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是不止,但是人家不要雞,只要錢,娘非要拿雞頂帳,自然會虧一點。」

  「就不能把雞賣了再買藥,或者直接把雞養起來嗎?母雞啊,每天下一個雞蛋,兩個月下來就不虧了。

  你看咱們家,現在連個雞都沒有,小虎子要吃雞蛋,還要跑到城裡買,多不方便。」傅折桂有點疑惑,看張氏也不是不會過日子的人,怎麼做出這種事來。

  「賣,娘怕臉上不好看。」李小妹偷偷瞧了一眼傅折桂。這是傅折桂的娘家送來給她補身體的,他們轉手給賣了,市場上人多眼雜,萬一被別人看見,別人會怎麼說?偷偷頂給藥鋪,就沒事了。

  傅折桂瞭然。

  李小妹繼續道:「我也覺的養起來好,可是娘說,這種活的東西都不保險,萬一哪天死了,豈不是虧大了。還是賣了錢,拿到手裡才安心。」

  這個邏輯,按照她這麼想,那些養豬的、養雞的,不是都要賠死。但也不能說張氏就是錯的,境遇不同,觀念不同而已。

  「娘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家裡很多雞,還有豬,過年的時候,殺一頭豬我們兄妹幾個能樂好多天。

  就是後來爹……娘就把家裡的雞跟豬都賣了。」李小妹又道。

  李老爺子突然過世,一定對張氏造成了很大的打擊,她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又失去了李老爺子這個支柱,沒有安全感,才會這樣的吧,傅折桂恍然。

  「不管了,等天氣暖了,我一定要養幾隻雞,嗯,要是可以,還可以養幾隻兔子。」紅燒土肉、麻辣兔丁、兔肉火鍋,想想都流口水。

  「嗯,我幫你。」李小妹眼中滿是希冀,她所希望的,正是傅折桂描述中的樣子。

  二人邊走邊說,竟然一點也不覺的累。到了市場,她們挑來撿去,挑中了一隻蘆花雞。

  賣雞的人見買主是兩個小姑娘,又聽說她們是買回去吃的,就順便幫她們把雞殺了,還省了她們的事。

  這隻雞三斤半,去掉羽毛什麼的,估計也就不到三斤,跟一隻現代的大鴿子差不多。李家有大小六口人,就吃這麼一隻雞,手慢了連個雞毛也搶不到啊。

  張氏就給傅折桂六十文錢,剩下四文錢,想買其它的根本不夠。幸好,傅折桂已經分到了一筆賣陀螺的銀子。

  有了銀子,感覺就是不一樣。雞不夠吃,買一塊五花肉,肥瘦相間,跟雞燉在一起,剛剛好。

  這個年代的豬,一養就是一年,每天吃的都是青菜草種,身上的肉大多都是瘦肉。

  就像這五花肉,要是在現代,還要好好挑挑,挑一塊肥肉薄一點的,瘦肉多一點的。在這裡,完全不用擔心這個問題,隨便拿一塊,就是上好的五花肉。

  兩斤多五花肉,差不多四十文,對傅折桂來說也不算什麼。

  之後,她們去了雜貨鋪。

  昨天那盞油燈太折磨人了,傅折桂必須要買兩根蠟燭備用。蠟燭果然不是窮人家用的起的,就這麼一根,就要十文錢,兩根就能買半隻雞了。

  在這裡造蠟燭應該挺賺錢的,傅折桂想想就放棄了,她根本不知道蠟燭是怎麼來的,怎麼造。

  把蠟燭融化了再造嗎?她小時候還真幹過這種事,就是,這根本不算造,頂多就是玩。拿出去賣,還得虧本。

  在雜貨鋪里,傅折桂還發現了一樣東西,那就是辣椒。

  辣椒啊,傅折桂看看手裡的雞,有了主意。

  第二十章

  傅折桂花錢如流水,這錢又肯定不是張氏給的,李小妹看在眼裡,也不禁生出許多疑問。

  但傅折桂不說,她也不問,也不會跟張氏告狀,只是,「娘要是問咱們怎麼買這麼多東西,咱們怎麼回答?」她有點擔憂。

  傅折桂早有打算。回到家裡,她把蠟燭順著袖子一藏,張氏就看不見了。

  至於那塊肉,傅折桂跟張氏描述了一下自己怎麼撿到的便宜。

  在她挑雞的時候,有一個婦人先要了這隻雞,攤主幫她把雞殺了,她卻以自己還沒挑好,攤主自作主張把雞殺了為理由,拒絕付那麼多錢,只肯付一半的錢。

  雞已經死了,如果不賣給這個婦人,後面來的人以為這隻雞是病死的或者怎麼死的,根本不會買這隻雞,這隻雞就會砸在攤主手裡。

  攤主氣的要死,又不想讓那個婦人占便宜,就問周圍的人誰要是買這隻雞,就半價賣給她。

  當然,這件好事就落到傅折桂身上了。

  「買完雞,發現錢還有一些,就買了一塊肉。」傅折桂笑吟吟的道。

  張氏拍手稱快,占了這麼大一個便宜,她看傅折桂有點順眼了,也就沒追究她買肉的事。

  李小妹在旁邊聽的都快傻了,傅折桂說的有鼻子有眼,就跟真的一樣,她都有點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記憶出了問題。

  傅折桂也為自己編故事的技能點了一個贊。同時也有點感嘆,人都是被逼出來的,她為了給傅登科攢路費,也是拼了。

  雞已經殺好,燒一鍋熱水,把雞毛褪掉,就開始扒內臟。按照這裡的習慣,家裡自己吃的雞,雞的內臟、爪子跟頭會被一起扔掉。

  傅折桂卻不然,雞爪子燉好以後軟糯入味,簡直是雞身上的精髓部分,扔掉多暴殄天物。

  還有這些雞雜,她買這些辣椒,不就是為了它們嗎!

  將雞雜反覆清洗乾淨,去掉脂肪、血管等雜物,改刀切碎,放入澱粉、花椒、糖等東西醃製十五分鐘。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