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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在房間裡建靈堂,甚至能抱著牌位睡覺。
誰聽了不說一句這愛轟轟烈烈?
可是呢?然後呢?
她愛得轟轟烈烈,她愛得如痴如醉,愛到忘卻紅塵,不過是傷人傷己。
她愛成了瘋子,也把沈歲和逼成了瘋子。
他不過就是曾雪儀愛而未得,寄託情思的產物。
甚至,他不配是個人。
包廂內寂靜、沉默、又頹又喪。
忽然,裴旭天的手機鈴聲打破了這包廂的沉寂。
一個陌生的號碼打了過來
裴旭天本不想接,沈歲和說:「接吧,萬一是客戶呢?」
他們這行,有時也得二十四小時待命。
不高興也不能把自己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去。
於是,裴旭天深呼吸了幾口,還是接了起來,他聲音還帶著幾分啞,但已經盡力恢復正常,「你好,哪位?」
電話那頭傳來了哭聲,很耳熟。
「裴哥。」阮言低聲哭道:「你聽我解釋。」
裴旭天:「……」
在從她辦公室出來的路上,裴旭天已經把她的手機號給拉黑了。
沒想到換了個陌生號碼打。
「你用得誰的號?」裴旭天冷聲問。
阮言忽然一怔,「這不重要。」
「那什麼重要?」裴旭天深呼吸了一口氣,盡力克制住自己想要大吼的情緒,「我說過了,分手,房子裡的東西儘快搬走,我要賣房。」
阮言那邊頓時沉默。
就在裴旭天打算掛斷電話的時候,阮言忽然喊他,「裴旭天。」
裴旭天儘量冷靜,「別提複合,我嫌噁心。」
「呵。」阮言嗤笑一聲,「噁心?這有什麼好噁心的。我不過就是犯了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你為什麼就不能原諒?」
沒等裴旭天說話,阮言繼續道:「大不了,我以後不再犯了。」
第71章 插pter 71 讓我陪著你吧……
電話掛斷後, 裴旭天起身走到窗邊,點了一支煙。
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
呵。
這句話可真是好用啊。
這種事情跟男女無關。
只不過是無恥之人為自己找的藉口罷了。
他抽完那支煙,把菸蒂扔進垃圾桶。
從沙發上拿起外套往外走。
沈歲和問:「去哪兒?」
「收拾東西, 賣房。」裴旭天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包廂。
-
裴旭天跟阮言住的房子在北城的高檔小區, 市值九位數。
因為阮言喜歡這種格局, 所以裴旭天當初賣了名下三套房給買了這一套,但當時他也沒蠢到寫阮言名字,所以房子的所有權自始至終都在他手上。
本來打算直接當婚房的,但看來也沒必要了。
不過買房的唯一好處就是不會虧本。
這套房目前已經在原有基礎上漲了上千萬。
他對這種房子其實無感, 又大又空, 裝修奢華, 處處都透露著紙醉金迷之感,但房子是阮言操刀設計的,所以這裡處處都留存著她的氣息。
裴旭天直接把房型和地理位置發給了中介, 讓他可以聯繫著賣掉。
這種房價格高,一般不好出手。
他跟阮言在這裡共同住了也不過一年。
大多數還是他一個人住。
他原來自己另外有住的地方, 但阮言嫌棄那兒不好, 所以當初直接賣掉了。
現在他名下的房產也只剩一處, 但那兒本來是想放著等升值的,他又不會去住,所以只簡裝了一下,但目前看來也只能搬到那兒去了,估計裝修也得一段時間。
只能在附近租個房算了。
他又聯繫中介給自己租房。
聯繫完畢後,他才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
還挺多的, 不過阮言的更多。
他年少喪母,家裡雖然有保姆,但很多事情都是自己來做的, 所以跟阮言住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他做家務。
阮言很少很少會做,最多在他晚歸的時候給他煮一碗麵,還是帶著小脾氣煮的,即便如此,他也是覺得幸福的。
如今看來,幸福個屁。
他先從臥室開始收起。
阮言是做雜誌主編的,她的衣服比裴旭天的多得多,不過她有專門的衣帽間,而臥室里的衣服基本都是他的。
該扔的扔,該收的收。
阮言給他買的,他基本上都放在了髒衣簍里。
但粗略一看,不及他自己買的十分之一。
他到家時是九點,收完東西時十點半。
一個半小時,就把他一年多的記憶和生活痕跡全都打包完畢。
剩下的,都是阮言的。
他拎著行李箱環顧四周,給沈歲和發了條消息:你先收留我幾天吧。
沈歲和:【嗯。】
他攏了攏大衣,往外走去。
沒想到在出門時跟阮言碰個正著。
她是一個人回來的,眼睛還有點腫,確實是哭過,但她的表情並沒有很傷心。
「裴哥。」幾乎是瞬間,阮言便拽住了他的衣角,「你真的要走?」
她仰起頭,淚眼婆娑,帶著幾分哽咽,「你相信我啊,我真的只是一時鬼迷心竅,是他先勾引我的,我就是一時沒把持住才犯下這種錯誤的,我第一次這樣做就被你看到了,我以後肯定不會了,我……我跟你結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