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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蕾絲瞪大眼睛。

  臉龐貼著臉龐,從她臉上傳來的溫度,溫溫暖暖的;她的肌膚香香的,軟軟的;她瞪大眼睛的表情呆呆的,但就很可愛。他牙齒輕輕咬著她嘴唇,口中含糊的喊著她,「格蕾絲,格蕾絲!你有時候笨笨的。可這樣好像也不錯,你看不懂別人的暗示,這樣,你就不會離開我。」

  「你也太自信了吧?」

  他自信又得意,「那是因為,我才是最了解你的人,沒人能比我更適合你。我也不會跟你吵架,跟你吵架你準會把我趕走,我才不要離開你!」

  她大笑,「你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我覺得我們可能沒法吵架,我要是真的很生氣,會直接揍你。」她捏著拳頭,輕輕捶了幾下他手臂。

  他裝模作樣的呼痛。

  「我們永遠都不會吵架的,我一點都不喜歡吵架。」誰喜歡吵架呢?一點也不喜歡好嗎!格蕾絲只是讓他滾去客臥,就能把他嚇得半死。再說,他也不會生她的氣,格蕾絲的優點太顯著了,她就是看不懂,這就是說,只是獻殷勤什麼的,她根本都不會放在心上。那個伊恩可真笨!

  他心裡自鳴得意起來,覺得自己真的是一個聰明的崽。這說明了智商不代表情商,再說,他可是從小就認識格蕾絲了!

  「嗯,我們不吵架,你要是惹我生氣了,我就狠狠罵你!把你罵哭!你不許還口!」

  「根本就不會出現你很生我的氣這種事情好嗎?我還不至於笨到惹你生氣。」

  「你不笨嗎?」

  他馬上態度很好的承認,「有時候我也挺笨的。」

  這麼乖巧,她也就不計較他之前說的話了。「好睏,睡覺。」打了個呵欠。

  *

  湯姆吃醋了,這個格蕾絲是懂的。妒忌心就是獨占欲,是個人都有,不足為奇。他說的沒錯,她跟伊恩還會有至少3年的時間在一起上課、做實驗,而她和湯姆一年能有6個月每天見面都算很長時間了,於是情況奇怪的就會變成她和伊恩「在一起度過」的時間遠遠超過和湯姆「在一起度過」的時間。

  所以有個問題不得不又冒了出來:他倆要如何協調見面時間太少這個問題?

  *

  湯姆在洛杉磯待了三周多,11月的最後一周,飛去了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薩德伯里,開拍《凜冬邊緣》。

  既然他不喜歡伊恩,格蕾絲也就儘量避免提到伊恩,這不是什麼大事,順著他一點,既不損害她的自尊自我,又能讓他高興,何樂而不為呢。

  她自覺完美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沒有跟他爭吵,還順便讓他正確認識到她可以隨便收拾他,心裡也挺美的,覺得自己超棒的!

  人類的妒忌心很重,妒忌是文學藝術作品中永恆的主題之一,也因此引發了無數血案,隨便看看社會新聞,到處都是因為妒忌引發的刑事案件。男人要「面子」,這是虛榮心,也是保證自己的權益的最強烈的手段。

  她不想用這個來考驗湯姆,沒必要,別閒得沒事找事。

  *

  湯姆鼻子上的傷痕差不多全好了,傷口癒合後很快結痂,塗了藥膏,沒有留下明顯的疤痕。他臉上還有青春痘,還在扮演16歲高中男生,或是別人兒子。

  洛杉磯冬天也就是穿一件毛衣或是稍微厚一點的外套,用不著厚外套,湯姆沒帶什麼厚實的衣服過去,只在洛杉磯買了兩件輕薄羽絨服,準備到了安大略再買厚外套,還有法蘭絨襯衫、厚襪子什麼的。

  他沒找到自己的毛線帽,於是拿了格蕾絲的黑白雪花圖案的毛線帽,戴著也很不錯,帽子遮住他的捲髮,露出孩子氣的臉龐。

  「放假了就過來看我。」他殷切叮囑。

  格蕾絲點頭,「好。」

  他滿意的笑了,「你有羽絨服嗎?我幫你買好。薩德伯里已經下雪了,可冷可冷!」

  「有一件,不過買了好幾年了,不知道放哪兒了。你上次收拾衣服看到了嗎?算了,買一件新的好了。你能買的好嗎?要是不會買,就找服裝組的助理跟你一起去買。」

  作者有話要說:*荷蘭弟這時候長什麼樣,參考《美國隊長3》和《Edge of Winter》。

  *還沒分手,標題黨,嘿嘿。

  第39章 跳傘自由

  就還是個努力裝成大人的男孩嘛。但就是可愛,一百二十分的可愛。

  格蕾絲要上課, 沒去機場送他。

  晚餐的時候, 伊恩沒見到湯姆。晚上到了實驗室, 他找了個機會問:「湯姆呢?」男孩一副緊張兮兮的樣子,每天都儘量過來跟格蕾絲一起吃晚餐。

  「他去安大略了。」

  「工作?」這個很好推測。

  「對。」

  「格蕾絲, 」伊恩微笑, 「周末一起去玩嗎?你的高空跳傘課程上到哪兒了?」

  「剛上了兩節課。你呢?」

  「我都上完啦, 我現在可以自己跳傘。你的課程怎麼上的這麼慢?」

  「要等湯姆, 他這段時間很忙, 總不在洛杉磯。」

  「你不用做什麼都等他吧?你可以先去學。我以為是你自己想學。」

  「我是很想學,但是——跟湯姆在一起上課比較有趣。」當然是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比較有意思啦。

  伊恩笑了一下, 不置可否。

  「或者,我們可以去看電影,你——想跟我一起看電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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