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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迷糊嘆了口氣,說:「行,反正楊梅的事你都知道了,這事告訴你也不是啥丟人的事。」
於是,他將自己為什麼來當兵的原因開始向莊嚴一一道來。
莊嚴這才知道,老迷糊來當兵,原來還有這麼一段曲折的故事。
第172章 你聽說過迷彩服上有個特字的部隊嗎?
老迷糊第一年打工的時候,平時省吃儉用,除了留下一點維持必須的生活支出外,全都去郵局匯到了老家。
年底的時候,在南方打工的老迷糊拿到了一筆過年的獎金,將他縫在衣服的里子中打算直接帶回去,畢竟匯款的時間太長,人回到家,錢還有段日子沒到,過年沒了這筆錢,也就沒那麼滋潤了。
等到了火車站,老迷糊一看廣場上黑壓壓的人頭,寒毛都倒豎起來。
好不容易排了一天一夜的隊才買到了一張火車票,卻又要等36個小時後才能上車。
為了省錢,他只能在火車站的角落裡找個地方,就著自己帶的麵包和水對付一下。
等到了夜晚,老迷糊忽然覺得身上有一雙手蛇一樣在滑動。
他驚醒了,卻看到了幾個凶神惡煞的流氓地痞。
「把錢交出來!不然給你放血!」
看著面前這幾張醜陋的臉,老迷糊欲哭無淚,他明白了,自己這是遇上搶劫的了。
看看周圍,剛才還睡在一旁的幾個滯留的旅客早早就溜了,沒誰願意招惹這種亡命之徒,更沒人敢站出來主持公道。
「別想著喊!告訴你,等警察來了,老子早就在你身上開幾個天窗了!」
為首的一個歹徒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晃了晃手裡那幫明晃晃的彈簧刀。
老迷糊畢竟只有十六歲,當場就嚇得渾身篩糠一樣。
他陷入了絕望。
真的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沒人可以幫自己。
這幫搶劫的歹徒估計是老手,早已輕車熟路,翻了幾下老迷糊簡單的行李包,就知道錢不在那裡,首位的劫匪手一伸,摸到了老迷糊肋下縫了錢的地方,露出了猙獰的笑容。
「是你拿出來,還是我幫你拿出來?」他說。
「求求你了,這是我過年的錢……」老迷糊捨不得那平時攢下和過年發的拿筆獎金。
「少特麼囉嗦!」
匪首一把將他推倒,伸手就去拿錢,發現取不出來,直接就用刀子割開。
嘶啦——
清脆的布料割裂聲讓老迷糊忽然清醒過來。
他也不知道哪來的膽量,用力超強一衝,撞在了匪首的身上。
匪首猝不及防,被撞了個四腳朝天。
人窮,錢就是命。
老迷糊猛地朝外衝去,大喊著,救命啊!搶劫了!
「攔住他!乾死這個小子!」
在匪首的一聲令下中,老迷糊被追上來的一名歹徒一腳踹在了屁股上,直接鏟倒在地。
他翻過身,看到朝自己撲來的四五個持刀的歹徒,絕望地閉上了眼睛……
正當老迷糊閉眼等死的時候,突然不遠處傳來一聲暴喝:「住手!媽了個巴子的!想幹什麼!?」
幾個歹徒停住腳步,起初以為是警察,一看,是個穿著迷彩服的士兵。
老迷糊掙扎著,轉過頭看到了那個士兵。
用他對莊嚴的話說,他這輩子都記住了那個偉岸而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覺得,迷彩服穿在人的身上,居然可以這麼好看,就像天神一樣威風凜凜!
幾個歹徒見是當兵的,放鬆下來。
匪首說話了:「臭當兵的,關你個毛事,一邊去!不然連你一起給捅了!」
那個當兵的也不說話,慢慢地走過來。
一步一步……
一步一步……
幾個歹徒忽然發現,自己正被一種巨大的壓力震懾著,就像有一堵十多米的巨浪慢慢地朝自己壓來。
匪首和自己的幾個手下都在冒冷汗。
他們第一次看到面對自己這些亡命之徒如此鎮定的人,一般的人,看到那幾把彈簧刀,早就嚇得癱軟在地,要麼就拔腿逃跑。
而眼前的這個兵,卻一步步朝他們走來,腳步堅定,目光銳利如刀,仿佛他們手裡拿的不是可以殺人的兇器,而是一把把學校周邊玩具攤子上一元一把的塑料玩具。
咕嘟——
匪首吞了口唾沫。
「乾死他!」
他已經騎虎難下,在自己的手下面前,自己不能慫。
江湖上,說的就是狠。
要狠,底下的人才會服!
那名士兵一看這個匪首,居然是直握刀,動作滑稽可笑,屬於典型的地痞流氓握刀方式,居然還直接朝著自己的胸口刺來,不由得自己都笑了。
這不就是送上門讓自己空手入白刃的嗎?
士兵一個側身讓過刀,左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扭,右手一掌把刀打掉。
匪首大驚失色,手腕感到一陣劇痛,抬都抬不起來,有種脫臼的感覺。
他想想抽回手,但是被那名士兵兩隻手牢牢抓住,然後一個跨步移動到他右側,將匪首的手翻過肩膀,肩部頂著他的手肘,然後兩手用力向下一折——
「啊!!!!!」
匪首發出殺豬一樣的慘叫——他的手,竟然被生生從關節處折斷了!
也許他根本不知道,面前的這個士兵有多大的本事,他更不會知道,這是典型的部隊格鬥術——出招非死即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