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果然,她的可可,從來不會讓她失望!

  第122章 正文完

  葉可可才出。慢慢悠悠、氣定神閒。然,發動不滿意的轟鳴,似乎在譴責主人的隨意任性。

  如果發動樣我會短命的。

  但是冷血無她最愛的是車,現在她最愛的是她。於是將過往的一切恩情全部抹殺。

  古詩怎麼唱:紅顏未老見新人笑,不聞舊人哭。

  所以說,一個人喜新厭舊多可怕?

  葉可可開口:「你會不愛我嗎?是不是不愛,過往的一切就不存在?往事隨風,一切隨風?那愛又是什麼?看得見?還是摸得著?告訴我,怎樣才能讓愛情保持新鮮?」

  開門見山,卻無腦,讓人猝不及防。

  愛是什麼?這標準答案。

  否則,謳歌愛情的詩人為什麼要為了不貞的妻子與情敵決鬥?

  那並不是愛情。

  葉鑫也不是因愛生兒育女。四個兒女,卻分屬於三個母親。新時代的婚姻,不是非得從一而終,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不斷出軌,令人作嘔。

  如果許願有用,葉可可希望將這一身的血液還給葉鑫。

  而有多厭惡,就有多惶恐。

  原生家庭帶給葉可可的不安實在太多。是故江明霧進,她退;江明霧退,她就逃。她就是這自卑、怯懦和膽小。

  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接過對方拋出或者那樣的原因不斷自我否定。

  江明霧也盯著葉可可的眼睛,電光火石,她們心意相通,她完全能夠理解她,站在她的角度,用她的心情考慮問題。

  不,江明霧只助是累贅。

  愛其所愛,憂其所憂。愛不是時時刻刻帶來愉悅,愛是能夠與你一同分擔苦惱。

  江明霧於是反問道:「你會嗎?」

  葉可可歪著頭沉思了片刻,她緩緩地搖搖頭:「我不會。」

  脫口而出子貨,深思熟慮之後的許諾才只能被確信。

  「我也不會。」江明霧承認自己自私,她的付出,她不能夠接受單相思的舔狗行為。

  「不,」葉可可再次搖頭,「我是說我不會像我媽媽那樣,放任自己被人當做物品隨意丟棄。」

  她忽然正色,揚起下巴:「江明霧,我是愛你,但是若是哪一天你不愛我了,我會瀟灑地轉身離開。我會活得更加精彩,精彩到讓你後悔。」

  而由她做主導,不愛她、甚至放棄她——怎麼可能?

  都說得不到是白月光、是硃砂痣;得到了之後就變成了飯米粒、文蚊子血。然,葉可可不是。之於她,得到的才應該被加倍珍惜。

  得不到的都是別人的;得到的才是應該擁抱入懷的

  「是。」江明霧說,她想,果然是她的女孩,連想法都相似。

  愛是一個人的事情,相愛是能夠讓彼此變得更好、開心且快樂。

  江明霧欺身上來。

  「你當然不是你媽媽,我也不是葉鑫。」她撫摸上葉可可的臉頰,「你太小看我了,也太低估你自己。」

  她們自然不是他們。

  人需要對自己負責,遊戲人生可以、浪費生命可以、多情濫情也可以。但是唯一的要求就是自己能夠負責。

  愛情以外,尚有責任。

  江明霧撫著葉可可的臉頰,鄭重許下一個承諾。

  這個承諾從一開始就有,她陪著她過年是承諾,帶她回家見家長也是承諾,說一聲「我愛你,我想同你在一起」,都是承諾。

  從此兩個人的人生牽絆,有了責任。

  不是必須要在結婚的禮堂,許諾一旦達成、契約精神,定終身。

  葉可可只上戴著的一直是最開始她透支信用卡買的卡家的鉚釘戒指。

  說她任性,她是真任性,千萬股份也能棄之如弊履;說她念舊,又也是真念舊,不過一枚不打緊的小戒指。

  明明是不值一提的小玩意,明明生氣懊惱時候隨手丟在角落。但不知何時,她又從犄角旮旯中將小小的戒指翻找出,從此鄭重地戴在指尖,再不曾脫下。

  江明霧認準的東西、認準的人,不會輕易放手。

  或者這不是她江明霧的。看似最放蕩不羈,總覺得她遊戲人間,其實她赤子之心、坦坦蕩蕩。她只是不將就。

  江明霧從脖頸中扯出一條項鍊。

  那枚葉可可曾經精心準備求婚的鑽戒被她當做項鍊,貼身佩戴。唯心口,最靠近心臟。

  現在,江明霧將那枚戒指取下來,她自作主張將戒指戴在葉可可的指尖。

  江明霧的手氣依舊能夠戴上去,緊巴巴地佩戴,

  戒指卡在葉可可的無了一道淡淡的戒指痕。江明霧不管不顧,她喜歡這種「她的戒指」禁錮住葉可可指尖的感覺。

  「戴著,不許脫下來。」她說,沒有絲毫商量的餘地。

  綿密的呼吸噴在葉可可的耳邊,葉可可心頭不由自主也痒痒的。她的睫毛很長,墜在眼瞼,在眼睛上留下淡淡的陰影。

  她想,她是怎麼會愛上這一個人的呢?

  霸道自私、向來我行我素。

  但是她不就是喜歡她這的我行我素?似狂風、似暴雨,將她的人生帶向未知的未來。

  從此不論風雨,乃至天崩地裂。她將甘之如飴。

  這才是結婚誓詞的真意:我們從今天開始相互擁有、互相扶持,無論是好是壞、富裕貧窮、疾病健康,相愛且珍惜,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