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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歡欣雀躍,興奮得不能自已。——我同她成了同學!

  只是我一直不敢走到她面前,向她坦誠我的身份。我要怎麼說?「嘿,我是當初跟你一起出車禍的女孩,我們真有緣分?」那簡直是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所以我只能遠遠的,安靜的看著她。

  我知道她的一切,她喜歡什麼顏色,什麼口味的奶茶,最愛吃什麼菜,遇到解不出來的問題是下意識的小動作……我熟悉她,甚至超過熟悉我自己。

  我就這樣看著她,一直看著。

  好幾次我都想走到她面前,然而卻每一次都情不自禁的膽怯,又收住了腳步。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時間太長,也太投入了。我感覺自己將她當成了信仰,當成了全部,而等我自己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卻已經遲了。

  我陷入了一種完全無解的戀愛的漩渦之中,並且不願自拔。

  每一天,我都用自己的眼神膜拜她,用我虔誠的心替她祈禱,在她看不見的地方默默的照顧她。我想像自己是某些古老神話傳說中的守護神,只為了她一人而存在,她卻不必知道。

  但假如她肯對我笑一笑,假如她肯同我說一句話,假如她肯對我說,「其實我也注意到你很久了。」

  我想我願意即刻死去。

  ***

  這封沒頭沒尾的信至此結束。

  但夏箏卻再一次確定,這的確是寫給自己的。

  因為她感覺,自己應當就是信中那個一直被默默關注著的女孩子。

  糟糕的是,她根本想不出這封信會是哪一個人寫的。

  事實上,夏箏覺得自己跟這個寫信的人一樣,罹患了一種不會回憶起從前的病。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她雖然努力的、充實的活著,但實際上卻每一天都飽受煎熬,渾渾噩噩,根本不知道自己經歷過什麼。

  這樣的情形,一直到青春期結束之後才稍有好轉。

  那之後,她就告別了從前的生活和朋友,開始了全新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說,現在認識她的人,都不應該會知道這些被塵封的往事。

  所以夏箏不太願意相信,這是知道自己過往的人的惡作劇。應該不會有什麼人花費這樣多的心思,來玩這麼一個無趣的惡作劇。最重要的是,這封信情真意切,除了最後的表白令夏箏萬分不自在之外,其他地方,的確都能夠喚起她的感情。

  那種感同身受。

  但是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這樣一個女孩——天啊,夏箏心想,自己竟然不認識她?

  作者有話要說:

  開個小短篇寫著玩兒~三萬字以內,具體看有多少劇情吧。

  更新就……看情況吧→_→

  第2章 是你,李東茉

  那封信讓夏箏記掛了好久。甚至第二天她路過信箱的時候,鬼使神差的又走過去打開看了看,似乎期盼著裡面會有一封淡藍色的信。

  然而並沒有。

  說不出是失落還是鬆了一口氣。

  第三天也沒有。

  在這一整天裡,她都在努力的回想曾經的生活,希望能夠從中判斷出,寫這封信的人究竟是誰。

  知道是誰之後會怎樣呢?夏箏也說不清楚,就是有那麼一種迫切的心情,想要知道。

  可惜一直到下班回家的時候,她也始終沒能夠想起來。

  回家的路上,夏箏順便去了一趟超市,採購了一些食物。都是些零食和熟食,夏箏是不在家裡開火的,她雖然也裝修了廚房,但除了飲水機和冰箱之外,並沒有準備其他電器。

  她已經習慣了快餐和外賣,周末不想出門的時候,就靠著這些東西打發時間,一邊吃一邊看電影,從早到晚,仿佛這樣就能熱鬧起來。

  也不是沒有應酬,但夏箏從來不去。

  提著兩大包零食從計程車上下來,夏箏埋著頭往自己住的那棟樓走。秋天傍晚的風帶著幾分涼意,工作套裙根本抵擋不住。

  然而走到半路時,忽然被一個陌生而清冷的聲音叫住,「夏箏?」

  夏箏抬起頭來的時候,有片刻微微的恍惚。站在她不遠處的人靜靜的任由她打量,片刻後才問,「還記得我嗎?」

  「是你,李東茉!」夏箏終於回過神來,開口。

  她沒有回答李東茉的問題,然而——自然是記得的。怎麼可能不記得呢?

  「你也住在這裡嗎?」李東茉看著她手裡提著的袋子。她的神態自然,語氣不太疏遠也不太客氣,總之恰到好處,十分符合「多年未見的老同學」這個設定,讓人覺得很自然,很舒服。

  夏箏挑了挑眉,「也?」

  李東茉看著她,嘴角忽然露出了一個淡淡的笑意,「真巧,我也住在這裡。」

  夏箏瞪大了眼睛。她在這裡住了兩年多了,可一次都沒有碰到過李東茉。不過也不奇怪,這個小區那麼大,她平時也不會下樓閒逛,出入的時候更是來去匆匆,遇不到才是正常的。

  這樣想著,便釋然了。

  她抿了抿唇,問,「你住哪裡?」

  「七棟。」李東茉說,「你呢?」

  夏箏聞言恍然。他們這個小區有別墅也有高層,別墅在西邊,高層在東邊。七棟,正是在別墅區。這樣說來,沒遇到過也不奇怪。

  「我在十五棟。」她微微露出幾分赧然。

  老同學多年後再次見面,發現住在同一個小區,可惜你住別墅,我住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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