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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寐(倉鼠狀):我說過我助攻很厲害的!

  第17章 闔家

  明皙家裡的地方也並不算寬裕,客廳四周堆滿了雜物,中間撐著一張可摺疊的方桌,桌上已經放著幾道家常的小菜。

  明皙去了廚房幫忙,明寐這會已經坐在奶奶腿上,老人家有一句沒一句的逗著懷裡的孩子,明寐時不時發出幾聲「咯咯」的笑聲,聽著好像特別開心。

  丁瑾瑜略顯侷促地坐在一邊,動作輕微地拽了拽領口,覺得好像有點熱。

  上一次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還是他六歲生日那年,那時候爺爺奶奶的身體已經不太好了,但為了慶祝他生日和馬上就能上小學,老人家還是強撐著給他弄了一桌子好吃的。

  丁一楠完全不同於明皙這樣溫柔的哥哥,她提了一個很小的生日蛋糕過來,兩個人在飯桌上搶得不可開交;爺爺奶奶就笑著在一旁給兩人夾菜。

  那時,整個老房子都滿溢著歡快的人聲和生動的煙火氣,完全不是現在的樣子。

  「等我爸把魚湯盛出來就能吃啦——」

  丁瑾瑜聽見聲音抬頭,看見明皙端著兩盤菜從廚房走出來,放在桌上後燙得兩隻手趕緊捏了捏耳垂。

  「餓了吧?」明皙又抬手勾了勾明寐的下巴。

  明寐坐在奶奶懷裡不住地點頭。

  「張嘴——」明皙用手指捻起盤子裡一塊雞肉往明寐嘴裡送。

  一旁的奶奶拿起筷子作勢要敲明皙的手,含著笑意說:「洗手!」

  筷子高高舉起,又輕輕落下,明皙收回手搓了搓被筷子敲打的地方,傻呵呵地樂著。

  在菜上齊之前偷吃幾乎是每家小孩子的必修課。

  丁瑾瑜想起以前爺爺奶奶手裡也總有一雙高高舉起,輕輕落下的筷子,敲在自己或者丁一楠偷吃的手背上。

  這樣的畫面,曾今他還以為再也不會看見了。

  明皙家的地方本就不大,再撐開一張摺疊的小方桌,本來一家四口各坐一邊正好,現在加上個身高腿長的丁瑾瑜,一時難免侷促。

  丁瑾瑜的長腿塞不進桌子底下,彆扭地蜷在一邊,他看見明皙偷偷瞄他,勾著腦袋傻笑。

  他本以為這一頓飯會吃得跟他那雙無處安放的長腿一樣尷尬,不想席間一切其樂融融。

  明父和奶奶忙著往幾個孩子碗裡夾菜,明寐撒起嬌來那麼嗲的小女孩,每個周末在丁瑾瑜屋裡聽琴乖巧又安靜,現在吃起飯來倒是真像明皙之前說的皮孩子,狼吞虎咽地扒著飯,碗邊掉得都是飯粒。

  明皙戳著明寐的小臉逗她,說她下巴是漏的,她就齜牙咧嘴地要去咬明皙的手指頭。

  丁瑾瑜看著這兄妹倆打打鬧鬧,像極了當年的他和丁一楠。

  那時他的爺爺奶奶也會跟現在明父和明奶奶一樣,在孩子鬧得太兇時假裝舉起筷子制止,但更多時候只是在一旁看著,眼角笑出的皺紋里都滿是寵溺。

  爺爺奶奶離開十年了,這不算是他這十年間唯一一次跟一家人圍在桌邊吃飯,卻是第一次讓他真的體會到家的感覺。

  宋老師跟明皙說過,丁瑾瑜是從國外回來的,其實這話並不全對。

  爺爺奶奶去世時他七歲,被丁一楠接走,一起生活在姑媽丁艷家;那時丁艷已經跟家暴的丈夫離婚,丁一楠才會改了跟媽姓,而那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火爆性格,多少也與此有關。

  可丁艷並不是一個太合格的母親,她大部分時候都不在家,兩個孩子飽一頓餓一頓。

  那時的丁瑾瑜剛上小學一年級,經常被人嘲笑是沒有爸媽的野孩子,丁一楠雖然變不出一桌子熱菜熱飯,但總能在這時候提著棒球棍衝出去,讓欺負了弟弟的人哭著說再也不敢了。

  可兩年後丁艷再婚,丁一楠已經是個拖油瓶,不可能再帶著丁瑾瑜了。

  從那以後,他被送回爺爺奶奶的老家,輾轉在已經不記得多少個根本素昧平生的所謂親戚家。

  他在那時候才慢慢知道自己也是有爸爸的,他爸叫丁城,在國外,很有錢;那些八百年不聯繫一回的親戚幾乎都是為了丁城不菲的生活費才願意接納他,所以也會在不方便的時候一腳把他踢去下一個親戚家。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十六歲那年,他跨進高中,丁城也入了美籍,終於辦手續把他接到了國外。

  除了那個素未謀面的爸爸,他在那邊還有一個美國白人後媽和一個同父異母的混血妹妹;他們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家人,可丁瑾瑜卻沒有過哪怕一秒鐘覺得自己回家了。

  那裡的一家三口說著流利地道的英文,丁瑾瑜英語也不差,他基本上都能聽懂,卻完全沒辦法插話。

  看得出丁城事業有成,一家人住著一棟不小的美式別墅,吃飯時的客廳那麼寬敞明亮,餐桌那麼大,跟現在明皙家裡的環境比簡直天上地下。

  可刀叉敲擊碗碟的聲音,足以殺死席間所有的溫情。

  在一次周末全家的野營里,丁瑾瑜看著丁城抱著他的混血妹妹騎在肩頭上,而一旁的後媽在邊上緊張地護著。

  他小時候曾無數次在街上看到過這樣的畫面,羨慕得都快要面目全非了,可爺爺奶奶年紀大了,抱他都已經很吃力;小小的孩子那時連眼淚都不敢掉,只能偶爾跟丁一楠哭兩聲。

  現在看著童年最憧憬的畫面,他卻無比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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