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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縫威廉·伯德供稱,他是撬門進屋者之一。他是英國人,已在巴黎居住兩年。上樓梯時他也是走在前面的一個。他聽見了爭吵聲。粗嗓門兒的是法國人。證人伯德聽出來了幾個字,但沒全記住,他清楚地聽見了「天哪」和「我的上帝」這兩個詞。當時還有一種聲音,好像是幾個人在扭打——是一種拳打腳踢的聲音。尖嗓門兒的說話聲音比粗嗓門兒的高,講的肯定不是英語,像是德國人,也有可能是個女人。證人本人不懂德語。
以上四證人已被復訊,均供稱,大家到達那間發現萊斯帕納耶小姐屍體的臥室時,臥室是反鎖著的。當時房間裡靜得很,沒有呻吟聲,沒有任何聲音。撬開門後,沒發現一個人。裡屋和外屋的窗戶都是關著的,從裡面閂死。兩間屋之間的門也是關著的,不過卻沒鎖。外屋通走廊的門是鎖著的,鑰匙還在房裡面的鎖孔上。第四層走廊口上有一間小屋,門敞開著。屋裡堆放著舊床、舊箱之類的東西。警方將東西全部搬出,進行了仔細的搜查。實際上,警方對這幢房子的每一處都進行了搜查,就連煙囪都用長掃帚通了一遍。這幢房子共有四層,最上面還有一個小閣樓。層頂有一道活板門,早已用釘子釘死,看來已經多年未打開過。從聽見爭吵到撬開房門,這中間究竟有多長時間,證人們眾說紛紜。有的說只有三分鐘,有的說五分鐘。反正撬門很費了一番工夫。
阿爾方索·卡爾奇奧是個小業主,西班牙人,也住在莫格街。他也是進房者之一。他供稱,他沒上樓,因為他神經質,害怕受刺激。他聽見了吵架,粗嗓門兒的是法國人。他聽不清那人說的是什麼。而尖嗓門兒的則肯定說的是英語。他本人雖然不懂英語,可從語音語調上能聽出說的是英語。
糖果商阿爾貝托·蒙塔尼供稱,他是領頭上樓者之一。他也聽到了爭吵的聲音。粗嗓門兒的是法國人。他聽清了幾個字。說話者好像是在訓斥什麼人。他聽不出尖嗓門兒的說的是什麼。那人說話又快又無節奏可能是個俄國人。他的其它證詞和別人差不多。蒙塔尼本人是義大利人。從未同真正的俄國人交談過。
被復訊的幾位證人作證說,第四層所有房間的煙道都很窄,進不去人。他們說的「用掃帚通煙囪」,是指用打掃煙囪的人用的那種圓形煙囪刷去捅。這幢房子的全部煙道都已用這種刷子捅過了一遍。這幢房子沒有後梯樓,大家上樓梯的時候,裡面的人不可能從其它地方下樓。萊斯帕納耶小姐的屍體緊緊地塞在煙囪里,四五個人合力才把她弄出來。
內科醫生保羅·杜馬供稱,破曉時分他被叫去驗屍。兩15具屍體都放在發現萊斯帕納耶小姐的那間臥室里,擺在床屜的粗麻布墊上。姑娘的屍體遍體擦傷,這顯然是從煙囪里往外拽時蹭的。她的喉嚨上有一大塊瘀痕,下巴底下有幾處深深的抓痕,還有許多青紫色的斑點,顯然是手指留下的印記。死者的臉變了顏色,十分可怕,眼珠子也往外突凸,舌頭咬爛了。腹部有一塊青紫,顯然是膝蓋壓出來的。杜馬醫生認為,萊斯帕納耶小姐是被一個人或幾個人掐死的。老夫人的屍體則傷得不成樣子。右腿和右臂的骨頭都粉碎性骨折。左脛骨和左邊的肋骨也都成了碎片。屍身上下青一塊紫一塊,全都變了顏色。很難說出她是被怎樣弄成這等模樣的。大木棒、粗鐵棍、一把椅子,凡是有一把子力氣的男人,用笨重粗鈍的武器進行毆打,都可以造成這種效果。而女人用什麼武器,則都不會打成這樣。醫生見到,死者的頭已和身體分了家,頭上也是傷痕累累,喉嚨顯然是被利器所割——可能是柄剃刀。
外科醫生亞歷山大·埃廷內也被召去與杜馬醫生一起驗屍。他的看法與杜馬醫生的證詞一致。
雖然還傳訊了其他幾位證人,但並沒有問出什麼重要的線索。如果此案真是一樁謀殺案,那麼它就是巴黎有史以來最神秘、最撲朔迷離的謀殺案了。警方現在束手無策——他們以前辦這種案子時從未這樣一籌莫展過。案子沒有一點線索。
