掏著手機遞給了林宇婧。

  粗粗一覽,應該是汾西公安局的存檔,幾十年前的舊案,又過追訴期了,似乎沒有什麼秘密可言。

  「什麼意思?」林宇婧不懂了。

  「意思是,你老公公餘滿塘前妻,就是這個故事裡的女主人公,馮寒梅。」馬秋林道。

  噝,林宇婧倒吸涼氣,突然想到了一種極端的錯位,那個奇葩老爸,和這個精明過人的兒子,不管是相貌還是性格,所差太多,她愕然問著:「難道……」

  「猜對了……」馬秋林直接說。

  沒答案,都對了,太容易猜了,只是這其中的蹊蹺有多大,林宇婧苦著臉,愕然看著表情很滯的馬秋林,她又不相信地道:「不可能吧?他們父子倆的感情很好。」

  「我也希望不可能啊,不過……你看看手機里的照片。」馬秋林道。

  林宇婧翻查著,到了一幅圖片時自動停下了,一位中等個子、精瘦、西裝革履的男子,中年男子,幾乎就是餘罪的蒼老版,不用DNA鑑定都看得出這才是一對父子,兩人太像了。

  「這個故事有點離奇,不過如果放在那個年代的背景下,也不難理解,余滿塘當時在陶瓷廠是採購,本來就認識馮寒梅,鄭健明潛逃,其時已經準備結婚的馮寒梅已有身孕,那個時候,真要未婚已孕,這破鞋可沒人敢撿,何況她又是個在逃犯的未婚妻,應該是這樣,她選擇了家窮人丑的余滿塘,也只有這種人能接受得了她……從結婚到離婚,都不到一年時間,而離婚的時候,餘罪當時已經五個月大了……這個事很多人都知道,唯獨餘罪蒙在鼓裡。」馬秋林道著,這事情,似乎全部剩下受害者,就那位瞞了二十幾年的余滿塘,恐怕誰也恨不起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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