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頁
「什麼意思?!」
「羨慕唄,還能什麼意思。」
胡籟上樓回房換衣服,胡躍跟王方圓說:「不是說好了好好跟她講的。」
「氣死我了,看你女兒那態度。跟人家花言巧語,慷慨激昂,愛她愛她愛她,哎喲喂,肉麻得要死,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省了我起碼三天飯。跟她媽就這態度!」
「哎,可能她也有苦衷。」
「屁個苦衷,人家逼她強迫她了?找誰不好,找個大她二十歲的女人,二十歲啊!還藏著掖著不說,等人家神經病媽找上門質問,弄得我們毫無準備,手足無措。」王方圓氣葉枝芳莫名其妙找來,氣沈證影不會拒絕,也氣胡籟沒有事先說明,搞得他們被動。她狐疑地看試圖做和事佬的胡躍一眼,「她一向跟你親,你不會早就知道瞞著我吧。」
「她要是跟我明說了,我怎麼會不跟你講。」
「什麼意思,沒有明說就是暗示咯。好啊,胡躍,我就知道,你們父女連心,當我是外人。」
胡躍簡直含冤莫白,「我也不懂她的暗示。她就問要是做了我們不認可的事情,我們會不會把她趕出去不認她。有天我還問你,我們討論過,你還說不會不會。誰曉得會是這種事情。」
這麼一說王方圓也想起來了,「小赤佬!曉得你好說話先探你口風。你就應該說:對,沒錯,會把她趕出去不認她。」
「瞎講有啥講頭。她跟你脾氣那麼像,是會被嚇住的人麼?憑良心講,她就是殺人放火,我們也不捨得大義滅親,肯定給她頂罪呀。」
「去去去,你去頂罪,我不去。」
「好了,好了,好好講。」
「講什麼講,那種人家,那種媽,我不會認的。」
說得好像是個好人家,媽講道理她就馬上跟人家認親家一樣,胡躍好氣又好笑。
「別說那女的還有個那麼大的兒子。要死咧,走出去人家會怎麼講,婆媳啊。神經病。你笑什麼笑,一下子升級做後外公開心死了是伐。」王方圓想想就頭痛,「怪不得叫了好幾次一起吃飯你女兒都說沒空。說不定就是怕看到我們不好說話。哎喲,看到我們要叫啥?叫你阿爸還是叫你阿哥啊。哦,胡叔叔。」
說到這,王方圓又笑。「做人家叔叔開心伐。」
胡籟換好衣服褲子下樓,本來想發個消息給沈證影說自己東窗事發,又怕她擔心,便只說自己到家了。看父母那架勢,應該是跟葉枝芳見過面。葉枝芳又把王方圓得罪得不輕,否則她媽不會動不動死老太婆還有遷怒的意思。
可是葉枝芳怎麼能找到她爸媽呢,胡籟想不通。
磨磨蹭蹭到父母跟前,見王方圓本來笑著,看到她又板起臉,心裡倒是篤定不慌,老老實實道個歉:「對不起,我跟沈證影的事,本來想跟你們說的,一直沒想到合適的機會。」
「見人家父母倒是很有時間。怎麼樣,給你見面禮了?」
「沒有啦,媽,你也見過她媽,曉得她媽是什麼樣的人。見面禮,下馬威還差不多。她嫂子在地鐵上拍到我跟她的照片,回家宣傳了一下。然後她就被叫回家爹媽輪流罵,不是罵變態就是罵她顛倒乾坤,紊亂陰陽,搞得她像是蘇妲己。正好我送她回去,她媽就要見我,才有了見父母這回事。我怎麼可能不跟你們講,先跑去人家家裡。」
胡籟上前握住王方圓的手,搖了搖,被王方圓一巴掌拍開。她縮縮脖子,露出一點可憐相。
「來來,你和沈證影,就是那個沈老師的事,你想過要告訴我們?」
