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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說,他總有一天,要讓所有瞧不起他們家的人全都好看,到時候他一定穿金戴銀吃香喝辣,將那些恨不得把他們踩進泥里的人,一個一個的踩回去!

  還朝他道:「你也要努力,你爸已經爛在了那個小海城裡,你不能混的比他更差,我們一起加油,你看遠處那些燈,早晚有一天,其中一盞會有我們的!」

  那天之後,小孩果然沒有再來,而他也不再混日子,通過以前的熟人介紹,再次換了一個工地,只要肯賣力氣,工地的工資其實也算不錯,雖然工作在外人眼裡可能不怎麼體面,比不上那些坐辦公樓的白領們,但他們工資未必比白領低。有時候結了一筆工資,他會特意換一套乾淨的衣服,去小孩的學校門口等著。

  他太知道這些城裡人的偏見了,為了不讓小孩在學校里被人瞧不起,覺得有個工地搬磚的朋友很丟人,他每次都會特別注意。小孩的父母還是努力的在這個城市留下來了,雖然日子比以前過得苦,畢竟高中到大學的學費不便宜,他們要努力攢錢,所以沒辦法給小孩更好的物質生活。

  反正他孤家寡人的,每天工地吃喝沒什麼開銷,就當是謝謝那一飯之恩的,每個月他都會帶小孩去好好吃一頓,看到對方吃的開心,他突然就覺得在這個城市裡,好像有了不一樣的奔頭。

  他賺的錢不敢亂花,他始終記得,小孩想要在這座城市裡點亮一盞燈,即便現在他擁有的距離這個目標有著十萬八千里遠,但沒關係,他還年輕,還有時間。可是慢慢的他發現,他距離小孩越來越遠了,小孩身邊有了更多優秀的朋友,他們說的話題,去的地方,全都是他不懂的,更甚至那一次,他在小孩家樓下看到,一輛他甚至叫不出牌子的豪車將小孩載了回來。

  那天晚上小孩對他說:「你別再來找我了,我想要的,你給不了,我不需要抱團取暖,我要的是錦衣玉食。」

  他看著小孩上樓,他在後面忍不住喊了一聲:「嚴嚴...」

  可惜被他喊的人並沒有停留,也沒有回頭。

  那之後他沒日沒夜的干,再次將所有的積蓄全都投了進去跟人合包工程,這一次很順利,辛苦兩年,他賺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一百萬,他相信這是個好的開始,有了第一個,一定就會有第二個,錦衣玉食,他也一樣給得起。

  但命運就是這麼無常,一把水果刀,就讓他的人生歸了零。最後看著小孩家樓下他無數次等待過的路燈,閉上眼的瞬間,他想的不是他阻礙了誰的路,誰殺了他,而是他好不容易賺到的錢,還沒給到他的嚴嚴手裡。

  他很想對嚴嚴說,不用違心的去陪在那些他不喜歡的人身邊,只用每天開開心心,你想要的錦衣玉食,我來拼就好。

  第257章

  嚴青醒來的時候, 有一瞬間分不清自己是嚴青還是周蒙。隨著這場夢境,許多被他刻意去遺忘和封存的東西,不受控制的湧現了出來。他是喜歡周蒙的, 這份喜歡或許比他以為的還要多,因為周蒙可以說是他整個青春。

  一個鄉下小孩初初來到這座繁華又陌生的城市, 哪怕他長得好, 每天把自己洗的白白淨淨的,可是破舊的衣服, 短時間內扭轉不過來的口音,都好像成了他被排擠,被鄙夷, 甚至被孤立的原罪。

  沒有人跟他玩,課堂實踐也沒人跟他一個小組,上課回答問題, 他一開口就全班哄堂大笑,這對於一個才十歲的小孩來說, 真的是記憶里無法磨滅的黑暗, 哪怕他現在穿的再光鮮,也掩蓋不了這份過去造就的骨子裡的自卑。更不用說, 被堵在巷子裡威脅,拿走他每天少得可憐的午餐錢,餓到渾身發軟肚子抽痛。

  結束這一切的是周蒙, 他就像個從天而降的英雄, 打走了那些壞蛋,保護他上下學,明明是個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小孩,卻已經可以像一個成年人一樣去處理事情, 就好像已經去到了他渴望卻又暫時無法去往的世界,這讓他充滿了興趣和崇拜。

  有一段時間嚴青甚至想著,要如果他的家裡平平順順,爸爸沒有被朋友算計丟了工作,媽媽也沒有因為生病而掏空整個家底,沒有那些親戚的捧高踩低,沒有那些所謂朋友的奚落嘲諷,就像這個城市裡其他那些普通人一樣,普普通通的上下班,普普通通的生活,周蒙第一次做的項目沒有出現意外,或許賺不到什麼大錢,但有能力一點一點的積攢,他的人生是不是就會完全不一樣。

  可惜這世上沒有如果。

  那天晚上,他放學回來,看到周蒙經常等他的那個路燈下有好多好多血跡,小區里圍滿了保安和警察,據說有命案發生,但屍體已經被抬走了,那一瞬間他只覺得心突然空了一下,有種想哭卻又哭不出來的茫然無措。直到第二天,學校里好多人都在談論這件發生在他們這座城市,甚至他們身邊的兇殺案。

  嚴青都不知道那一天他是怎麼過完的,周蒙死了,昨天他看到的那灘血跡是周蒙的,一想到這一點,他就覺得自己快要無法呼吸了。可是他又能做什麼呢,連去警察局給周蒙收屍都辦不到。

  從那以後,他將這個名字給封存在了記憶里,徹底撇開了過去,目標無比明確的去奮鬥他想要的。

  他以為只要自己不去觸碰,有些東西總會隨著時間慢慢淡去,但實際上,時間只會將一些東西刻畫的更深,幾乎要深刻入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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