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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排隊入場的時候,趙之意拿起手機好奇地搜了下林宗衡這部電影的消息。

  這部電影的名字叫做《黑白》,光是看名字不知道這是一部什麼類型的電影,如果不是林宗衡的招牌擺在那裡,取這樣的名字肯定會流失一些觀眾。

  從旁邊的海報看,《黑白》是一部懸疑題材的電影,電影的主題用兩個簡單的字就能概括:追兇。

  聽起來似乎是警察抓小偷類型的電影,但直到電影開場,趙之意發現,電影的主角卻不是警察。

  電影的主題是追兇,是根據真實案件改編,電影的主角是住在群租房的五個年輕人。

  五個年輕人是三男兩女的組合,其中一男一女是一對情侶,他們分別來自不同的地方,從事不同的行業。

  有一天,群租房裡發生火災,消防員滅火後,在現場發現一具屍體,經法醫驗屍,屍體屬於群租房五人中的一名男性,叫做阿德。

  阿德身上有三個刀口,脖子也有被繩索勒過的痕跡,肋骨骨折、顱骨有被鈍器擊打的痕跡,造成顱內出血,他的真正死因卻是吸入一氧化碳過多窒息死亡,現場殘留有汽油的味道,這是一起很明顯故意縱火殺人毀屍滅跡的案子。

  經過調查,五人中的其他四人都和阿德有矛盾,案發時都在現場,都和阿德鬧過矛盾。

  阿德不是一個完美受害者,他是個不務正業的混混,靠小偷小摸維持生計。

  阿德曾經對群租房中的兩名女性意圖不軌,但因為一個和男朋友形影不離,另一個女生一直在身上放著一把小刀防身,他都沒有得逞過。

  阿德身上的三個刀口經證實來自獨身女孩用來防身的匕首。

  「前一天晚上,阿德昨天晚上喝醉了,闖進我房間,想要強|奸我,我就用刀子劃了他,我是自衛!不信你們問其他三個人,他們能給我作證!」

  跟男朋友住在一起的女孩說:「著火的時候,我跟我男朋友在房間裡看電影,聲音開得比較大,我們什麼都沒聽見,後來看見有煙冒出來才知道著火了。」

  女孩的男朋友道:「一個星期前,阿德被我看到他對我女朋友動手動腳,我就揍了他幾下,但我沒下太重的手。就是打了他幾下!」

  最後一個男性是個遊戲主播,他是四個人里最冷靜的,同時也是四個人里嫌疑最小的。

  「我當時正在直播,我聽到了許珍和阿德吵架的聲音,然後有杯子打碎的聲音,因為我在打團戰,就沒有出去看。」

  許珍是那個拿刀劃傷了阿德的女孩。

  遊戲主播道:「阿德雖然欠了我錢,但我不可能為了幾千塊錢就動手殺人啊!你們可以翻我的直播回放,我有不在場證明!」

  四個人的作案動機似乎都不夠充分,但現場除了他們四個加上阿德,並沒有第六個人。

  兇手就是縱火的人,但現在一時間也找不出誰才是縱火的人。

  趙之意跟者電影裡的警察一起,陷入頭腦風暴,想著誰才是兇手。

  許珍是唯一一個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她目前的嫌疑最大。

  遊戲主播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他的嫌疑最小。

  那對情侶不排除有串供撒謊營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

  第47章 電影的劇情銜接恰到好處……

  電影的劇情銜接恰到好處,運鏡恰到好處地烘托出緊張的氛圍。

  鏡頭總是固定在一個位置,像是通過警察的視角去探究其中的真相,觀眾仿佛也置身審訊室之中。

  「我是跟吳德那個混蛋吵了一架,他要我賠醫藥費,他真的是神經病!我不去告他就不錯了,他還管我要醫藥費?!後來我們吵起來,他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砸了我一下,我就到樓下的藥店買藥膏擦一下,再後來出租房就起火了,我也不知道吳德那個狗東西是怎麼死的,我發誓,我除了用小刀劃了他三刀之外,我連碰都沒碰他一下。」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許珍對警察做筆錄十分配合,「雖然我是恨不得他馬上暴斃,但我真的沒有殺他!如果兇手真在我們四個人之中的話,我覺得周行海的動機最大!」

  周行海就是那個遊戲主播,他是第一個被排除了嫌疑,旦現在又在許珍嘴裡聽到周行海和吳德有深到不可調和的矛盾。

  但看周行海提起吳德時的表情,一點也不像跟吳德有仇的樣子。

  「吳德雖然對外說他欠了周行海幾千塊錢沒還,實際上把筆錢是他偷周行海的。」

  「周行海有個習慣,他喜歡把所有卡的密碼都設置成一樣的數字,有一次我們不在家,吳德將周行海的卡偷走,將裡面的幾千塊錢取出來,一個下午就用光了,那筆錢,是周行海的奶奶的救命錢,因為這筆錢被偷,周行海的奶奶沒錢看病吃藥,最後死了。」

  「如果說最恨吳德的,應該是周行海。」

  案件又進入僵局。

  目前兩個作案動機最大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

  辦案刑警將目光重新放在那對情侶身上,因為案發現場發生了火災,從案發現場能提取到的有價值的線索少之又少,所以口供非常重要。

  不過警察破案也不是光憑口供,我國《刑法》規定,口供可以作為證據,但不能成為定案的依據。

  「我賭兩毛錢,兇手肯定是周行海。」肖思北輕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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