胡躍影影綽綽知道女兒談過對象,不過平時很少提到,就是問,語氣也輕描淡寫,不怎麼當回事情。這次跟以前的不一樣,是她想要跟他們講的人,他不禁想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女兒是認真的。結合聽到的錄音和沈老師的情況,心裡說不出什麼滋味。
女兒長大了,曉得愛人,曉得保護人,曉得據理力爭,跟沈老師她媽那番話說得那麼好聽,那麼真誠。他聽到都覺得欣慰,女兒沒白養。
可為什麼偏偏要是沈老師。
如果沈老師是個男的,如果沈老師的年紀不那麼大,就算是沈老師的兒子也好呀。
「對呀,我想告訴你們的。爸,媽,我喜歡她,很喜歡很喜歡。你們是我最親最近的人,我也想跟你們分享這種喜歡。」
說著說著,胡籟的眼眶一下子紅了。
喜歡本該是件簡單的事,怎麼就那麼難呢。
第114章 插pter 114
不喜歡女兒的喜歡要怎麼辦, 自詡講道理人家,王方圓和胡躍不曉得說什麼好。
王方圓想說:那是個女人。
可是她偏偏知道同性戀不犯法,發達國家普遍承認同性婚姻。路上見到兩女的, 如果不是本身招人討厭那種, 她也沒啥看法。
至於自己女兒找女朋友則是另外一回事, 她不喜歡。
一方面是意外, 不是沒和胡躍談起過,說來說去覺得不可能,如今不可能是變成現實, 她根本沒有心理準備。
另一方面不希望女兒和別人不一樣, 固然可以不理會外界的目光,可外界的目光始終存在。和別人不一樣本身就是一條崎嶇坎坷的路, 這條路代價太大太沉重, 也怕女兒今後會後悔。
王方圓還想說:那是個比你大二十歲的女人,已婚離異拖著個二十幾歲跟你一樣大的兒子, 你跟人家在一起直接升級做後媽。後媽是那麼好做的?如果跟人家兒子有矛盾, 做媽的肯定把兒子放在首位。她怕女兒受委屈。
「羨慕唄,還能什麼意思。」
胡籟上樓回房換衣服,胡躍跟王方圓說:「不是說好了好好跟她講的。」
「氣死我了,看你女兒那態度。跟人家花言巧語,慷慨激昂,愛她愛她愛她,哎喲喂,肉麻得要死,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省了我起碼三天飯。跟她媽就這態度!」
「哎,可能她也有苦衷。」
「屁個苦衷,人家逼她強迫她了?找誰不好,找個大她二十歲的女人,二十歲啊!還藏著掖著不說,等人家神經病媽找上門質問,弄得我們毫無準備,手足無措。」王方圓氣葉枝芳莫名其妙找來,氣沈證影不會拒絕,也氣胡籟沒有事先說明,搞得他們被動。她狐疑地看試圖做和事佬的胡躍一眼,「她一向跟你親,你不會早就知道瞞著我吧。」
「她要是跟我明說了,我怎麼會不跟你講。」
「什麼意思,沒有明說就是暗示咯。好啊,胡躍,我就知道,你們父女連心,當我是外人。」
胡躍簡直含冤莫白,「我也不懂她的暗示。她就問要是做了我們不認可的事情,我們會不會把她趕出去不認她。有天我還問你,我們討論過,你還說不會不會。誰曉得會是這種事情。」
這麼一說王方圓也想起來了,「小赤佬!曉得你好說話先探你口風。你就應該說:對,沒錯,會把她趕出去不認她。」
「瞎講有啥講頭。她跟你脾氣那麼像,是會被嚇住的人麼?憑良心講,她就是殺人放火,我們也不捨得大義滅親,肯定給她頂罪呀。」
「去去去,你去頂罪,我不去。」
「好了,好了,好好講。」
「講什麼講,那種人家,那種媽,我不會認的。」
說得好像是個好人家,媽講道理她就馬上跟人家認親家一樣,胡躍好氣又好笑。
