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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時芳的反常讓沈沫納悶,撥通高蕾蕾電話詢問。

  「你沒邀請魏時芳嗎?她找我好幾次,讓我轉告你她現在已經出了孝期,按照新南的習俗可以參加婚禮。」

  高蕾蕾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哦!我當什麼事呢!我公公特意叮囑過,有幾家公司的相關人員一律不准邀請,恰好魏時芳的公司在其中,就是不方便請她,跟風俗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

  「原來如此!我說呢……」沈沫瞭然。

  「你當我想啊?她結婚生孩子時候隨的份子錢我還沒收回來呢!」高蕾蕾吐槽。

  掛斷電話,沈沫隨即就把這件事放下,魏時芳再打來電話直接拒接。

  魏時芳一邊焦急等沈沫消息,一邊照常上班下班,周末在出租房裡高高興興燒菜做飯,大魚大肉款待弟弟和未來弟媳,一家人其樂融融。

  這天周一上班,魏時芳剛來公司就收到法院傳票,驚訝打開,不敢置信的看著上面內容,居然是離婚通知書!

  第146章 番外五

  沈沫接到程易辰電話後,立刻幫他安排擅長離婚官司的律師,相較那些結婚多年,財產複雜的夫妻,程易辰和魏時芳的離婚官司簡直就是小菜一碟。

  法庭上,程易辰坐在原告席,旁邊是他的代理律師,對面被告席上是魏時芳。

  「我不同意離婚!我們兩口子就是吵架鬧彆扭,沒到離婚的地步!」

  「根據監控記錄和鄰居證詞,我的當事人已經和魏女士分居六個月,雙方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我的當事人意願很明確,堅決要求解除婚姻關係。」

  「我不同意!我堅決不離!」魏時芳堅定。

  上庭前她匆忙搜索過離婚的相關規定,只要一方堅持不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調解取證駁回再審,一場官司能打好幾年,她只要咬死不同意,拖也能拖死他!

  律師繼續為程易辰主張訴求,除了要解除婚姻關係,他還要求分割財產。

  「魏女士供職於本市某公司,截止當月,婚後工資總收入為四十七萬九千元,我的當事人要求把這部分財產納入婚內共同收入,進行分割。」

  「程易辰,你不是男人!」魏時芳瞬間崩潰。

  程易辰不為所動,出庭前律師和他詳細溝通過,想要儘快離婚就全得聽他安排。

  「我的工資憑什麼分給你?再說那些只是毛收入,吃飯租房養孩子不花錢嗎?我沒錢!一分都沒有!」魏時芳為自己辯護。

  「魏女士,工資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要一方主張就可以依法分割,您也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為自己爭取應得的利益。」律師建議。

  魏時芳怔下,隨即馬上道:「我要求分割新澤園的三居室,那是他媽給我的婚房,另外他答應過把彩禮和定親的錢補給我,還說過照顧我一輩子,我要求他以後把每月工資全部拿來付我贍養費,並且把定親和彩禮的錢一次性補償給我。」

  她知道工資是婚內共同財產,但她每月一萬多,程易辰才三千,憑什麼平均分?既如此,他的房子車子她也要分!別說什麼婚前財產,父母名下財產,你不是想離婚嗎?不把房子拿出來別想脫身!

  寶馬已經開了八年,車子貶值,越來越不值錢,新澤園的房子卻每年都升值,現在已經四百多萬,真要把房子給她,離就離!她獨立有工作,離了誰還不能活?

  程易辰還是一句話不說,冷冷注視著對面的女人。面目猙獰,眼中滿是歇斯底里的貪婪,這就是跟他一起生活四年的妻子?如此陌生的人,還是當初他在理工大學第一眼看到的那個魏時芳嗎?

  他知道她娘家負擔重,生活的不容易,原本打算把賣房票的錢留給她,悅悅的撫養費也不用她出,更沒想過要分割她的工資。幸虧聽從律師的建議,如今那一點點余情也消失殆盡,現在他決定,該爭取的他一樣也不會放棄!

  律師繼續道:「程先生的父母曾經指定贈予程先生一套房子首付,房票轉讓後獲利三十二萬,目前由魏女士保管,我的當事人提出要追回這筆財產。」

  「憑什麼?房票是婚後賣的,那是我們婚內的共同收入!」魏時芳不懼,當初賣房票時候她在網上諮詢過律師,確認無誤那筆錢屬於婚後財產,休想要回去!

  律師接著提要求:「雙方婚姻持續期間共同孕育一名女兒程悅,一直和程先生的母親一起生活,目前已滿三周歲,鑑於魏女士在本市沒有固定房產,工作時間長了,收入不穩定,程先生主張由他來撫養女兒,魏女士每月支付三千元撫養費。」

  「我不同意!孩子跟他的姓,撫養權判給他憑什麼讓我出錢?他願意要就要,不要拉倒!我不出錢!」魏時芳情緒失控。

  她知道離婚要支付小孩贍養費,但那些都是狠心男人拋妻棄子後給的補償,她婚內沒出軌,是無過錯方,憑什麼也要她出錢?真要法院這麼判,還不如女兒撫養權歸她,讓程易辰出錢。

  雙方唇槍舌戰,爭奪財產和撫養權,魏時芳幾次失控,在法庭上大罵程易辰,大罵婆婆,大罵律師。

  新南法院辦事高效率,當場判定調解無效,幾天後再次開庭,直接宣判。

  「本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雙方當事人感情破裂,自該日起解除婚姻關係,雙方共同所育的女兒程悅,歸男方當事人程易辰撫養,女方當事人魏時芳每月支付撫養費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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