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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聿看著她,眼裡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她轉身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裡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麼一直在發抖?」電梯裡,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她緩緩滑倒在地。

  「醫生說,是情緒太激動,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她靜一靜。」

  終於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情不願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著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著看她:「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緊緊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摸摸她頭髮:「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麼大一顆鑽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她點頭,「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他摸著她的頭髮,笑得那麼溫柔。

  然後,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雲霧裡。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裡?」

  回答她的,是滿室寂靜。

  她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著,房間裡只有她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喉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矇矓中,仿佛又聽見他嘆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成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後好好生活。」

  她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成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著嗓子和她道別。

  兩年後。

  維港的夜流光溢彩。燈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係沒關係,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係。新一輪融資還等著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著旁人的八卦嘴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髮蠟抹得頭髮根根豎起,皮鞋鋥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雲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裡,男人穿著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裡,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著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裡來?到這裡做什麼?

  此刻,來人看著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著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著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麼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雲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著暗夜裡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划過。」

  「你有沒有許願?」

  「許了。」

  「什麼願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麼?」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簡訊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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