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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是怕他!這樣!

  孟遙試圖做最後掙扎:「……去過是去過,但是那哪兒能一樣,哪兒能相提並論啊。」

  「怎麼不能?」

  「當然不能了,那時候我們在美國,誰也不認識我,我去了你家……去你家…住也沒人知道。可是現在是在中國,在平城。」

  「那又怎麼?」

  「哎呀重要的不是在哪,重要的是在這裡會有同事、親戚、朋友認識我們,而且你是老闆我是員工,傳出去了像什麼樣子?」

  孟遙見他仍然是一副不為所動的樣子,又補一句:「女孩子的名聲可是很重要的。」

  「我還以為你不在意這個。」

  「怎麼可能?」

  「畢竟孟秘書可是在餐廳大庭廣眾之下,說過和我,睡了,的話。」

  ??????

  什麼????

  什麼睡不睡了的話她不知道。

  她現在就想知道他是在說什麼鬼話。

  「???鍾總您說什麼呢,我怎麼聽不懂?」

  「聽不懂?」鍾知賀慢條斯理將自己之前放在中控台上的手機拿下來,卻沒急著動手機,又補上一個名字,「Crazy lover.」

  Crazy lover.

  聽到這個的一瞬間,孟遙的記憶就自動轉接到那家西餐廳。

  他怎麼也知道?

  孟遙想起她那天晚上因為喝了點酒,跟孫又菡吹nb騎虎難下,所以不得不撒了一點小謊。

  他這麼說,難道他真的,聽見了????

  孟遙心涼了半截兒,不過為了自己的面子,她面上還是硬撐著,乾笑兩聲:「鍾總在這兒跟我打啞謎嗎?」

  聞言,鍾知賀哂笑了聲,沒說話。

  只是按亮了手機,隨手操作幾下,幾秒種後,又將屏幕按滅。

  很快,逼仄的車廂里,就想起孟遙無比熟悉的聲音——

  「你說舊金山那個賀哥哥呀?我們!睡了!當然睡了,你看不起誰呢孫又菡!」

  「我說我們!做了!就是字面意思!還要我講的更直白嗎!孫又菡你不要看不起我!」

  語調雖然是醉醺醺的,可是完全可以聽得出是孟遙說的。

  如果說剛剛她是覺得臉頰發燒,那現在她臉頰上燒的就是紅孩兒的三味真火。

  她甚至有那麼一瞬間,希望她直接被這火燒成了灰。

  那樣就不用面對這麼死亡的事情了。

  不過,更不幸的是。

  在孟遙伸手過去搶手機想把錄音關掉之前,駕駛座上的男人就已經早有預感似的,將手機換到左手上拿遠。

  順便播放了下一條錄音。

  錄音中仍舊是孟遙醉醺醺的聲音——

  「唔,哥哥,我剛剛在孫又菡面前撒謊了,撒謊不是好孩子的,要不、要不我們真的嘻嘻嘻嘻……」

  錄音中的孟遙傻笑了幾聲,才繼續說起沒羞沒臊的話。

  「那樣就不算騙人啦。」

  「好不好嘛哥哥。」

  「哥哥你什麼時候娶我回家做你媳婦呀。」

  「甜甜一定會很乖的。」

  「我發誓!」

  ……

  與錄音一起的聲音,還有此時駕駛座上的男人不時的嗤笑。

  他人高手長,孟遙怎麼也奪不到手機,反倒不小心挨到男人的肩膀,磕到了下巴。

  有點疼。

  但沒臉疼。

  剛剛裝傻,就被人扔出石錘打臉,實在是非常臉疼。

  而且。

  她這張臉,已經在他面前丟得差不多了。

  孟遙甚至又開始考慮要不要再打飛的逃跑一次。

  在她惱羞成怒之前,對方主動將手機交到了她手裡。讓孟遙一度以為,這個可怕的插曲終於要過去。

  直到,她聽見他不急不緩地說:「沒想到孟秘書私下裡還有那麼放得開的一面。不過呢,是人都會有七情六慾,孟秘書酒後做的事很正常的。」

  「抱我,親我,說要做我媳婦都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

  ……

  救命。

  他再說下去,她真的要自掐人中了。

  孟遙低著頭在一旁冷靜了好久好久,才好不容易憋出來一句:「鍾、鍾知賀,佛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哦?」

  「閉嘴或者幫我掐人中你選一個吧。」

  -

  孟遙最終還是跟著鍾知賀去了他家。

  不為別的,單純是因為她今天出門沒帶身份證,沒法去開房。

  雨這麼大,從二環回五環外的家不現實,所以她只好委屈自己跟著大灰狼進了狼窩。

  不過情況倒是還好。

  畢竟之前半夜去過他家裡兩次,最後一次兩個人都一起睡一張床上了他也沒趁人之危對她做什麼,所以孟遙對他的人品還算放心。

  兩個渾身濕漉漉的人,折騰了大半夜,終於一起進了家門。

  孟遙站在門口的地毯上,遲遲沒動,問了聲:「要換鞋嗎?」

  「嗯。」

  鍾知賀應了聲,順手從鞋櫃裡取出一雙嶄新的女式拖鞋。

  麵包一樣厚厚的底子,拖鞋上頭還有兩隻凸來的兔耳朵,這回倒是很年輕的款式。

  當然,這雙拖鞋孟遙也認得。

  這是她在給鍾知賀準備生活常用品時,考慮到他以後可能會帶女朋友回家,所以特意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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