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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敲了敲玻璃。

  他抬眼瞥她一眼,很快就垂下眼帘,繼續瞪著那塊已經被戳碎的小蛋糕。

  她有點想笑,於是就笑了。

  他瞥到她居然在外面笑,更生氣了,故意轉過腦袋,不看她。

  真是孩子氣!格蕾絲還是覺得好好笑啊。

  不過麼,小朋友生氣了,還是哄一哄吧。她回了甜品店,重新坐回他面前。

  「這就生氣了?」

  「我沒有。」

  「你幾歲?」

  「20歲——你!」他不假思索的回答,然後才反應過來,她又在嘲笑他,頓時氣憤的瞪她。

  格蕾絲差點伏桌大笑。「有些事情還是提前想到、提前說好比較好,這個意思不是說我要跟你分手,而是——我被你弄的忘了我本來要說什麼,我剛才是想說,等我畢業了,我們在倫敦買房子吧,希望到時候你賺的錢足夠買房子。」

  湯姆愣住了:「買房子?」這個轉折有點大,他還在為她提到「分手」而生氣,她居然話題一轉,說到房子。

  「當然了。不然,回到倫敦你就回家住了,真的很不方便。帕薩迪納的公寓我會一直留著,但那是我的房子,你要有你自己買的房子。」

  他滿心喜悅,立即就把剛才的不悅拋到九霄雲外去了。「我想我可以,你看過我的合約了,明年電影開拍我就能拿到預付款片酬,拍完電影我們可以一起去看房子。」

  他想著那會是他和格蕾絲的房子,心裡別提多美滋滋了:所以她只是隨口那麼一說,不是想要跟他分手;他為什麼不聽她說完?

  他自我檢討了一下,然後想起來,剛才他可是指責她不愛他的,她會不會生氣了?頗是忐忑的看著她,企圖假裝他沒說過那句話。

  「好,到時候你安排時間,我抽個周末離開幾天還是可以的。你喜歡哪個區?」

  他懵懂,「我不知道,可能我要問問爸爸媽媽哪個區比較好。你呢?你喜歡哪個區?」

  「我無所謂。你要是不想離家太遠的話,就在金斯頓也可以。」住在哪個區其實沒什麼大關係啦,他們又不是像大部分人那樣,一輩子只能買一套房子,所以房子的地點就會很重要,要交通便利、附近基礎設施齊全,尤其是要考慮將來有孩子的話,上學是否方便、學校是不是夠好。

  格蕾絲直到這天,才第一次想到「將來」。

  *

  湯姆·赫蘭德壓根就沒想過更遠的事情。

  晚上回家後,他一直在慶幸他們今天算不上「爭吵」,格蕾絲也沒有非要問他說她不愛他到底什麼意思,他算是躲過一劫。

  格蕾絲真的很好很溫柔呢。他美滋滋的想著,順利的話,明年年底,聖誕節的時候,他倆就能住進他自己的房子了。

  關於「錢」的問題,格蕾絲一向弄得很清楚。早先他們同住,說好了基礎費用AA;後來換了公寓,就變成了他負責繳納基礎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這些,就算是他的房租了。其實他不太想什麼都算的很清楚,兩個人一年幾萬美元的生活費,他還是可以支付的。

  她因為平時不是在學校就是在矽谷,開銷說起來真心不大,又不怎麼買奢侈品,沒什麼喜歡的品牌,搞得他想給她買點東西都得擔心她不喜歡,也就給她買過一些衣服而已,給她花錢的地方不太多。

  女人都喜歡的珠寶首飾她的興趣也不大,他總給她買一些亂七八糟的小玩意兒,很多都很便宜,除了一對鑽石耳釘,沒有送過更昂貴的禮物。格蕾絲給他的生日禮物通常就是手錶,她奇奇怪怪的認為男人需要很多塊手錶,說大衛在家工作,也會有幾抽屜的名表,從幾百鎊到上萬鎊的都有。

  她說是因為男人的裝飾物不多,手錶麼,總是需要的。

  倒是沒錯啦,他很喜歡她送給他的手錶,她挑選的都是適合年輕人的運動手錶,款式新穎,很襯他。

  在他名下的房子!聽上去就很不錯!家裡是很不錯,但那是父母的家,總歸不太方便,特別是家裡還有三個男孩子,總是有人在家,想帶格蕾絲回家做點什麼不可描述的事情,基本不可能。

  他已經在展望不遠的將來,自己的家了。

  Home。聽上去有點奇怪,但又……心裡暖洋洋的,無限歡喜,熱切期盼。

  *

  妮姬乍一聽兒子說到明年準備買房子,心裡一慌,接著才覺悟到:崽長大了,要離巢了。

  有點傷感,但這是必然的,只是個時間問題。

  第二天,湯姆出門後,妮姬跟多米尼克感嘆了半天,回憶起長子小時候是個多麼可愛的寶寶,淘氣,但很可愛。可一轉眼,當年的小娃長大了,要飛走了。

  多米尼克便安慰他,說孩子嘛,長大了就不是你的了。他想買房子也是應該的,畢竟要有跟格蕾絲的住處,總不能總是去酒店開房吧。早先兒子跑去洛杉磯跟格蕾絲同居,多米尼克是不太同意的,但也沒堅決反對,崽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反對肯定無效,做父母的不要多事。他倒沒想到,兒子跟格蕾絲感情一直很好,看不出分手的跡象。

  這樣很好,畢竟誰會想著兒子失戀傷心呢?

  妮姬傷感了一會兒,就開始興沖沖的規划起來,說到要買在什麼地方,她希望湯姆不要離她太遠,最好就在金斯頓,最好就在本社區內,最好距離不超過走路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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