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頁
你走吧!
他這算是放手嗎?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覺得這次再見就是永遠都不見了——雖然我們肯定還會見面,心卻不會像從前了,不是我,而是他。
該來的總會來,該走的一定會走。
對不起!我看著馮仁轉身卻未離開的背影,在心裡暗自說,我不能接受你對我的愛,過去不能,現在更不可以。
我硬下心,轉身離開。
很快我便來到老太婆家,我跺著腳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音上樓,又用力地砸老太婆家的門。然後就如我所料,老太婆拉開門就破口大罵:「哪個小兔崽子?找死啊!」但當她看清是我之後,先是一愣,接著收起了剛才的滿臉怒容,皺著眉頭說:「你來幹什麼?」
「當然是回來住啊!」我拽拽地說,「難道回來和你吵架啊?」
「先拿錢來。」
我從衣兜里拿出一沓錢,拍在她手心裡,趁她數錢的工夫用力拉開了門,趾高氣揚地走了進去,躺在沙發上說:「這些夠我住三個月了吧?」老太婆用力關上門,走過來說:「可不包括伙食費!」然後把錢揣進自己兜里,進了她的臥室,把門關上又反鎖上。當我聽見她鎖門的聲音時,心裡滿是鄙夷,難道她認為我會給了她錢再偷出來嗎?
我走進久違了的小屋,興奮得一頭栽倒在床上。我的小屋一點都沒變,就這點來看,老太婆還是蠻可愛的,竟沒有把它租給別人。我在床上翻過來又滾回去,然後跳下床把電腦打開,開始聽歌。我邊聽歌邊脫了鞋子在地板上來回亂跑。這時老太婆突然過來說:「我出去一下,不回來吃飯了。」說著就風風火火地出了門,我對著她的背影做了個鬼臉,又爬回床上,翻開我以前放在床頭的雜誌。
就在第五首歌剛剛開始唱的時候,手機來了一條簡訊,是張瑞澤的:我還在活動場這裡等你,不見不散。
我飛快地下床穿好鞋子,從客廳餐桌上拿起老太婆留給我的鑰匙出了門。我想我一定是瘋了,明明剛才還因為他和夜雨鬧得不歡而散,為什麼現在又急匆匆地跑去見他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但有一點我很清楚,那就是:這一刻,哦,不,是這一瞬間,我只想見他,只想飛奔過去見他。為了這個念頭,我會義無反顧,一往無前。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活動場,可張瑞澤並不在。我氣喘吁吁地停在上午夜雨站過的那個位置,眼淚不可抑制地流了出來。
終究他還是那個只會耍我玩、只想著征服我的張瑞澤。這樣的結論讓我淚流不止。我把臉埋進雙手,仰起頭用力呼了幾口氣,將眼淚硬生生地給逼了回去。我沒有哭的理由,不管他怎麼樣都不應該對我有任何影響。他是夜雨的男朋友,我的夙敵,我本該離他越遠越好,只是現在,為什麼沒有見到他的我,會如此悲傷失落呢?