「別說那女的還有個那麼大的兒子。要死咧,走出去人家會怎麼講,婆媳啊。神經病。你笑什麼笑,一下子升級做後外公開心死了是伐。」王方圓想想就頭痛,「怪不得叫了好幾次一起吃飯你女兒都說沒空。說不定就是怕看到我們不好說話。哎喲,看到我們要叫啥?叫你阿爸還是叫你阿哥啊。哦,胡叔叔。」
說到這,王方圓又笑。「做人家叔叔開心伐。」
胡籟換好衣服褲子下樓,本來想發個消息給沈證影說自己東窗事發,又怕她擔心,便只說自己到家了。看父母那架勢,應該是跟葉枝芳見過面。葉枝芳又把王方圓得罪得不輕,否則她媽不會動不動死老太婆還有遷怒的意思。
可是葉枝芳怎麼能找到她爸媽呢,胡籟想不通。
磨磨蹭蹭到父母跟前,見王方圓本來笑著,看到她又板起臉,心裡倒是篤定不慌,老老實實道個歉:「對不起,我跟沈證影的事,本來想跟你們說的,一直沒想到合適的機會。」
「見人家父母倒是很有時間。怎麼樣,給你見面禮了?」
「沒有啦,媽,你也見過她媽,曉得她媽是什麼樣的人。見面禮,下馬威還差不多。她嫂子在地鐵上拍到我跟她的照片,回家宣傳了一下。然後她就被叫回家爹媽輪流罵,不是罵變態就是罵她顛倒乾坤,紊亂陰陽,搞得她像是蘇妲己。正好我送她回去,她媽就要見我,才有了見父母這回事。我怎麼可能不跟你們講,先跑去人家家裡。」
胡籟上前握住王方圓的手,搖了搖,被王方圓一巴掌拍開。她縮縮脖子,露出一點可憐相。
「來來,你和沈證影,就是那個沈老師的事,你想過要告訴我們?」
胡躍影影綽綽知道女兒談過對象,不過平時很少提到,就是問,語氣也輕描淡寫,不怎麼當回事情。這次跟以前的不一樣,是她想要跟他們講的人,他不禁想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女兒是認真的。結合聽到的錄音和沈老師的情況,心裡說不出什麼滋味。
女兒長大了,曉得愛人,曉得保護人,曉得據理力爭,跟沈老師她媽那番話說得那麼好聽,那麼真誠。他聽到都覺得欣慰,女兒沒白養。
可為什麼偏偏要是沈老師。
如果沈老師是個男的,如果沈老師的年紀不那麼大,就算是沈老師的兒子也好呀。
「對呀,我想告訴你們的。爸,媽,我喜歡她,很喜歡很喜歡。你們是我最親最近的人,我也想跟你們分享這種喜歡。」
說著說著,胡籟的眼眶一下子紅了。
喜歡本該是件簡單的事,怎麼就那麼難呢。
第114章 插pter 114
不喜歡女兒的喜歡要怎麼辦, 自詡講道理人家,王方圓和胡躍不曉得說什麼好。
王方圓想說:那是個女人。
可是她偏偏知道同性戀不犯法,發達國家普遍承認同性婚姻。路上見到兩女的, 如果不是本身招人討厭那種, 她也沒啥看法。
至於自己女兒找女朋友則是另外一回事, 她不喜歡。
一方面是意外, 不是沒和胡躍談起過,說來說去覺得不可能,如今不可能是變成現實, 她根本沒有心理準備。
另一方面不希望女兒和別人不一樣, 固然可以不理會外界的目光,可外界的目光始終存在。和別人不一樣本身就是一條崎嶇坎坷的路, 這條路代價太大太沉重, 也怕女兒今後會後悔。
王方圓還想說:那是個比你大二十歲的女人,已婚離異拖著個二十幾歲跟你一樣大的兒子, 你跟人家在一起直接升級做後媽。後媽是那麼好做的?如果跟人家兒子有矛盾, 做媽的肯定把兒子放在首位。她怕女兒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