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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真金烈火10

  「小蓮花。」晏昭垂目看他,「夫妻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做的,需得彼此喜歡,獨一無二的喜歡。你明白嗎?」

  他想容與現在應當還不懂得這樣深刻的愛,不過是捨不得他這個同伴離開,才不管用什麼辦法都要他留下來。容與不是愛他,只是害怕寂寞。

  他自然是想和容與做夫妻的,但希望他們是真正的兩情相悅,而非容與懵懂慌張地將此作為留下他的手段。

  他的容容應該永遠驕傲,永不卑微。

  「我知道的,太陽。」容與說。

  「我喜歡你的。」

  晏昭一怔。

  「你當我什麼都不懂,我這麼聰明,在人間也見過那麼多風花雪月,怎麼會不懂。從前以為你不會走,我不願意承認罷了,想等著你來說。表白這種事,怎麼也得由你先告訴我吧?」容與扯了下唇,抬眼直直望著他。

  ——我愛你,他就想得到這三個字。從不懂愛的魔王,在領悟了這個字的涵義後,希望聽到有人主動說愛他。

  他羨慕那些被人愛著的凡人,被人守護的生靈。他們也許弱小,卻擁有他不曾有過的愛情。

  他悄悄喜歡上了一輪太陽,也想太陽能一樣喜歡他。

  「我……」晏昭心神俱震,反而無從開口。

  我卻是不敢唐突了你。

  「要不是喜歡,誰願意跟你在一起千年?放著魔王宮好好的日子不過,和你一塊兒浪跡天涯?起先我確實只想著玩玩兒,後來便成了心甘情願。你既讓我愛上世間,難道就沒想過我會愛上你?太陽,我不信你沒這麼想過。」

  「我喜歡上世間很多東西,那都和對你的喜歡不一樣。貓兒死了,若它有幸福的來世,我可以放手,但我不會放開你的手。你首先不能走,要是走了,我也要追到你的來世,無論是你來生那世,還是你來臨之世。你不能和別人幸福,你也不能一輩子孤獨。」容與緊緊攥著他發皺的衣袖,字字珠璣,「我不允許你的餘生沒有我。」

  不是「不想我的餘生沒有你」,是「不許你的餘生沒有我」。

  紅蓮業火連告白都是如此霸道熱烈。

  容與望著晏昭,血色紅眸中似燃燒著熾火。

  「你既是為我而來,那你喜不喜歡我?」

  晏昭垂下的金眸划過流光,他沒有開口,倏然俯下身,用一個吻回答了這個問題。

  「小蓮花,我不是喜歡你。」晏昭低聲道,「我愛你。」

  我深愛著你。

  鏡中映出一雙相擁親吻的身影,火熱又痴纏。

  容與問:「我們現在算是在一起了吧?」

  晏昭說:「是。」

  容與眉眼一彎:「我們成親。」

  晏昭說:「好。」

  容與勾唇,毫不猶豫地又親他一口:「太陽,我愛你。」

  _

  婚禮開始緊鑼密鼓地進行籌備。

  名義上魔王是夫,太陽神是妻,這門親事是魔王迎娶太陽神——容與那性子,顯然不可能找到個愛人就把自己的王位都讓出來。

  晏昭也不在意誰嫁誰娶,這都是凡人的說法。只要和他在一起的是容與,什麼身份都沒關係。

  魔王的排場向來宏大,這等大事更是極盡奢侈,廣而告之,三界都知道魔王將要娶親。

  說到這兒他們就納悶,也不知道那個太陽神是哪兒冒出來的?之前誰也沒聽過。就知道突然有一天,一輪赤金曜日高高掛起,世界有了光。也自那日之後,魔王再也沒出來興風作浪。

  天帝還曾上報給主神此等異狀,接收到信息的當然是晏昭,當即回了個「別管」。

  天帝一頭霧水,但既然上級

  發話了,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現在他有些坐不住了。魔王怎麼和那個太陽神成親了?!按照天書所示,容與應該是要和他女兒成親的啊!

  容與是本世的氣運之子,生死關乎世界存亡。天書稱容與無數年後會成長為三界無敵的存在,但有天族公主牽制,不會釀成大禍。現階段天界還是能鎮壓住魔王的,只是天界不去管而已,他們又不能殺了氣運之子,何必多此一舉?等天族公主把這魔王的心收了就成。

  要不是有這層關係在,天界怎麼會對這混世魔王的所作所為不管不顧,不將其扼殺於搖籃中?

  可如今魔王娶親,娶的不是天族公主,是一個來歷不明的神,還是個男的,這已經偏離了天書的指示。

  違背天書,就是違逆法則。法則是確保一個世界能正常運轉的必備條件,它制定最全面的規則,守護神維持這個規則,才有大千世界的平安繁榮。

  國家不可無法律,世界不可無法則。如果神明擔任的是警察、法官等職責,法則就是法律本身。

  天帝急得準備召開緊急會議,研究破壞這場婚禮的方案。雖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可這樁婚禮成了,這個世界也就完了!

  然而會議還沒召開,他又收到了主神的消息。

  還是兩個字,別管。

  天帝感到頭暈。主神大人不應該在萬神界鎮守麼?怎麼兩次都關注到他們這個小世界……

  既然主神大人都說別管了,那他們不管應該……沒事的吧?

  天帝哪裡想到,這次是萬神之主帶頭違法。

  魔王宮中的一處宮殿內,晏昭下達完別管的命令,就單膝跪地吐出一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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