我自嘲地對著天空露出一個悽慘的笑容,準備返回。可當我轉身時,那個和我一起跳皮筋的小孩突然跑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小字條說:「姐姐,這個是你男朋友給你的。」
「男朋友?」我彎下腰詫異地問。
「昨天一起跳皮筋的那個哥哥,早上不是還和你一起來給我們送棒棒糖了嗎?」小孩說完便轉身跑開了。我懷著複雜的心情打開了字條,上面畫了一份簡易的小地圖,還有一些文字備註。
字條的最上面寫著一行小字:按我畫的地圖來體育館,限時五分鐘。
我立即按照字條上面畫的路線往前走,走到第一個路口左轉,再繼續往前走,走至第五棵大白楊前右轉,又往前走了將近三百米,看見了體育館。由於沒有活動,它沒開門,所以我又按照字條上的路線繞道,翻過一個很矮的欄杆才得以進去。
字條上的路線指引我進了體育館後卻戛然停止,最下面又是一行小字:低頭順著積雪上面的印記來找我,限時五分鐘。
我低頭四下看了看,發現左前方有腳印。由於自從下雪以來這裡就沒有開過門,裡面有厚厚的積雪。積雪潔白也沒有腳印,因此那些腳印肯定是張瑞澤留下的。我立即向有腳印的方向走去,厚厚的積雪踩起來軟軟的,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等我走近了才發現,這裡不但有腳印,還有一顆用雪堆成的大大的心,心上面寫著:踩著我的腳印前行。
我看著那顆心不知怎麼地就笑出聲來,然後很聽話地順著他留下的腳印往前走。剛走出十幾米,雪地上又出現了一顆大星星,星星上面寫著:來到第二個加油站了。我又被這顆星星給逗笑了,笑著繼續前行,猜測著下一個圖案會是什麼。但當我看到下一個圖案,不,是離星星只有幾米遠的字時,我的驚異只能用「震驚」來形容,他居然寫了七個大字:我喜歡鍾小茴。
我站在這七個大字前不知所措,張瑞澤就在這時從一邊躥了出來。他雙手背在身後走到我對面站定,然後伸出手,一個亮晶晶的東西從他手中滑下來,從我眼前一閃而過,是一條項鍊。他拉起我的右手,把項鍊放進我的掌心:「這是我高二暑假去西藏旅遊時帶回來的。這條項鍊有個很美的傳說,當地人說,親手把這條項鍊給自己心愛的人戴上,就能得到自己心愛的人的心。」
「那也應該給夜雨!」我強作理智地說,「給我算什麼?」
「你沒看見嗎?」他指著雪地,深情地看著我,「我喜歡你,鍾小茴。」我發誓,他說這話的時候很認真,和我原先認識的張瑞澤判若兩人。這令我不知該如何回絕,我只好別過頭去,冷冷地說:「為了完成你征服的大業,做到這一步可真是難得!」
他這算是放手嗎?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覺得這次再見就是永遠都不見了——雖然我們肯定還會見面,心卻不會像從前了,不是我,而是他。
該來的總會來,該走的一定會走。
對不起!我看著馮仁轉身卻未離開的背影,在心裡暗自說,我不能接受你對我的愛,過去不能,現在更不可以。
我硬下心,轉身離開。
很快我便來到老太婆家,我跺著腳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音上樓,又用力地砸老太婆家的門。然後就如我所料,老太婆拉開門就破口大罵:「哪個小兔崽子?找死啊!」但當她看清是我之後,先是一愣,接著收起了剛才的滿臉怒容,皺著眉頭說:「你來幹什麼?」
「當然是回來住啊!」我拽拽地說,「難道回來和你吵架啊?」
「先拿錢來。」
我從衣兜里拿出一沓錢,拍在她手心裡,趁她數錢的工夫用力拉開了門,趾高氣揚地走了進去,躺在沙發上說:「這些夠我住三個月了吧?」老太婆用力關上門,走過來說:「可不包括伙食費!」然後把錢揣進自己兜里,進了她的臥室,把門關上又反鎖上。當我聽見她鎖門的聲音時,心裡滿是鄙夷,難道她認為我會給了她錢再偷出來嗎?
