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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知道她會拒絕,不等她回答,這人就拿話堵她,「能跟你前上司吃飯,就不能陪現任上司吃飯?」
季悄吟:「……」
聽聽這話多酸,這是啃了多少檸檬呀!
季悄吟沒好氣地說:「我又沒說不吃。」
正好她也需要和宋雁書好好談談。
見她同意了,男人的臉上立即飄出喜色,興奮地說:「你想吃什麼?中餐還是西餐?」
他自說自話:「你過來這邊這麼久,西餐肯定吃膩了吧?我帶你去吃中餐。我知道一家餐館,老闆是青陵人,燒得一手地道的杭幫菜。」
宋雁書在荷蘭留學的那三年,吃膩了西餐,到處搜羅華人餐館。大街小巷,鬧市郊區,哪裡有好吃的餐廳,他門清兒。
這家華人餐館距離阿姆斯特丹大學不遠,處在繁華的街角,規模很大,餐館裡的服務生和食客都是黃皮膚的中國人。
在異國他鄉,一家華人餐館,一樣的膚色,共通的語言,總能讓人生出久違的親切感。
這家華人餐館大廚的手藝極好,跟檐外聽雨的大廚有得一拼。菜品美味可口,全是老青陵地道的風味。那道龍井蝦仁堪稱一絕。
好像回到了過去,他們安靜地坐在一起吃飯,吃的是地道的杭幫菜。
燈光暖意濃濃,兩人時不時交流幾句。
夜色緩慢流動著,好像不是在荷蘭,而是在青陵。這六個小時的時差不復存在。
只有窗外古老的建築群,時不時經過的不同膚色的行人,清晰地提醒著季悄吟身在何處。
青陵到荷蘭,六個小時的時差,年初到現在,中間隔了整整五個月,她實實在在和宋雁書分開了。
晚餐結束,時間還早。
這樣的初夏時節,下午短暫一瞬的雨剛落幕,天色微涼,不冷不熱,適合散步。
宋雁書提議:「要去我的母校逛逛嗎?」
季悄吟毫無興趣,「我已經去過了。」
「是嗎?」宋雁書目光微頓,有些不自在地將自己的手伸進褲兜,「什麼時候?」
季悄吟盯著自己的高跟鞋鞋尖,沒看他,聲音聽著有些生硬,「就在前不久,四月底。」
「哦……挺好。」男人完全來不及掩飾自己臉上失落的情緒。
他當然還記得他答應季悄吟的事情。她說想來荷蘭旅遊,想看庫肯霍夫公園的鬱金香展,想去他的母校阿姆斯特丹大學,這些他都記得。
他也沒有忘記想去實現。但是現在她已經不需要了。
承諾的那一刻都是美好的,但「時過境遷」這個詞卻無比殘忍。
空氣凝滯了數秒,宋雁書收拾好情緒,再次開口:「那一起走走吧,時間還早。」
季悄吟應該拒絕的。但是她沒有。
她在心底跟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
天邊高掛一輪彎月,藏在層層疊疊,參差不齊的樹影里,霧蒙蒙的,月色淡薄。
這座城市宋雁書很熟悉,他待了三年。古老的建築,蜿蜒的河流,喧譁的長街,狹長的巷子……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他記憶中的樣子。
在過去,有無數次,他穿梭於大街小巷,身旁的人來來去去,他從未想過自己和這座城市會有過多的羈絆。
雖然在這裡留學,但是他始終覺得自己是個旅居的遊客。他短暫停留三年,畢業就會回國。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三年,他總是獨來獨往,沒有什麼朋友,也不談戀愛,當一個孑然一身的留學生。
那個時候,他的目標只有學習,對情愛淡薄。從未想過愛情,更不曾設想過有一天他會和喜歡的人走在這座城市的一角。
當年離開的時候,他就沒想過會回來。
而現在,為了季悄吟,他總是忍不住飛來這座城市,為自己找各式各樣看似合理,實則荒謬的理由。似乎只有這樣他才能夠心安理得。
事實證明,在這段感情里,他比季悄吟更放不下。說好了分開,他卻總是言而無信地偷偷跑來看她。
這一刻,和季悄吟走在河邊,晚風輕輕吹拂面頰,涼涼的,帶著點水汽,又帶著點這座城市獨有的味道。他的心是靜的,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寧。
這種感覺只有她在身邊,站在他唾手可得的位置,他才能夠感受得到。
宋雁書突然有點理解為什麼夏君岱那匹烈馬會自己主動停下腳步,甘願被南絮套牢。
而余初塵那樣渴望自由,不願被束縛的男人,有朝一日也能心甘情願陪沈輕暖走進那座圍城。
因為總有一個人不可替代,非她不可。為了那個人,他們都情願妥協。
那麼他呢?
他願意嗎?
他不知道。
為什麼他要陷入如此兩難的境地?
為什麼他就找不到兩全其美的辦法?
宋雁書突然開始怨恨自己,為什麼要出生在這樣一個家庭?別人的父母恩愛有加,別人的長輩婚姻和諧。而他自小就被迫見識婚姻最糟糕的樣子。身邊的親戚長輩全是悲劇。
從懂事以後,他就本能地抗拒結婚,抗拒孩子,抗拒將男女捆綁在一起的一切。
橋頭有賣花的小販,鮮花在夜風中搖曳,花香四溢。
宋雁書買了一束小捧的灰藍色鬱金香,用淺色包裝紙包著,中間混著幾枝青綠色的櫨蘭和尤加利葉,清新養眼。
季悄吟:「……」
聽聽這話多酸,這是啃了多少檸檬呀!
