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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學期結束後,這家西餐廳的兼職她就沒時間做了,因此已經許久沒來過。

  剛剛在車上鄭雨薇看燕回很疲倦,也就自覺地沒多說什麼話,倒是燕回還主動同她講了幾句。

  這會兒坐下了,他揉了揉眉心,就關心起來她在車站遇到的那件事。

  說到這個,鄭雨薇才想起把自己的猜測和他說一說:「先生,您說有沒有可能是錢之琳想殺我呢?」

  燕回手指一頓,抬眸看向她,似乎有幾分猶豫。

  半晌後,他放下了揉頭的手,將早已知道的答案說出口:「不是有可能,確實是她。」

  原本他是不想告訴她的,總覺得有些殘忍,但想著今天她在車站遇到的事,就覺得,寧願殘忍些,也好過她蒙在鼓裡一直不安全。

  鄭雨薇一開始只是猜測,其實她還是不太願意相信事實就是這樣,這會兒聽見燕回肯定的回答,她原本還僅存的一點希望也沒了。

  錢之琳,她真的沒有心嗎?沒有人性嗎?

  是一丁點都沒有嗎?

  「那……那還挺好的。」鄭雨薇扯了扯嘴角,擠了個笑,眼皮不自然地垂著,語氣低落,「免得我……」

  免得我什麼呢?

  鄭雨薇半天也不知道後面該接什麼話。

  「別難過。」燕回忽然出聲,替她掩去了那尷尬,「你已經重新來過。」

  鄭雨薇有些呆滯地抬頭看他,喃喃到:「重新來過?」

  「小魚。」燕回眼神溫柔認真,「她不愛你,不是你不值得被愛,是因為她根本就不會愛人,這不是你的錯。」

  「那會有人愛我嗎?」鄭雨薇盯著他的眼睛自然地反問。

  她只是順著他的話有了這樣的問題,但是她不知道,在燕回面前,這就像是在等他告白。

  「會。」他說,「會有很多人愛你。」

  鄭雨薇這才反應過來自己好像問了句不合時宜的話,尷尬地將話題岔開了。

  -

  而後又在衡南待了幾天,梧西那邊就來了通知,說是池惟的案子要開庭了,讓她作為受害者出庭。

  許久未見,池惟看起來像是變了些,至少從前的少年氣去了大半。

  只是在看見鄭雨薇的時候,他的那雙眼裡的東西,和從前並無致。

  那裡面,依舊是滿滿的侵略意味。

  她能明顯感受到,就算是今時今日這樣的境地,他被禁錮著失去了自由,在他的眼裡,她依舊應該是他的所屬物,是他的專有物品。

  他沒有悔改之心,也沒有難過之意。

  對於她,是恨意里多了些他自己都不太能察覺到的愛意。

  一種病態的、偏執的愛意。

  大概是錢之琳並不捨得讓他難過,所以沒有告訴他,池家現在也並不太平,因此他還仍舊覺得,他出來,不過是早晚的事情,所以並無懼怕。

  鄭雨薇除了配合案件時做出陳訴,其餘的時間都在觀察著池惟。

  而池惟,也在同樣看著她。

  不得不感嘆錢之琳這個蠢貨對於池惟的愛意至深,哪怕是如今池家處於水深火熱娘家都不願意管的情況下,她還依舊拼盡了全力要救池惟出來。

  哪怕是一審已經判決,在她的不服氣不放棄之下,提起了上訴,要求審。

  鄭雨薇並不擔心這件事會有別的奇怪的轉機,哪怕是一審那天被池惟的眼神生吞活剝,她在這件事上也沒有任何的懼怕。

  審在不久後開庭,鄭雨薇照舊作為受害人出庭進行陳述。

  這一次池惟依舊咬定沒有強.奸鄭雨薇,她身上的那些痕跡只是他醉酒之下弄傷的,並非是他親密之下造成的痕跡。

  和一審時的情況沒有太大區別,無非就是說鄭雨薇和他是情侶關係,他只是醉酒之下情動而不小心有了一些過分親密的舉動,從未想過要強迫她發生關係。

  也許池惟一直以為,鄭雨薇答應跟他走的時候,就已經默認了是他的人,是他的女朋友。

  但事實上,他從來沒有說過要鄭雨薇做他女朋友的話,鄭雨薇也從沒答應過要做他的女朋友,他們從始至終,就沒有過情侶關係。

  池惟對於她的所有行為,都不是情侶之間的,而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侵犯。

  更何況,她跟他走也是因為他的脅迫,是受他所威脅,才有了這樣的結果。

  在他們堅持要上訴的審中,池惟犯的罪比之前更多了:以強迫性的手段強制別人,違背其本人的意願做別人不願做的事,損害別人的人身自由,對別人實施欺侮霸凌,對別人的精神造成損傷。

  審當庭宣判,池惟數罪併罰,判刑八年零三個月,錢之琳已全面崩潰。

  這意味著終審結束,他們再也沒有機會去改變什麼,這個案件已經塵埃落定,再無轉圜餘地。

  聽見錢之琳的崩潰大哭,鄭雨薇很淡定也很冷漠。

  她到現在也仍然不懂,為什麼錢之琳會愛池惟愛成這樣。

  明明池惟人品如此惡劣,對她也不算好,目前還只是個大一的學生,雖然聰明,可遠談不上優秀。

  為什麼呢,錢之琳會這麼愛他,愛到要死要活,愛到傾家蕩產也要把他救出來。

  僅僅是因為,池惟他是個男的麼?

  可是自己又做錯了什麼,來到這個世間,就因為性別是女,就要從出生那一刻,遭受到如此多的不公,受盡一切煎熬,到頭來,還要被那個帶自己來到這世間的女人買兇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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