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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你回來呀!」

  ……

  車上有的女人們紅著眼,有的乾脆閉上眼睛,姜副局道:「開車!」

  這趟出警就這麼莫名其妙的結束了。

  姜副局沒在鎮上下車,把人直接拉到了縣城派出所,連夜開始審問。

  連同方晶在內的十三個女人都是被拐賣進石盤村的,最早的已經被拐了十七年,最近的就是方晶。

  核實身份後還得通知家屬過來領人。

  警局裡還喧譁起來,那個大肚子女人一定要打胎,一刻都不願等,她用肚子撞桌角,一下下不要命的撞。

  有人勸她等一等,等她父母來了再說。

  那女人聲嘶力竭,這是個雜種,是個孽種,我就是生下來也要親手掐死他!,你們不讓我打,我自己剖!」

  還是姜副局做主,把人先送醫院,醫生看了後道:「快七個月了,引產對產婦損傷很大,而且產婦身體虛弱,我們並不建議這麼做。」

  進了醫院的女人終於安靜下來,她在一邊無聲的流淚。

  看護她的女警鼻子都是酸酸的,偷偷把原委告訴了醫生,醫生也驚訝,然後道:「手術需要家人簽字,誰簽?」

  女警道:「我們姜局的意思就是先在醫院等,已經通知了她父母,估計明後天就能趕到,到時候問家屬的意願吧。」

  人家父母接到通知凌晨就到了,然後轉頭去醫院,抱著女兒嚎啕大哭,然後當媽的紅著眼睛來找醫生,我們簽字,請給我女兒儘快做手術!只要保證她的身體就行。」

  回到警局,那些女人的家屬陸續都趕來了,警局裡幾乎都是抑制不住的哭聲。

  但是審問方晶的警員卻嘴巴越張越大,他們簡直覺得像是聽傳奇故事一樣,這位真的這麼厲害?

  方晶現場追蹤了幾個手機信號,你們去查吧。」

  這案子越審越大,那十二個女人錄了口供跟家人回去了,走前她們和家人都來感謝了方晶,緊跟著方晶被轉到了省廳。

  她的案卷卷宗已經是厚厚一疊了。

  有些小警察都鬧不清方晶到底是受害人還是加害人。

  方晶卻道:「我吃的東西都打了欠條,現在就能支付,我可沒吃霸王餐!」

  有個警察笑道:「那人家說你打人了,你怎麼說?」

  方晶道:「一面之詞怎麼可信,說我打人有證據嗎,驗傷了嗎?傷殘幾級啊?還有還有,我沒事,我才能支付欠條上的欠款,我要是有事,這些錢可就沒了!」

  警察忍不住了,那不行,打了欠條的一定要還錢!」

  方晶笑的狡猾,可我欠條上又沒寫具體什麼時候還錢,既然說我打人,那肯要要我坐牢,等我出來了再說吧。」

  警察:「……」

  方晶是打了人,可致命的一個都沒有,警察和那些村民們一說方晶還錢的條件,他們很快就改口了,不再說方晶打人,只說誤會。

  然後就是被囚禁的四個人。

  方晶驚訝,這幾個人不是神經病嗎?見到我就喊打喊殺,還想把我擄走,村里人就是這麼幹的,神經病怎麼能放出來!他們可是好端端的,什麼傷都沒有!」

  腦袋上的傷也早就養好了。

  這四個人的身份也找了出來,清一色人販子,這個就更不知道怎麼說了。

  方晶要求請律師,警方當然不能阻止,然後方晶很快就出來了,剩下的事都是律師去辦。

  具體怎麼回事方晶不清楚,不過後來警方告訴方晶,那幾個人販子悉數歸案,同時又解救了三十多個被拐賣的婦女。

  來人頓了一下,其實這次還是靠著方小姐,我們警方才能順利破案。」

  方晶道:「這沒什麼,就是我的案子結了沒?」

  來人莞爾一笑:「您本就沒多大事,那些打人的事村民已經撤銷了,那劉貴的腿也和你無關,打了欠條的您都還了錢,現在您已經沒事了!」

  至於那四個被關在籠子裡的人,本身就罪孽深重,誰替他們說話。

  這麼一擾攘已經快過年了,方晶回到家裡,決定等天氣暖和了再出去,大冬天還是窩在家裡舒服。

  這時候網上新聞門戶也漸漸把這個案件披露了出來,人名照片當然做了模糊處理,網上議論紛紛。

  方晶不大上網,基本就沒在意。

  那些被拐賣的女人確實讓人同情可憐,可也有些腦子抽筋的可憐那些被拋棄的孩子,說著怎麼能忍心不要孩子這些無腦弱智的話。

  最大的話題就是方晶了,網上報導她都是化名,幹的事也模糊處理了,網友們看了還是驚呼巾幗英雄,這簡直就是俠女啊。

  當然也少不了說方晶打法律擦邊球,有的行為嚴格來說已經觸犯法律,為了體現法律公正,也得受審判刑。

  總之網上的妖魔鬼怪一樣不缺。

  方晶準備好了一個人過年,甚至連年夜飯大餐也預定好了,這時候卻接到原主母親的電話,問她今年可回家過年。

  方晶一愣,上輩子她就沒父母親人,這輩子剛來時就被小朱總分手,接著她過了一頓愜意的日子,哪怕在石盤村,方晶也沒覺得自己過得憋屈,憋屈的是別人。

  這段時間她從未想過自己這個身體還有父母,那現在回不回?

  家裡離這裡上高速也就四五個小時,方晶想了想還是決定回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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