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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既然我已經知道這些人物的靈感來源了,不妨忽略它們。如果我是在尋找秘密信息,縮略詞似乎更有可能。例如,每一章的第一個單詞的首字母,拼出來就是「TTAADA」。沒有收穫。然後我試了前十句話,它以TTTBHTI開頭,而第一章 每個部分的第一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開頭是:TSDW——我不需要繼續了。同樣沒有任何意義。我盯著書名,《喜鵲謀殺案》(Magpie Murders),若是把字母重新排列,就會變成飼養豬媽媽(Reared Pig Mums)、重讀揚揚自得的小惡魔(Reread Smug Imp)、高級分數(Premium Grades)等。這個行為很幼稚。我不指望能找到什麼,沒指望。但火車緩慢地往倫敦開去時,我的腦海里全是各種字謎。我不想去思考梅麗莎告訴我的事。

  然後,在斯文頓和迪考特之間的某個地方,我看到了答案。它在我眼前自動組合在了一起。

  系列書的書名。

  線索一直在那裡。詹姆斯告訴過我,書的數量很重要。「艾倫總是說,這個系列有九本書。他從一開始就決定了。」他從一開始就決定了。為什麼是九?因為那就是他要傳遞的秘密信息。這就是他希望拼出的字謎。看看每個書名的第一個字母:

  Atticus Pünd Investigates(《阿提庫斯·龐德案件調查》)

  No Rest for the Wicked(《邪惡永不安息》)

  Atticus Pünd Takes the Case (《阿提庫斯·龐德來斷案》)

  Night Comes Calling (《暗夜的召喚》)

  Atticus Pünd Chritmas (《阿提庫斯·龐德的聖誕》)

  Gin & Cyanide (《金酒與氰化物》)

  Red Roses for Atticus (《送給阿提庫斯的紅玫瑰》)

  Atticus Pünd Abroad (《阿提庫斯·龐德在國外》)

  如果再加上最後一本書的書名,Magpie Murders (《喜鵲謀殺案》),你懂了嗎?

  AN ANAGRAM (一個異位字謎)

  這下終於印證了一直盤旋在我腦海里的想法。在常春藤俱樂部里,當查爾斯建議修改最後一本書的書名時,艾倫很生氣,他說什麼來著?「我不要——」而就在這時,唐納德·李摔碎了盤子。

  但事實上那句話很完整。他實際上已經說完了。他想說的是,這本書不能不叫《喜鵲謀殺案》,因為這樣一來會毀掉他幾乎從構思出這個點子的那天起慢慢編織進這個系列的一個玩笑。他想出了一個異位字謎。

  但是關於什麼的異位字謎呢?

  一個小時後,火車駛進帕丁頓站,我仍然沒有弄懂。

  * * *

  [1]亨利·詹姆斯(Herry James,1843—1916),美國小說家、文學評論家、心理分析小說的開創者,代表作《一位女士的畫像》《鴿翼》《使節》等。《螺絲在擰緊》是他的一部心理懸疑小說。

  [2]薩爾曼·拉什迪(Ahmed Rushdie,1947—),印度裔英國作家,與奈保爾和石黑一雄被稱為「英國移民文學三傑」。因一九八八年出版的小說《撒旦詩篇》引起極大爭議。由於此書內容被指有玷污伊斯蘭聖潔之嫌,一面世即引起軒然大波,並激怒了數以億計的穆斯林。

  [3]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英國當代著名作家,一九四九年生於牛津文學世家。馬丁·艾米斯素有英國「文壇教父」之稱,與伊恩·麥克尤恩、朱利安·巴恩斯並稱英國「文壇三巨頭」,被稱為「蘸著迷藥水書寫的文壇大師」。

  [4] 大衛·米切爾(David Mitchell,1969—),英國作家,一九六九年生於英國,代表作《雲圖》。

  [5]威爾·賽爾夫(Will Self,1961—),英國小說家、專欄作家。他已出版有十部小說,五部短篇小說集和幾部非虛構作品,主要作品有《瘋狂的數量理論》《道林:一場模仿》《走向好萊塢》和「希望三部曲」。其中《傘》入圍二〇一二年布克獎短名單。他的作品中充盈著諷刺、弔詭、奇幻的風格。賽爾夫稱自己的作品為「骯髒魔幻現實主義」。與威廉·巴勒斯、艾倫·金斯堡等描寫混亂生活的「垮掉的一代」作家相比,其文風更加瑰麗奇幻,語言文字也更加考究、富於雕琢。

  帕丁頓站

  我不喜歡小說中的巧合,尤其是推理小說中的巧合。偵探小說的成功是靠邏輯和推理。偵探不應該需要靠老天垂青得出結論,但這只是我心中的那個編輯一廂情願的看法,不巧的是,這就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我在五點零二分下了火車。在一個八百五十萬人口的城市,成千上萬人來來往往的出站廳里,我碰到了一個熟人。她的名字叫傑邁瑪·漢弗萊斯。直到不久前,她還是查爾斯·克洛弗在三葉草圖書公司的私人助理。

  視線落在她身上的那一瞬間,我就認出了她。查爾斯總是說,她具有那種在人群里都能閃閃發光的笑容,而這也是最先吸引住我目光的原因。在灰濛濛的通勤人潮中,她孑然一身,興高采烈。她身材苗條,面容嬌美,金髮飄逸。她只有二十五歲左右,依舊保留了學生時代的蓬勃朝氣。我記得她曾和我說,她進入出版業是因為她熱愛閱讀。我已經開始懷念她在辦公室的日子了,不明白她為什麼要離開。

  她也幾乎同時看見了我,向我揮手。我們朝對方走去,我以為我們只是打個招呼,我想問問她的近況。但事情卻沒那麼簡單。

  「你還好嗎,傑邁瑪?」我問。

  「我很好,謝謝你,蘇珊。見到你真是太好了。對不起,我沒來得及道別。」「一切發生得太快了。我去參加巡迴簽售,等我回來,你已經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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