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跟著舅媽有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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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二十六章  跟著舅媽有飯吃

  一會兒功夫,崇明就抱著沈禾爬上了山坡。

  這裡住著十幾戶人家,顯然是這裡的住家。

  可是沒等沈禾哭鼻子,崇明就開口說道:「不用哭了。」

  沈禾一呆:「為什麼啊?」

  「這裡連電線桿都沒有,怎麼會有電話線?」崇明抱著沈禾繼續往上走:「大概這裡都沒幾個人居住了。剛才看到的炊煙,好像是在這裡,我們去看看,弄點吃的也是好的。」

  沈禾哭夠了之後,終於良心發現,問道:「你抱著我辛苦嗎?」

  崇明看了她一眼:「總算想起來問問了?」

  沈禾做了個鬼臉:「人家剛才那麼傷心嘛。」

  崇明換了個手臂抱著沈禾:「這點分量不算什麼。我負重五十公斤都可以急行軍五公里,且還能保持作戰能力。」

  「舅媽好棒!」沈禾忍不住豎起大拇指,誇獎崇明說道。

  崇明沒想到,他有一天會被一個三歲的小丫頭誇獎了。

  唔,這個感覺似乎還不錯。

  所以,崇明開開心心的笑納了:「還行吧!」

  「舅媽,這裡為什麼這麼冷清?」沈禾東看看西看看,被個子高的人抱著就是好啊,視野就是廣。難怪那麼多人都喜歡長高個子。

  「大概這裡已經荒蕪了吧?」崇明皺著眉頭回答:「我不是這個國家的人,你問我,我問誰啊?」

  沈禾嘟嘟嘴說道:「舅媽真不可愛,跟美女說話都不拐彎。」

  「我已經有你舅舅了,就不需要去哄其他美女了。」崇明直直的回答。

  然而崇明的這個回答,沈禾好喜歡!

  沈禾抱著崇明的臉頰就親了一口:「對噠!小禾就喜歡舅媽這樣對感情特別純粹的人!」

  崇明轉頭看了看沈禾,捏捏沈禾的小臉蛋,向來心腸冷硬的他,居然覺得小丫頭好可愛!

  嗯,他終於會用可愛這個詞了。

  崇明踩著不知道廢棄了多久的小路一路走上去,終於找到了冒出炊煙的地方。

  那是一個枯瘦的老漢,正在端著一個大碗坐在門檻上吃東西。碗裡都是一些粗糙的飯食,僅僅是吃飽肚子而已。

  老漢一看到一個外國人抱著一個精緻的跟仙女似的小娃娃走過來,差點嚇得奪路而逃。

  「爺爺,我們是路過的,請問這裡是什麼地方?請問有沒有地方可以打電話?」沈禾聲音清脆,童音裡帶著一天天的甜。

  老漢總算不那麼害怕了。

  眼神閃閃爍爍的回答說道:「這裡沒電話的!沒有了!都搬走了!」

  沈禾繼續問道:「都搬哪裡去了?」

  「都去一百多里外面的鎮子上了。」老漢不確定的看看崇明,這個男人一身凶性,老漢被他看一眼,腿都在發抖。

  崇明東看看西看看,這裡的房子確實都荒廢掉了。

  難怪,這裡連電線都沒有。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崇明開口問道。

  崇明說的是字正腔圓的普通話。

  老漢明顯又是一臉的意外,回答說道:「我在這裡放羊,常年都是在這裡的。只有過年的時候才去鎮子上。」

  崇明將沈禾放下,對沈禾說道:「去其他的房子找找看,看看有沒有吃的。」

  沈禾點點頭,跟崇明轉身要走。

  老漢站了起來,說道:「別找了,沒的吃的!他們搬走的時候都帶走了!」

  沈禾抬頭看著崇明:「舅媽,我們今晚會有吃的嗎?」

  「會的!他們再搬走,也會留下一些痕跡的。」崇明摸摸沈禾的腦袋,說道:「比如說,一些塊莖類植物,是會自己生長的。」

  沈禾眼睛又睜大了:「你會找嗎?」

  「會。」崇明簡單的回答。

  沈禾的眼底又露出了崇拜的眼神。

  崇明忽然覺得好有成就感。

  這些事情對他來說,都是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事情了好嗎?

  在他兩歲的時候,就已經會做的事情。在沈禾的眼裡,竟然變得如此偉大。

  崇明覺得他好像找到了人生的奧義,那就是好好的教育一下沈禾!

  嗯,前提是賀逸寧肯答應。

  崇明帶著沈禾很快在房前屋後尋找了起來。

  沈禾跟在崇明的身後,看著他用木棍石頭之類的簡單工具,只是簡單的在地上鏟了幾下,竟然真的就弄出一大堆塊莖來!

  沈禾簡直崇拜極了!

  崇明一會兒功夫就弄到了一堆食物。

  放羊的老漢看到崇明竟然真的找到了食物,頓時驚呆了。

  崇明找了個閒置的空屋,將食物搬了進去之後對沈禾說道:「你一個人在這裡害怕嗎?」

  沈禾說道:「害怕!」

  崇明瞬間無語,只能蹲下身體說道:「走,一起吧。總吃這個東西,吃不飽的。雖然我們還有幾條魚,不過,我看我們一天之內是走不出去這個地方。所以我們要多儲備點食物。」

  「然後我們還要去別的地方挖塊莖嗎?」沈禾問道。

  「不,去打獵。」崇明回答。

  沈禾乖乖的跟著崇明一起往外走。

  崇明跟沈禾算是平安了,沈柒跟劉義就沒這個好運了。

  畢竟,崇明比劉義更專業。

  崇明更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以及保護好沈禾。

  而沈柒跟劉義跳下去的時候,原本是跟小夏在一起的。

  結果浪花太大了,一落水,三個人便被吹散了。

  沈柒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醒過來的。

  反正一醒來,全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了自己。

  沈柒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卻發現腳踝好痛。

  低頭一看,才發現腳踝略微有點紅腫。

  應該是撞到了哪裡,而且撞的還不輕。

  好在不是扭傷,扭傷的話就完蛋了,別想走出這裡了。

  沈柒猛然回神,到處尋找小夏和劉義。

  可是整個淺灘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

  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她一個人。

  沈柒趕緊抬手去摸手機。

  她的手機倒是沒丟,可是打開一看,已經進水了,別說打電話了,開機都是問題。

  沈柒的手機是市面上常見的那種智能機,最不防水,基本一泡,就徹底報廢了。

  沈柒無奈的將手機往地上一丟抬手看看時間,好在手腕上的腕錶還在走針。

  此時已經是下午的五點多了。

  沈柒算了算時間,她大概被水衝出去了差不多一個多小時。

  就這樣她居然都沒有淹死,真的是萬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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