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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叔祖的話使得胤禩醍醐灌頂,一瞬間腦海中的思路便清明了起來。

  「我知道了。」胤禩感激道:「還是皇叔祖想得深遠,連後路都為我想好了。」

  韜塞無奈道:「你且想一想到時候該寫什麼吧!要改變所寫文風與方式,還有個人行文的風格,難度不小。」

  不,經過韜塞一提醒,胤禩心中已然有了想法。

  最近他腦海中的戲文出現了以汗阿瑪為男主的清宮劇,講述了汗阿瑪與穿越女之間的愛恨情仇。

  狗血有之,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也有。

  胤禩給自己以皇子之身寫話本定了個筆名,名「傾城」,因為與汗阿瑪相愛的穿越女子,名字便叫做鈕鈷祿·傾城。

  也許是寫多了需要動腦子的智斗與戰鬥,胤禩轉變文風,隨手寫了一篇不需要動腦子的愛情故事,別說,下筆還挺順。

  感謝太子殿下追求佳人給了他靈感,如今他又重燃起了寫作熱情,不如就寫一篇冷靜清冷的名士不懂愛,受天真善良女主所吸引,逐漸學會愛人、保護愛人的感動故事吧!名字也想好了,就叫《傾世鍾情》!

  第15章 這根本就狗屁不通!

  胤禩身邊的小阿哥們,八歲熟讀詩書,九歲開始會做文章,十歲的阿哥們已經能夠對各家典籍倒背如流,像太子那樣的,更是文武兼備。

  因此,在他的認識中,寫話本會被師長與汗阿瑪定義為「不務正業」,但要寫出話本,並非難事。

  如果忽略他卡文、拖延、脫綱等一系列如分娩時難產的痛苦過程,對於一個還未滿十歲的孩童來說,能夠定下心來搜集史料、野史,寫出諸葛亮與司馬懿宿敵交鋒這等大作,固然其中文筆有皇叔祖潤色,胤禩也已經很厲害了。

  由於他的小腦袋經歷了太多「戲文」的衝擊,他的記憶力、分析能力等皆比同齡人高出一大截,就連精力也超出常人許多,對此韜塞感到非常驚喜。

  胤禩就像是一座寶山,山中究竟有多麼深不可測,又有多少可以探究得到的寶物,如無底洞般令人忍不住探究。

  因此,韜塞從未誇過胤禩「很好」,每當胤禩有所表現時,得到的都是「尚可」、「還算過得去」。

  他在試探胤禩的極限,期待他在自己極滿意時能夠做得更好!

  這回點醒了胤禩後,韜塞就有些期待胤禩的新作。

  「胤禩從未說過大話,能保證絕不會令人發現,可見是成竹在胸了。」

  胤禩點了點頭:「待我寫出新作開篇就給皇叔祖過目。」

  韜塞頷首道:「既然是你以皇子之身所寫,那這新作只能由你一人之力完成,我不插手過多。」

  「皇叔祖放心,弟子有準備了。」

  既然新作不打算藏著掩著,胤禩帶上了小本本,在上書房課間歇息時動筆。今日他來上書房時,瞧見一棵樹上掛著只哀叫的白貓,毛色純白得仿佛會發光,圓圓的貓腦袋飽滿圓潤,可見是哪位貴人所養,舉手之勞叫來侍衛將白貓救下為它尋主人。

  待回到自己桌案上,胤禩開始埋頭刷刷刷地寫。

  誰能想到,寫愛情小說特別令人解壓呢?

  寫的時候,記住三點要素。

  男主人翁要聰慧有能力,女主人翁要人美善良單純,二人之間要有波折的甜蜜!

  壞蛋壞個徹底,好人好個徹底。

  戲文里的常見劇本大多都是寵,往死里寵!

  漸漸的,胤禩的新作《傾世鍾情》有了大致框架。

  東漢末年,亂世來臨,天下第一名士胡昭,隱居於山林。

  這位心有溝壑的名士,長相俊逸,接連推拒袁紹、曹操的招納。

  袁紹為了得到他,曾派人不遠千里前來搜山,最終一無所獲。

  曹操欽佩胡昭,成全其做隱居散人之心。

  便是這樣一位如鶴般仙氣飄飄,隨時會羽化登仙的名士,在山林間遇上了家道中落,避戰亂而遷居的大家閨秀,也就是女主人翁玲兒。

  世道動盪,到處都是落草為寇的土匪,玲兒被抓走時幸得胡昭所救。

  她那雙小鹿般濕漉漉的秋水盈眸,因受到驚嚇而含著淚花,怯生生地望向胡昭,待她張口說話,那聲音如黃鶯般動聽……

  英雄救美,美人欽慕,多么正常的戲文開局!

  胤禩打了雞血般刷刷地寫。

  戲文看多了,什麼細腰不盈一握,什麼秋水眼波,什麼黃鶯細語,那叫一個信手拈來。

  玲兒善良,不忍野兔受傷,於是胡昭放下了要獵的野味。她扭傷了腳,胡昭捧著他玉足,為她正骨,玲兒輕咬貝齒,輕呼一聲,堅強的忍著沒哭。

  這種神仙人物為女主折腰,女主善良單純溫暖男主孤寂內心的戲文,寫起來不費腦,比寫權謀、戰爭要容易多了。

  對於胡昭來說,她是不同的,她那麼單純美好,與世界格格不入,又是那麼惹人憐惜,他想保護她。

  對玲兒來說,胡昭如謫仙般完美,她時常患得患失,因為她覺得自己配不上得到他的心。

  可當胡昭受傷時,是玲兒照顧他,她是個好女人,為了心愛之人不畏生死,願意付出一切。

  胡昭與玲兒在一起後,走遍了山山水水,救助窮苦百姓,懲惡揚善,最終隱居於山林,他們教化山民,在亂世中創造了一片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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