季悄吟沒好氣地說:「我又沒說不吃。」
正好她也需要和宋雁書好好談談。
見她同意了,男人的臉上立即飄出喜色,興奮地說:「你想吃什麼?中餐還是西餐?」
他自說自話:「你過來這邊這麼久,西餐肯定吃膩了吧?我帶你去吃中餐。我知道一家餐館,老闆是青陵人,燒得一手地道的杭幫菜。」
宋雁書在荷蘭留學的那三年,吃膩了西餐,到處搜羅華人餐館。大街小巷,鬧市郊區,哪裡有好吃的餐廳,他門清兒。
這家華人餐館距離阿姆斯特丹大學不遠,處在繁華的街角,規模很大,餐館裡的服務生和食客都是黃皮膚的中國人。
在異國他鄉,一家華人餐館,一樣的膚色,共通的語言,總能讓人生出久違的親切感。
這家華人餐館大廚的手藝極好,跟檐外聽雨的大廚有得一拼。菜品美味可口,全是老青陵地道的風味。那道龍井蝦仁堪稱一絕。
好像回到了過去,他們安靜地坐在一起吃飯,吃的是地道的杭幫菜。
燈光暖意濃濃,兩人時不時交流幾句。
夜色緩慢流動著,好像不是在荷蘭,而是在青陵。這六個小時的時差不復存在。
只有窗外古老的建築群,時不時經過的不同膚色的行人,清晰地提醒著季悄吟身在何處。
青陵到荷蘭,六個小時的時差,年初到現在,中間隔了整整五個月,她實實在在和宋雁書分開了。
晚餐結束,時間還早。
這樣的初夏時節,下午短暫一瞬的雨剛落幕,天色微涼,不冷不熱,適合散步。
宋雁書提議:「要去我的母校逛逛嗎?」
季悄吟毫無興趣,「我已經去過了。」
「是嗎?」宋雁書目光微頓,有些不自在地將自己的手伸進褲兜,「什麼時候?」
季悄吟盯著自己的高跟鞋鞋尖,沒看他,聲音聽著有些生硬,「就在前不久,四月底。」
「哦……挺好。」男人完全來不及掩飾自己臉上失落的情緒。
他當然還記得他答應季悄吟的事情。她說想來荷蘭旅遊,想看庫肯霍夫公園的鬱金香展,想去他的母校阿姆斯特丹大學,這些他都記得。
他也沒有忘記想去實現。但是現在她已經不需要了。
承諾的那一刻都是美好的,但「時過境遷」這個詞卻無比殘忍。
空氣凝滯了數秒,宋雁書收拾好情緒,再次開口:「那一起走走吧,時間還早。」
季悄吟應該拒絕的。但是她沒有。
她在心底跟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
天邊高掛一輪彎月,藏在層層疊疊,參差不齊的樹影里,霧蒙蒙的,月色淡薄。
這座城市宋雁書很熟悉,他待了三年。古老的建築,蜿蜒的河流,喧譁的長街,狹長的巷子……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他記憶中的樣子。
在過去,有無數次,他穿梭於大街小巷,身旁的人來來去去,他從未想過自己和這座城市會有過多的羈絆。
雖然在這裡留學,但是他始終覺得自己是個旅居的遊客。他短暫停留三年,畢業就會回國。
所以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三年,他總是獨來獨往,沒有什麼朋友,也不談戀愛,當一個孑然一身的留學生。
那個時候,他的目標只有學習,對情愛淡薄。從未想過愛情,更不曾設想過有一天他會和喜歡的人走在這座城市的一角。
當年離開的時候,他就沒想過會回來。
而現在,為了季悄吟,他總是忍不住飛來這座城市,為自己找各式各樣看似合理,實則荒謬的理由。似乎只有這樣他才能夠心安理得。
事實證明,在這段感情里,他比季悄吟更放不下。說好了分開,他卻總是言而無信地偷偷跑來看她。
這一刻,和季悄吟走在河邊,晚風輕輕吹拂面頰,涼涼的,帶著點水汽,又帶著點這座城市獨有的味道。他的心是靜的,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安寧。
這種感覺只有她在身邊,站在他唾手可得的位置,他才能夠感受得到。
宋雁書突然有點理解為什麼夏君岱那匹烈馬會自己主動停下腳步,甘願被南絮套牢。
而余初塵那樣渴望自由,不願被束縛的男人,有朝一日也能心甘情願陪沈輕暖走進那座圍城。
因為總有一個人不可替代,非她不可。為了那個人,他們都情願妥協。
那麼他呢?
他願意嗎?
他不知道。
為什麼他要陷入如此兩難的境地?
為什麼他就找不到兩全其美的辦法?
宋雁書突然開始怨恨自己,為什麼要出生在這樣一個家庭?別人的父母恩愛有加,別人的長輩婚姻和諧。而他自小就被迫見識婚姻最糟糕的樣子。身邊的親戚長輩全是悲劇。
從懂事以後,他就本能地抗拒結婚,抗拒孩子,抗拒將男女捆綁在一起的一切。
橋頭有賣花的小販,鮮花在夜風中搖曳,花香四溢。
宋雁書買了一束小捧的灰藍色鬱金香,用淺色包裝紙包著,中間混著幾枝青綠色的櫨蘭和尤加利葉,清新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