當天晚上,這家報紙的晚刊說,聖羅克區仍然人心惶惶。警方再次仔細搜查了一遍案發的房子,重新訊問了證人,但毫無結果。然而報導在附註中說,阿道夫·勒邦已被捕入獄,但是除了前述事實外,沒有能證明他有罪的證據。
杜邦似乎對此案的進展特感興趣——至少從他的表現上看是如此,他對案子未做任何評論。直到勒邦被捕後,他才問我對這樁謀殺案是怎麼看的。
我只能附和全巴黎的看法,認為此案是一樁破不了的謎案。我覺得沒有法子把兇手找出來。
杜邦說:「不能只憑這麼一點點訊問口供,就斷定沒法破案了。巴黎的警察一向以敏銳著稱。其實他們除了狡黠一些,就再也沒有別的本事了。在辦案方面,他們除了現在使用的這套法子,就沒有新招兒了。他們總是炫耀自己有許多法子,可是這些法子在實踐中卻常常行不通。這不由不使人想起汝爾丹先生①的故事,他之所以要睡衣,是為了更舒服地聽音樂。巴黎的警察們也常辦成一些令人拍案叫絕的漂亮案子,不過這主要是靠勤快和積極行動而辦成的。當單靠勤快和積極主動不足以破案的時候,他們也就一籌莫展了。比如說,維多克②是一個極善猜想、極有毅力的人,但是因為他的思想未經訓練,便反而因為勤於調查而常犯錯誤。他把目標盯得太死,這樣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視野。他也許能把一兩點看得特別清楚,但是正因為如此,他對宏觀上的把握就反而差了。所以嘛,有些事情是存在於範圍很廣的面上的。真相併不永遠是埋藏在井底。至於更為重要的知識,我則堅信它們總是很淺的。我們在山谷中尋找深谷,其實它就在我們的腳下,而不是在山頂,不過只有我們站在山頂上時,才看到深谷有多深。這類錯誤的形式和緣由恰恰像是世人揣摸天體。看一眼星星,也就是說,用餘光瞟一眼,讓瞳仁的外部接受光線,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顆星星,充分地感受到它的亮度,因為瞳仁的外部比內部更容易接受微光。而如果你把視線完全集中在星星上,那麼亮度就會相對減弱,目光越集中,亮度越弱。不錯,目光集中時落在眼睛上的光線更多,可是目光不集中時,眼睛具有更為細緻的接受能力。過分集中只會導致思想混亂,思維能力減弱。即使是最明亮的太白星,你若是直勾勾地盯著它看,最後也會弄得看不見它了。
以上四證人已被復訊,均供稱,大家到達那間發現萊斯帕納耶小姐屍體的臥室時,臥室是反鎖著的。當時房間裡靜得很,沒有呻吟聲,沒有任何聲音。撬開門後,沒發現一個人。裡屋和外屋的窗戶都是關著的,從裡面閂死。兩間屋之間的門也是關著的,不過卻沒鎖。外屋通走廊的門是鎖著的,鑰匙還在房裡面的鎖孔上。第四層走廊口上有一間小屋,門敞開著。屋裡堆放著舊床、舊箱之類的東西。警方將東西全部搬出,進行了仔細的搜查。實際上,警方對這幢房子的每一處都進行了搜查,就連煙囪都用長掃帚通了一遍。這幢房子共有四層,最上面還有一個小閣樓。層頂有一道活板門,早已用釘子釘死,看來已經多年未打開過。從聽見爭吵到撬開房門,這中間究竟有多長時間,證人們眾說紛紜。有的說只有三分鐘,有的說五分鐘。反正撬門很費了一番工夫。
阿爾方索·卡爾奇奧是個小業主,西班牙人,也住在莫格街。他也是進房者之一。他供稱,他沒上樓,因為他神經質,害怕受刺激。他聽見了吵架,粗嗓門兒的是法國人。他聽不清那人說的是什麼。而尖嗓門兒的則肯定說的是英語。他本人雖然不懂英語,可從語音語調上能聽出說的是英語。
糖果商阿爾貝托·蒙塔尼供稱,他是領頭上樓者之一。他也聽到了爭吵的聲音。粗嗓門兒的是法國人。他聽清了幾個字。說話者好像是在訓斥什麼人。他聽不出尖嗓門兒的說的是什麼。那人說話又快又無節奏可能是個俄國人。他的其它證詞和別人差不多。蒙塔尼本人是義大利人。從未同真正的俄國人交談過。
