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其中一個是班長,家裡開公司的,張揚美麗,大大咧咧,她告訴所有人她喜歡凌霄,她要追求他,為此她連續兩個月,每天都會給他寫信、送小禮物。

  這些小禮物包含了鮮花、打火機、袖扣、領夾、名牌遮陽鏡什麼的。

  都很貴,他都用不上,全部被他如數退回,但他留下了那些信,不是出於喜歡,事實上他從第一天就告訴過她,他不喜歡她,他不喜歡任何人。

  留著信一來只是出於尊重,二來,他總覺得這些信,和他所分析的貧富理論里的一些東西是不一樣的。

  另一個是學習委員,本來學習委員該是他,但他拒絕了班主任的任命,他說自己脾氣不好,很難起到帶動他人學習的作用,於是學委就落到了這個小姑娘身上。

  小姑娘是他眼裡名副其實的窮人家的孩子,衣服洗得發白,連貴一點的水晶髮夾都買不起,她說話聲音總是很小,靦腆、怕生、缺乏自信,卻又格外固執認真,是個努力的好姑娘。

  好姑娘暗戀他,他知道。

  她收作業的時候總會在他這裡多停留一會兒,他偶爾缺課的時候她總會帶著一點隱秘的欣喜把筆記借給他,他襯衫破了的時候她會紅著臉說自己有帶針線,可以幫忙縫一下……

  少年人的愛戀是藏不住的,每一個最細微的動作都是通敵的細作。

  更何況凌霄那麼聰明,聰明得像一個性冷淡的妖怪。

  這是班長小姑娘說的,她試圖過把他強留在空無一人的教室里,脫下厚重的冬衣外套,穿著她最性感的紅裙子,問他說我美不美,你會不會對這樣的我有一點點動心。

  凌霄只是默不作聲地撿起被她丟在一邊的外套,攏住她單薄的肩頭,讓她別凍感冒了。

  姑娘哭著罵他是個性冷淡的妖怪,後來這名頭就傳遍了全校。

  凌霄覺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個性冷淡的妖怪。

  這種認知一直持續到出國。

  留學生群體大多是他眼裡的富人,那個時候,他已經能坦然地和各種人相處,也僅僅是相處而已,論到交朋友,還遠遠不夠。

  然後他就在酒吧遇到了那個被半杯白蘭地灌得恨不得下地爬的熊閨女。

  出於某種正常人的正義感,他把她帶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公寓很小,一室一廳,醉醺醺的熊閨女占了他的床,他就只能睡沙發了,第二天一早醒來,熊閨女還吐他床上了。

  凌先生多年的潔癖底線被這位熊閨女挑戰得體無完膚。

  可是酒醒之後的熊閨女也讓他吃了一驚,沒尖著嗓子嚎你對我做了什麼,也沒惡狠狠質問這是哪裡。

  熊閨女眨巴了幾下眼睛,然後乖乖下床收拾床單,打掃地板,都弄乾淨了才洗了把臉,沖凌霄唰一個九十度鞠躬:「謝謝你的幫助,我昨天被人坑了。」

  凌霄忍俊不禁,覺得這熊閨女挺有意思的。

  彼時熊閨女年方十六,個子剛剛抽條,身高一米六,瘦得跟狗尾巴草似得。

  說實話,一開始,清心寡欲多年的凌先生真心沒對這姑娘起別的心思。

  按照凌霄的理論來說,南書儀是標準的富人家的孩子,她自信陽光、充滿活力,這種自信不僅僅來源於充足的經濟基礎,更來源於優質的家庭教育。

  可是凌霄總覺得她和別人有些不太一樣。

  或者換句話說,是和他有些相似之處。

  比如說,南書儀寧願在圖書館通宵查資料做一個課題,也不願意去找做過類似課題的學長借一借參考資料;比如說,南書儀能和許多女生玩到一起,可如果有追求者想通過她的女伴們了解她的喜好,卻發現壓根沒人知道……

  他們倆都是孤狼型選手。

  只不過一個高冷話少,一個天真爛漫,可他們骨子裡都是孤獨且固執的。

  他們只相信自己。

  後來兩人越來越熟,南書儀喜歡和他相處時候自由自在的感覺,不用像和女伴們在一起時那樣刻意尋找話題以維持不冷場,也不用擔心像第一次酒吧聚會那樣被人開著過分的玩笑強行喝酒什麼的。

  南書儀覺得凌霄更像個長輩。

  而凌霄,也覺得多個這麼省心的閨女還不錯。

  後來有一天,有人問凌霄:「你和南書儀是情侶嗎?」

  他琢磨了一下,一時間不知道腦子裡怎麼想的,說:「你覺得呢?」

  那人說:「我一直以為你們是,但我今天看見她別的男生在一起約會。」

  凌霄挑了挑眉,心頭突然動了一下,然後他說:「不是,我們只是朋友。」

  當天晚上,傻閨女氣呼呼跑到他公寓,說餓了,想吃泡麵。

  凌霄給她泡了一碗,問她怎麼了,她吸溜著麵條吐槽,說有個神經病,對她說想追她室友,把她約出去吃飯,結果隻字不提室友,全程都在自吹自擂,最關鍵的是,她聽了一晚上廢話,飯都沒吃飽,好不容易聽他說差不多了,打算趕緊回去買個漢堡,那男的跟她告白了。

  於是她又花了三個小時來拒絕他的告白。

  結果就是餓成狗,樓下漢堡店都關門了。

  凌霄啞然失笑,心情莫名很好。

  那是他第一次動了想找個女朋友的心思。

  如果是這熊閨女,他覺得還不錯。

  省心、不鬧騰、不粘人,最關鍵的是,他和她相處了這麼久,他並沒有覺得厭煩她。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