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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期貨市場也一樣。

  第598章 【網遊興盛之年】

  就在美伊戰爭期間,韓國唯美德公司狀告神劍網絡《傳奇》侵權的官司,在京城的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了。而且,這是一中院就此案件的第四次開庭,前前後後已經打了一年多國際官司。

  由於《傳奇》在中國的異常火爆,每次開庭都能吸引不少媒體,甚至遊戲界和司法界也一直盯著,因為這樁官司的判決結果將影響深遠。只要神劍網絡的《傳奇》被判定合法,那麼國內遊戲廠商,就能把韓國網遊換皮之後可勁兒抄襲。

  韓國唯美德提出的訴訟內容為:《傳奇》抄襲了《米爾2》,侵犯了原告對《米爾2》的專有權。被告在遊戲人物、職業、道具、技能、場景、數值等方面,抄襲之處多達294項,並直接使用了原告的原始碼,要求被告停止《傳奇》的運營,銷毀有關數據和資料,停止相關產品的宣傳銷售,關閉《傳奇》遊戲官網,並公開賠禮道歉,承擔相關訴訟費用,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今天,一中院宣布了終審結果。

  而因為涉及商業機密,幾次開庭都沒有公開審理,記者們只能苦苦守在外邊等消息。這次從上午一直等到下午,終於等到相關人員出來,記者們瞬間就包圍上去。

  「周先生,官司結果如何?」

  「秦律師,神劍網絡贏了嗎?」

  「張律師……」

  韓國公司代表全都黑著臉,根本不理睬這些記者,拎著皮包快步走向路邊的轎車。倒是韓方的代理律師說:「我已經盡力了,從第一次開庭到現在,這起案件經歷了一年零三個月。不管結果如何,對中國司法界都有著重大意義,也對今後的類似案件有著借鑑作用。」

  「也就是說,終審結果是被告獲勝?那原告會繼續上訴嗎?」記者們追問。

  這位代理律師邊走邊說:「韓方是否繼續上訴,目前我也不知道……」

  而在法院大門口,神劍網絡的代表周浩,則喜笑顏開地說:「韓方的起訴內容非常離譜,《傳奇》和《米爾的傳說2》就是兩款完全不同的遊戲。說我們使用韓方的原始碼?簡直滑天下之大稽。《傳奇》是用金山公司西山居工作室開發的遊戲引擎,使用C++語言編寫的;而《米爾2》是用Borland公司的Delphi引擎,使用其他語言編寫的。兩種不同的遊戲引擎,兩種不同的計算機語言,怎麼可能在原始碼上存在複製的可能呢?」

  記者又追問道:「但《傳奇》似乎借鑑了很多《米爾2》的玩法和數據。」

  周浩笑道:「這些東西如果都要起訴的話,那《劍俠情緣》是不是抄了《仙劍奇俠傳》?按照這種說法,《米爾2》自己就抄了《天堂》,《天堂》還抄了《暗黑破壞神》!」

  「那遊戲道具呢?兩款遊戲的道具,有的連名稱都一模一樣。」記者又問。

  周浩突然義憤填膺道:「既然你們問到這個,那麼我必須聲明一點。《傳奇》里的所有道具裝備,但凡是涉及版權問題的,我們都已經取得原作者授權。比如『井中月』這件武器,屬於黃易先生的文學原創,我們已經獲得了黃易先生的獨家授權。如果韓方的《米爾2》敢使用『井中月』這一名稱,那麼神劍網絡科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那屠龍刀和倚天劍也獲得金庸先生授權了嗎?」記者繼續問。

  周浩搖頭說:「據我所知,屠龍刀出自還珠樓主的小說《蜀山劍俠傳》和《北海屠龍記》,是書中屠龍師太所使用的法器,是長眉真人在飛升之前留下的。而倚天劍的出處就更早了,《三國演義》裡邊,曹操的兩把佩劍分別為倚天劍和青釭劍,並稱為絕世雙劍。羅貫中和還珠樓主早已經仙逝,其作品也過了文學版權保護期,所以我們不需要再付給誰版權費。」

  還有記者鍥而不捨道:「但據玩過《米爾2》的網友說,一進《傳奇》就知道是抄的,因為兩款遊戲太相似了。」

  周浩笑道:「有什麼巧合的?遊戲故事背景就不一樣,《傳奇》屬於東方背景,是中州大陸。我們遊戲裡還可以捕捉野馬當坐騎呢,如果《米爾2》也推出了坐騎系統,是不是我們也可以告他抄襲?」

  「那韓國唯美德公司拿出的代理合同怎麼解釋?」記者道。

  周浩說:「我們公司的總裁朱威廉先生,當初確實曾經代理過《米爾2》。但由於資金周轉問題,那家代理公司早就倒閉了,跟現在的神劍網絡科技公司完全無關。朱威廉先生出任神劍網絡總裁,也是在他自己創業失敗之後,韓方完全可以另找代理商!」

  ……

  韓國唯美德公司當然找了新的代理商,而且早在去年就開始找了,國內眾多廠商都搶著哭著想要代理。

  當時光通擊敗眾多中國同行,代理合同都快簽約了,突然發現韓方已經推出《米爾3》(就是《傳奇3》)。下了血本的光通,當然不願代理過時的老遊戲,於是經過多方談判,在承諾提高遊戲分成之後,韓方終於把《米爾3》的代理交給光通。

  《傳奇》官司的終審結果一宣布,業界為之譁然,這特麼都不叫抄襲?國產遊戲,從此走上山寨之路!

  而光通也趁著這股輿論熱潮,順勢宣布自己代理《傳奇3》。遊戲剛剛開始前期預熱宣傳,都還沒來得及公測,神劍網絡科技公司突然發布公告:「敬告花都光通通信發展有限公司,《傳奇》為本司獨立研發的原創網路遊戲,與韓國唯美德公司運營的《米爾的傳說2》無關。貴司代理的《米爾的傳說3》,請勿使用《傳奇3》為遊戲名稱,更不要誤導消費者認為這是《傳奇》的續作……神劍網絡科技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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