被復訊的幾位證人作證說,第四層所有房間的煙道都很窄,進不去人。他們說的「用掃帚通煙囪」,是指用打掃煙囪的人用的那種圓形煙囪刷去捅。這幢房子的全部煙道都已用這種刷子捅過了一遍。這幢房子沒有後梯樓,大家上樓梯的時候,裡面的人不可能從其它地方下樓。萊斯帕納耶小姐的屍體緊緊地塞在煙囪里,四五個人合力才把她弄出來。
內科醫生保羅·杜馬供稱,破曉時分他被叫去驗屍。兩15具屍體都放在發現萊斯帕納耶小姐的那間臥室里,擺在床屜的粗麻布墊上。姑娘的屍體遍體擦傷,這顯然是從煙囪里往外拽時蹭的。她的喉嚨上有一大塊瘀痕,下巴底下有幾處深深的抓痕,還有許多青紫色的斑點,顯然是手指留下的印記。死者的臉變了顏色,十分可怕,眼珠子也往外突凸,舌頭咬爛了。腹部有一塊青紫,顯然是膝蓋壓出來的。杜馬醫生認為,萊斯帕納耶小姐是被一個人或幾個人掐死的。老夫人的屍體則傷得不成樣子。右腿和右臂的骨頭都粉碎性骨折。左脛骨和左邊的肋骨也都成了碎片。屍身上下青一塊紫一塊,全都變了顏色。很難說出她是被怎樣弄成這等模樣的。大木棒、粗鐵棍、一把椅子,凡是有一把子力氣的男人,用笨重粗鈍的武器進行毆打,都可以造成這種效果。而女人用什麼武器,則都不會打成這樣。醫生見到,死者的頭已和身體分了家,頭上也是傷痕累累,喉嚨顯然是被利器所割——可能是柄剃刀。
外科醫生亞歷山大·埃廷內也被召去與杜馬醫生一起驗屍。他的看法與杜馬醫生的證詞一致。
雖然還傳訊了其他幾位證人,但並沒有問出什麼重要的線索。如果此案真是一樁謀殺案,那麼它就是巴黎有史以來最神秘、最撲朔迷離的謀殺案了。警方現在束手無策——他們以前辦這種案子時從未這樣一籌莫展過。案子沒有一點線索。
當天晚上,這家報紙的晚刊說,聖羅克區仍然人心惶惶。警方再次仔細搜查了一遍案發的房子,重新訊問了證人,但毫無結果。然而報導在附註中說,阿道夫·勒邦已被捕入獄,但是除了前述事實外,沒有能證明他有罪的證據。
杜邦似乎對此案的進展特感興趣——至少從他的表現上看是如此,他對案子未做任何評論。直到勒邦被捕後,他才問我對這樁謀殺案是怎麼看的。
我只能附和全巴黎的看法,認為此案是一樁破不了的謎案。我覺得沒有法子把兇手找出來。
杜邦說:「不能只憑這麼一點點訊問口供,就斷定沒法破案了。巴黎的警察一向以敏銳著稱。其實他們除了狡黠一些,就再也沒有別的本事了。在辦案方面,他們除了現在使用的這套法子,就沒有新招兒了。他們總是炫耀自己有許多法子,可是這些法子在實踐中卻常常行不通。這不由不使人想起汝爾丹先生①的故事,他之所以要睡衣,是為了更舒服地聽音樂。巴黎的警察們也常辦成一些令人拍案叫絕的漂亮案子,不過這主要是靠勤快和積極行動而辦成的。當單靠勤快和積極主動不足以破案的時候,他們也就一籌莫展了。比如說,維多克②是一個極善猜想、極有毅力的人,但是因為他的思想未經訓練,便反而因為勤於調查而常犯錯誤。他把目標盯得太死,這樣反而限制了自己的視野。他也許能把一兩點看得特別清楚,但是正因為如此,他對宏觀上的把握就反而差了。所以嘛,有些事情是存在於範圍很廣的面上的。真相併不永遠是埋藏在井底。至於更為重要的知識,我則堅信它們總是很淺的。我們在山谷中尋找深谷,其實它就在我們的腳下,而不是在山頂,不過只有我們站在山頂上時,才看到深谷有多深。這類錯誤的形式和緣由恰恰像是世人揣摸天體。看一眼星星,也就是說,用餘光瞟一眼,讓瞳仁的外部接受光線,你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顆星星,充分地感受到它的亮度,因為瞳仁的外部比內部更容易接受微光。而如果你把視線完全集中在星星上,那麼亮度就會相對減弱,目光越集中,亮度越弱。不錯,目光集中時落在眼睛上的光線更多,可是目光不集中時,眼睛具有更為細緻的接受能力。過分集中只會導致思想混亂,思維能力減弱。即使是最明亮的太白星,你若是直勾勾地盯著它看,最後也會弄得看不見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