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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招娣很不高興。

  要不說城裡人自私呢,遠沒有他們村里人樸實。

  她辛辛苦苦教出來的孝順姑娘,這才來城裡大半年,就變得這麼自私了。

  陸英到這裡也看出了徐招娣的意思。

  她又是想給自己洗腦呢。

  如果說養父對於原主的傷害,是從小來自於身體上的非打即罵。

  那麼養母對於原主的傷害,就是數十年如一日的洗腦打壓。

  她會不斷給原主灌輸一種觀念。

  那就是他們現在的窮日子是理所應當的。

  女人多苦都不要緊,最重要是把家裡的男人伺候好。

  她還說自己癱瘓了,是她對不起丈夫,因為不能更好的伺候他。

  那麼陸英作為女兒,就應該加倍替她彌補。

  如果不是原主陸英被城裡派來的人找到時,腦子裡靈光乍現。

  難道要為了養父養母犧牲一輩子?

  那這是她的人生,還是養父養母的人生?

  然後果斷把他們扔到腦後離開了。

  恐怕她到現在還沒逃離那個牢籠呢!

  徐招娣嘆了口氣,對陸英說道:「你怎麼變成了這樣,將來你婆家要是知道你這樣對待把你養大的父母,一定會看不起你。」

  陸英冷笑:「要是讓他們知道,你們那樣虐待我,我還對你們好,一定會認為我是傻逼。」

  別想pua她,她不~吃~那~套~

  在場的老師們都聽出了是怎麼回事。

  大家都支持陸英,尤其是陳老師,站出來義憤填膺地說道:「沒錯,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一旁的陸老頭陸老太,以及陸家的小姑子們看到老師們居然都站在陸英一邊,紛紛急了,都站出來,一致指著陸英鼻子罵。

  「你不是全手全腳地長大了嗎?你爸媽虐待你什麼了?」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是不孝順就該被天打雷劈。」

  「做人要講良心,就算你媽不是親生的,但是癱瘓在床那麼多年,你當閨女的照顧,賺錢養家,不都是天經地義嗎?」

  「反正你現在的家裡有錢,就算給我們個三五千萬,能怎麼的?你這孩子怎麼變得這么小氣。」

  陸英把這些人掃視了一圈。

  在原主的成長過程中,他們沒有給過她一絲親情的溫暖。

  有的全是貶低辱罵和冷嘲熱諷。

  她指著地上大氣喘不上來的陸有財說道:「誰tm再說一句,我就照著這個樣子,給他也來遍。。」

  原先還理直氣壯的人,突然就安靜下來了。

  陸有財現在的樣子,未免太過慘烈。

  看著就讓人害怕。

  感覺好疼啊!

  「無論你們怎麼鬧,我都不會給一毛錢,以後再敢來找我,我會看到你們一次,就打你們一次,」陸英對徐招娣說話的同時,又看了一眼陸有財,「要是想試試,可以隨時回來。」

  陸有財現在看到陸英就怕。

  本能地怕。

  他從小打了陸英那麼多次,加起來都沒有這一次陸英揍得狠。

  要是再來一次,還能有命?

  徐招娣也隱隱有些怕陸英了。

  她覺得這個陸英和她從小養大的那個,不大一樣。

  簡直是換了一個人。

  可要是一分錢也要不到。

  她又不甘心。

  全家人本來就指著陸英大了後,嫁人換回一筆彩禮錢,也算是這些年沒白養她。

  現在就好像是餵大的豬跑了。

  連餵的飼料錢都討不到。

  這也太賠了。

  她咬了咬牙,憑著僅有的見識,說道:「那我就去法院告你,兒女對父母都是有贍養責任的。」

  陸英笑了:「你忘了嗎?當初你們為了省25塊錢的工本費,乾脆沒給我上戶口,所以在法律上,我根本不是你們的女兒。」

  這倒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也正是因為原主是黑戶,才能招呼也不和家裡打,就直接回到城裡。

  然後在這邊,她自己去派出所里補辦了個戶口。

  徐招娣急了:「難道告你一定要證據嗎?我可以好好跟法官說,他會信我的!」

  陸英:「......」

  看來這位殘疾女人,不光是腿殘,連腦袋也是殘的。

  要光是憑嘴上說就能打官司,那還要法院幹什麼。

  一旁的語文老師也看不過去徐招娣的法盲程度,走過來證實道:「是啊!這位大嬸,打官司是要講證據的,而且你還要花錢請律師。」

  聽到請律師還要花錢,徐招娣更打退堂鼓了。

  這是什麼不公平的法律。

  也太坑人了。

  根本就是欺負窮人!

  上課鈴響了,陸英回教室上課了。

  教研室里,老師們都急急忙忙拿了課本,三三兩兩地走了出去。

  陳老師臨走前,叫了保安進來清人。

  陸有財和徐招娣還想再掙扎掙扎。

  也許吃住在學校一段時間,陸英說不定心軟,能多少給他們點。

  然而保安同時還叫來了警察。

  警察告訴他們。

  這樣沒理由地賴在學校不走是犯法的。

  一群人才不得不離開。

  本來打算告陸英犯法不養父母。

  哪兒成想到頭來,自己成了犯法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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