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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他這一句話,莫名其妙的,大家都安定許多。

  「誰把我弟弄成這樣的?」段聞欣咬牙切齒。

  「一個叫張華的逃犯。」老丁答,「現在人也在搶救。」

  「張華?」段父覺得耳熟,好似在哪兒聽過。

  「甭管是誰,我弟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要他命償!」段聞欣身為律師,說這話不算囂張。

  老丁心想,犯不著以命抵命,張華身上背的案子就夠他吃一槍子兒的了。

  接下來又是漫長的等待,不知道過了多久,搶救室的燈總算熄滅,先是出來一個醫生。

  「醫生,我兒子沒事吧?」段母急忙問道。

  醫生摘掉口罩,笑著說:「沒事,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了。」

  眾人皆鬆了一口氣,段母拍拍胸口:「那就好,那就好。」

  「但病人仍處於昏迷狀態,還沒醒過來。」

  「會昏迷多久?」黎燦皺起眉頭。

  「大概一天到兩天。」

  耐心地又回答幾個問題,醫生離開,隨即搶救室的大門敞開,護士將段聞征推出來。

  段聞征雙眼緊閉地躺在擔架車上,一張臉傷痕累累,青一塊,紫一塊,腦袋上還有一塊正方形的紗布,可能是有個傷口封了針。

  單單是頭部就讓人看得觸目驚心,不知道他被子底下的身體,又有多少傷口。

  段母原本停止的眼淚再度嘩啦啦地流,連一向要強的段聞欣也偷偷扭過頭,擦去淚水。

  一路進入病房,從擔架車轉到病床,護士將段聞征安置好後,問道:「你們誰跟我去辦一下住院手續?」

  「我去。」黎燦主動說道。

  跟著護士來到櫃檯,黎燦幫段聞征辦理手續。

  「這個是在病人身上發現的錢包。」護士把錢包遞給黎燦,「你看下裡面有沒有身份證。」

  黎燦伸手接過,打開錢包,第一眼看見的就是他的小照片。

  段聞征是忘了拿掉,還是……

  抿了抿嘴角,黎燦移開視線,抽出身份證給護士。

  經過護士一通操作,黎燦辦好段聞征的住院手續,並且繳納了全部費用。

  手拿著收據單和錢包,黎燦沒有立馬回病房,而是找到一個人少的地方坐下。

  有些事情,他得好好想一想。

  第三十二章 感情

  黎燦需要好好想一想的事情,是他的感情問題。

  當他得知段聞征進搶救室的那一刻起,恐慌瞬間占據了他的全部感官,其實直到現在,他也沒能完全緩過神來。

  他總是把段聞征想得太強大了,從而忽略了段聞征在從事一個危險職業的事實,這一次,他真正體會到了,身為警察家屬所要面臨的擔心受怕。

  不過沒關係,他準備好了。

  因為比起擔心受怕,他更不能忍受自己失去為段聞征擔驚受怕的資格。

  黎燦猛然在這種壓倒性的恐慌中察覺出,他有多麼在乎段聞征。換句話說,段聞征在他心裡的重要性,是遠遠超過他所想像的。

  朋友?家人?

  不,是愛人。

  那麼他之前為什麼要否定自己對段聞征的感情?黎燦認真思考,最後總結出兩個原因。

  一是他把段聞征對他好,簡單粗暴地作為他和段聞征在一起的理由,卻從來沒想過,假如對他好的那個人不是段聞征,不是他所喜歡的,那這種好對他來說,無疑只會成為一種負擔和騷擾。

  二是他一直將自己擺在了受害人的位置上。

  這是最致命的一點。

  沒錯,段聞征當年求婚確實求的很魯莽,還耍了點心計,可決定權總歸是在他的手裡,他當然可以說「不」,但他沒有。

  他答應了段聞征的求婚,卻從此把自己臆想成受害人,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所以當矛盾出現時,他不會去做任何努力,只是一心想藉此逃離。

  現在,他成功了。

  黎燦坐在椅子上,折起手裡的收據單,一時間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他指的笑,是自我嘲笑。

  「坐這兒幹嘛呢?」

  動作一僵,黎燦抬頭望向突然冒出來的老丁,說:「沒幹什麼。」

  「剛才同事給我打電話,說張華也搶救過來了。」老丁道,「我得去看看他。」

  「哦。」黎燦站起身。

  「小燦,你別看老段這樣,張華被他打得可慘多了!」老丁一臉不忍直視,「能活下來簡直是個奇蹟!」

  黎燦根本不關心那個重傷段聞征的兇手,但他知道,老丁說這話的意思是想安慰他。

  「謝謝你,丁哥。」

  「什麼謝不謝的,見外了啊。」小心思被看穿,老丁不大好意思地抓抓頭,「走了走了,幹活去!」

  黎燦神色溫和:「改天請你吃飯。」

  「行,我記著了。」老丁揚起一個笑容。

  目送老丁走遠,黎燦回憶段聞征病房所在的位置,邁開腳步。

  病房內,段聞征仍然安靜地躺在床上,段父段母和段聞欣都在,段母的兩隻眼睛紅腫著,不過好在已經停止流淚了。

  黎燦進入病房,儘管知道段聞征不會被他吵醒,卻還是壓低聲音道:「爸,媽,你們出去吃點東西吧?」

  「我不餓。」段母搖搖頭,「你們去吃吧,我在這兒看著聞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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