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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所有追文的朋友,新年好啊!請繼續支持我啊!下周就完結啦!多多推薦留言挖!

  第61章

  林晏晏在博物館只是個臨時工, 實習生。肖意不一樣,肖意是合同制的員工,是還要繼續和領導同事打交道的。

  所以真去到警局, 是以林晏晏的名義報的案。

  褚雲想登記他自己的名字,被林晏晏攔下了,她說:「你以後可能還會來這裡工作,我不一定會再來。」

  肖意聞言,挑了一下眉,「其實你大四實習還可以嘗試申請這裡,應該會留你的。」

  「不了。」林晏晏擺手, 開玩笑地說:「膽子小,怕被打擊報復。」

  她完全是瞎說八道,真正的原因是, 雖然都是體制內的事業單位, 但是經濟發達的省份對比其他省份在工作條件環境和薪資待遇上都會有一定差別,她比較現實,選擇人往高處走。

  只是有的話沒必要和肖意講, 個人的扁舟個人劃, 她實習不選擇去任何單位, 選擇自己創業也未可知。

  褚雲作為一名考古學家, 似乎把隨時不放棄任何蛛絲馬跡的習慣帶進了生活中來。

  因為林晏晏和他提過幾次段琴琴, 用林晏晏的話來說,「這孩子的眼神, 有時候真不像個孩子。孩子都是天真無邪的嘛,她的眼睛裡卻好像沒有這個東西。」

  所以,他其實一開始就對段琴琴有所懷疑。沒想,他們還真的把段琴琴可能犯案的可能性給忽略了。

  在公安面前, 他大膽地提出了自己的猜測,他提及了一種病,「侏儒症。」

  那是一個非常可憐的群體,永遠長不大,明明不是個孩子,卻永遠像個孩子。

  他說:「我覺得,在辦案過程中,不應該把段琴琴遺漏出去,她即使真的只是個孩子,也可能被他人唆使。」

  在褚雲大膽假設的過程中,林晏晏全程都覺得渾身起雞皮疙瘩,她一扭頭,看到肖意也是一臉不舒服的表情。

  總之,精神上不太好受。

  出了公安局,她已經到了極限,也不管肖意在不在場了,扭頭就撲進了褚雲懷裡。

  她特別難受地說:「我真心的希望,你的猜測是錯的。」

  這一晚上她都在做噩夢,夢見一個孩子背對著她在玩紙鶴,轉過身來,卻是一張猙獰的臉。

  褚雲半睡半醒之間哄了她好幾次,她最後沒崩住哭了,也不知道在哭什麼。

  張姐是在工作間隙接到家裡人電話的,說段琴琴被警察帶走了。

  幾乎是電話那頭聲音一落,她的手就連手機都拿不住了,她跌坐回了凳子上,整個人的表情都有一些恍惚。

  好死不死,當時肖意和林晏晏都在辦公室里,正等著她安排工作,聽筒那邊的聲音傳進二人耳中,兩人臉色頃刻都變了,因為他們清晰地聽見,電話那頭說:「是你那個實習生去舉報的。」

  他們就見,前一刻還公式化笑著的張姐,在接到電話之後,再抬起臉來完全變了一個人。

  她愣了一會,接著就像個瘋婆子似的,撲上來就要打林晏晏。

  好在林晏晏反應快,轉身就往門邊跑。

  肖意反應更快,攔在林晏晏身前,朝張姐大喊:「張姐你理智點,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琴琴什麼都沒做,就不怕進公安局。」

  然而,張姐顯然是理智不起來,她瞪著林晏晏,全是一副要將她生吞活剝的架勢,「林晏晏,是你報的案是不是?是我對你不好麼?你這樣害我!你這個狼心狗肺的娃娃!」

  林晏晏就站在門邊,介於門裡門外之間,要跑拔腿就能跑,再加上肖意十分夠義氣地幫她擋著,她暫時是躲過了一劫。

  她其實可以跑的,反正她的實習就要結束了,再不回來了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她沒有離開。

  她並不想逃避責任。

  看著情緒異常激動的張姐,她的腦海中忽然有了一些模糊的意識,往昔和段琴琴相處的畫面仿佛電影片段一般不斷重複,有些蛛絲馬跡一旦抽絲剝繭,便會暴露出可怖的真相。

  張姐什麼都沒說,但她的恐慌,她的憤怒,已經是不言而喻的真相了。

  她有些難過,輕輕推開攔在自己面前的肖意,輕輕地嘆息,「她冷靜不下來的,她心虛。」

  「胡說八道!」聽了她的話,張姐幾乎喊出了聲,腰抵著辦公桌,手卻下意識地抖了起來。

  「我也希望是我做錯了事,而不是您和琴琴做錯了事。可就像肖意說的,如果琴琴什麼都沒做,張老師,您在怕什麼?」

  林晏晏最開始來的時候,更喜歡喊張姐張老師。她在學校這麼喊慣了,教授們也都更喜歡學生們喊自己老師,說教授只是職稱,叫老師更親切。

  她一來博物館實習,就是張姐帶她,熟悉各個流程,和志願者交流,了解如何布展,了解如何解說。

  縱然張姐的做派十分的社會,她也很喜歡她,只是不說而已。

  所以即使段琴琴不那麼可愛,她還是耐心對待那個孩子,而不是一味的溜須拍馬慣她的臭脾氣。

  她永遠記得,她第一次見張姐,張姐站在講台上,和遊客,志願者普及文物知識,普及文物法的場景。

  她端莊,大氣,十分鎮得住場。

  只可惜命運有時候真會開玩笑,她記得很清楚,她聽見張姐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她在普法,她說:「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竊國家一級文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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