我走進久違了的小屋,興奮得一頭栽倒在床上。我的小屋一點都沒變,就這點來看,老太婆還是蠻可愛的,竟沒有把它租給別人。我在床上翻過來又滾回去,然後跳下床把電腦打開,開始聽歌。我邊聽歌邊脫了鞋子在地板上來回亂跑。這時老太婆突然過來說:「我出去一下,不回來吃飯了。」說著就風風火火地出了門,我對著她的背影做了個鬼臉,又爬回床上,翻開我以前放在床頭的雜誌。
就在第五首歌剛剛開始唱的時候,手機來了一條簡訊,是張瑞澤的:我還在活動場這裡等你,不見不散。
我飛快地下床穿好鞋子,從客廳餐桌上拿起老太婆留給我的鑰匙出了門。我想我一定是瘋了,明明剛才還因為他和夜雨鬧得不歡而散,為什麼現在又急匆匆地跑去見他呢?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但有一點我很清楚,那就是:這一刻,哦,不,是這一瞬間,我只想見他,只想飛奔過去見他。為了這個念頭,我會義無反顧,一往無前。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活動場,可張瑞澤並不在。我氣喘吁吁地停在上午夜雨站過的那個位置,眼淚不可抑制地流了出來。
終究他還是那個只會耍我玩、只想著征服我的張瑞澤。這樣的結論讓我淚流不止。我把臉埋進雙手,仰起頭用力呼了幾口氣,將眼淚硬生生地給逼了回去。我沒有哭的理由,不管他怎麼樣都不應該對我有任何影響。他是夜雨的男朋友,我的夙敵,我本該離他越遠越好,只是現在,為什麼沒有見到他的我,會如此悲傷失落呢?
我自嘲地對著天空露出一個悽慘的笑容,準備返回。可當我轉身時,那個和我一起跳皮筋的小孩突然跑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小字條說:「姐姐,這個是你男朋友給你的。」
「男朋友?」我彎下腰詫異地問。
「昨天一起跳皮筋的那個哥哥,早上不是還和你一起來給我們送棒棒糖了嗎?」小孩說完便轉身跑開了。我懷著複雜的心情打開了字條,上面畫了一份簡易的小地圖,還有一些文字備註。
字條的最上面寫著一行小字:按我畫的地圖來體育館,限時五分鐘。
我立即按照字條上面畫的路線往前走,走到第一個路口左轉,再繼續往前走,走至第五棵大白楊前右轉,又往前走了將近三百米,看見了體育館。由於沒有活動,它沒開門,所以我又按照字條上的路線繞道,翻過一個很矮的欄杆才得以進去。
字條上的路線指引我進了體育館後卻戛然停止,最下面又是一行小字:低頭順著積雪上面的印記來找我,限時五分鐘。
我低頭四下看了看,發現左前方有腳印。由於自從下雪以來這裡就沒有開過門,裡面有厚厚的積雪。積雪潔白也沒有腳印,因此那些腳印肯定是張瑞澤留下的。我立即向有腳印的方向走去,厚厚的積雪踩起來軟軟的,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等我走近了才發現,這裡不但有腳印,還有一顆用雪堆成的大大的心,心上面寫著:踩著我的腳印前行。
我看著那顆心不知怎麼地就笑出聲來,然後很聽話地順著他留下的腳印往前走。剛走出十幾米,雪地上又出現了一顆大星星,星星上面寫著:來到第二個加油站了。我又被這顆星星給逗笑了,笑著繼續前行,猜測著下一個圖案會是什麼。但當我看到下一個圖案,不,是離星星只有幾米遠的字時,我的驚異只能用「震驚」來形容,他居然寫了七個大字:我喜歡鍾小茴。
我站在這七個大字前不知所措,張瑞澤就在這時從一邊躥了出來。他雙手背在身後走到我對面站定,然後伸出手,一個亮晶晶的東西從他手中滑下來,從我眼前一閃而過,是一條項鍊。他拉起我的右手,把項鍊放進我的掌心:「這是我高二暑假去西藏旅遊時帶回來的。這條項鍊有個很美的傳說,當地人說,親手把這條項鍊給自己心愛的人戴上,就能得到自己心愛的人的心。」
「那也應該給夜雨!」我強作理智地說,「給我算什麼?」
「你沒看見嗎?」他指著雪地,深情地看著我,「我喜歡你,鍾小茴。」我發誓,他說這話的時候很認真,和我原先認識的張瑞澤判若兩人。這令我不知該如何回絕,我只好別過頭去,冷冷地說:「為了完成你征服的大業,做到這一步可真是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