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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鏡搖頭:「不、不、不,我不愛喝冰紅茶。」

  「你想喝什麼?」

  秦鏡睜大眼:「你要請客?」

  「有人請客?」郎俊亮和高沛湊上來,「帶上我們吧。」

  秦鏡伸出雙手,將兩個蹭吃蹭喝的腦袋推開:「一邊去,一聽見吃白食就來勁了。沒人請客!」

  高懸跟秦鏡說:「為了謝謝你這段時間幫了我這麼多忙,我請你,想吃什麼都行。肯德基?」

  秦鏡眼睛發亮,這傢伙改性了,居然主動要請客,他捏著下巴,說:「聽說金逸廣場旁邊新開了一家自助餐廳,好像也不貴,我還沒去過,你請我去吃自助餐?」

  高懸沒有猶豫:「好。」

  星期六下午四點半,秦鏡和高懸出了門。為了這頓自助餐,秦鏡中午飯都沒怎麼吃,就啃了兩個包子,說是要留著肚子去吃肉。

  周末人多,虧得他們到得早,裡面還有位子,高懸去交了錢,每人才29元,限時兩個小時。

  進了自助餐廳,秦鏡看著琳琅滿目的各種肉類和海鮮,就跟掉進了米缸的老鼠一樣,快樂得找不著北了,他拿著盤子,跟高懸說:「先吃海鮮,再吃肉,最後才吃點素菜,少喝飲料,不然就吃不回本,嘿嘿。」

  秦鏡夾完兩個人的菜,端著回到座位上,開始大快朵頤,一邊吃還一邊評頭品足:「這是把皮皮蝦的孫子都撈上來了吧,也太過分了。不過雖然小了點,還是挺新鮮的。你沒法剝蝦?我幫你。剝皮皮蝦我最在行了。」

  說是自助,其實是秦鏡在給高懸服務,除了給他剝蝦,還幫他去夾菜、端湯。

  兩人滿打滿算奮戰了兩個小時,終於吃飽喝足,打著飽嗝兒,秦鏡滿意地說:「咱們肯定吃回本了,走吧,出去溜達溜達,順便消消食。」

  金逸廣場周圍有服裝市場、小吃街、電玩城、精品街等,是年輕人最愛逛的地方。秦鏡以前也是這裡的常客,倒是重生回來之後來得比較少,大多數時間都用在學習上了,應該說是幫助別人學習。

  他們出來的時候已經七點了,天氣冷了,黑得早,這會兒已經全黑了,只剩下滿眼的街燈和霓虹,街上依舊熙熙攘攘,都是周末出來逛街的年輕人。

  小吃街的各種烤肉、炸肉的香味瀰漫在金逸廣場四周,要不是兩人已經吃到了嗓子眼,還真要鑽進去大快朵頤一番。

  秦鏡拖著高懸去看衣服,但也只看不買:「等聖誕節的時候咱們再來,折扣特別大。」

  高懸很少這樣逛街,他以前上街,都是認定幾家牌子,直奔店面,試穿好,買單就走人。不會這樣東看西逛,試了也不買,比臉皮,他覺得自己遠比不上秦鏡的厚。

  逛完服裝店,秦鏡又拖著高懸去逛精品街,看看有什麼可淘的。轉了半天,最後買了兩副手套,一副灰色的,一副藍色的,他將灰色的給了高懸:「這個給你,冬天騎車的時候就不那麼冷了。」

  高懸看著秦鏡遞上來的手套,接過:「謝謝。」

  秦鏡笑著用手背在高懸胸前輕拍一下:「謝什麼,你請我吃大餐了呀。這叫投桃報李。」

  高懸看著他的笑眼,滿意地將手套揣進自己兜里,兩人從精品街的另一頭出來,這邊就冷清多了,只有冷冷的白色街燈,沒有溫暖的五彩霓虹。

  兩人準備找個車站搭公交車,結果迎面走來了一對小情侶,男的摟著女生,兩人親親熱熱的,笑得非常甜蜜。

  與兩人錯身而過的時候,那女生突然抬頭,看著秦鏡和高懸,趕緊扭過頭去,裝不認識。

  秦鏡看清了那個女孩是孫卓琳,旁邊的男生倒是有點眼生,戴著眼鏡,看起來斯斯文文的。

  走了幾步,秦鏡回頭看了一眼,那兩個人已經消失不見了,應該是去逛街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終於給憋出來了。

  第四十二章 末日

  幾場秋風,將校園裡的銀杏樹葉吹落了一地,在地面鋪上了一層柔軟的明黃色地毯。

  王建元下了個極其人性化的命令,這幾天銀杏樹葉可以不打掃,負責校園環境區班級的被放了假,興奮不已。

  往年可沒這種好事,看來老王心情好,人都變浪漫了許多。

  於是課間經常可以看到有學生拿著手機或相機在銀杏地毯上拍照。

  還有人猶嫌不過癮,將銀杏葉子捧起來朝空中拋灑,造一場人工雨。也有人將葉子聚攏來,擺成各種各樣的圖案。

  甚至還有老師也在這裡拍照留念。

  高懸的石膏終於拆了,拍片顯示癒合效果不錯,但他還是沒自己騎車,依舊是秦鏡馱著他上下學。傷筋動骨一百天,秦鏡認為他需要好好休養。

  一大早,秦鏡便到了學校,他沒有先去教室,而是將車停在銀杏大道上,現在人少,昨夜新落的銀杏樹葉已經將凌亂的地面重新覆蓋起來,這會兒格外漂亮。

  秦鏡停下自行車,舉著相機,對高懸說:「你騎在自行車上,我給你拍個照。」

  高懸扭過臉去:「不拍。」

  秦鏡笑:「拍嘛,拍嘛,美好的高中時光,不得留點痕跡啊。將來等我們老了,翻出這些照片的時候,那是多麼美好的青春回憶。」

  高懸聽見這話,才抬起大長腿,跨坐在自行車上,微微側過頭,勉強望著鏡頭,秦鏡按了快門,說:「笑一個唄,這麼苦大仇深的,跟我一起上學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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