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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然。”丁薇說,“汪曼春這個人,一門心思地靠著特高課,她瞧不起梁仲春,嫌他是中統投誠的,還好幾次寫了舉報信給特高課,舉報梁仲春私下斂財。吳隊長,聽說,她對你也挺不客氣的。”
吳世寶猜過丁薇約他的目的。此時聽到“汪曼春”的名字,就越發確定心裡的猜測了。
汪曼春和自己面前這個女人搶男人的事情,早就在上海灘傳遍了。畢竟明樓和丁薇已經是夫妻,所以汪曼春的行為,他一向當笑話,聽得津津有味。今天丁薇找到他,又特地提起汪曼春,想來這個明太太,也不是什麼簡單的人。汪曼春這個人,殺人放火什麼都做,哪個大戶人家敢娶?仗著工作之由,三天兩頭往新政府跑,查明家的資產,查明太太的咖啡館,她這醉翁之意不在酒,76號的人都心裡清楚。如今看來,這個明太太,也是忍無可忍,所以找到他了。
他和汪曼春不對付,這不是秘密。
汪曼春靠特高課,他靠李士群,在梅機關面前,李士群說話,並沒有比特高課低多少。特高課也不傻,不會為了汪曼春來費盡心思。所以,他吳世寶做什麼,汪曼春管不了,而汪曼春想當76號的掌門人,只要有梁仲春在,又不會輕易如願。夾在中間的行動隊長,反倒是最輕鬆的。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在我這裡,這句話就和這黃金一樣真。明太太想知道什麼消息?”
“吳隊長太聰明了,我這點小心思,你都看出來了。”丁薇知道,吳世寶從“丁副局長”到“明太太”,這個稱呼,改得可不是毫無理由,“我想知道,汪曼春最近在做什麼,尤其是,她去新政府的話,是為什麼去的。假公濟私,還是真有要事需要和特務委員會副主任匯報。”
事情比吳世寶想像得還容易,他還以為,至少會給汪曼春使點絆子呢,結果呢,居然只是打聽動向。
“這還不簡單?”吳世寶一口答應,“只要汪曼春往新政府跑,我一定搞清楚她去了多久,幹什麼去的。只是……我手下那些弟兄……”
吳世寶的目光瞥了瞥金條。
丁薇從包里掏出一個早就準備好的信封:“當然,吳隊長手下的弟兄們也辛苦,這些,給他們買點酒喝。”
知道吳世寶對三根小金魚不會滿足,她繼續道:“如果吳隊長的手下打電話或者到警察局來,我不在的話,就找二寶,他呀,專替我跑腿。過幾天,讓他也去吳隊長那一趟,認個人。汪曼春最近也在找吳隊長的茬,雖然你不必怕她,可多一事,總歸麻煩呀!”
這話的意思是,下次讓二寶再給吳世寶送錢。
“還是明太太替我著想。自從南造雲子死了以後,那女人簡直就是個瘋子,抓抗日分子就抓抗日分子嘛,在76號裡面折騰,算個什麼事?我跟你說實話,李主任啊,也煩她。”
丁薇笑笑,沒搭話。
李士群和76號的事情,她半點也不想插手。如果不是為了大姐,像吳世寶這種人,她也是絕對不會打交道的。
“老大——”
二寶被服務員叫出去接了個電話之後突然神色焦急地衝進包廂,附到丁薇耳邊低聲匯報。
聽完二寶的匯報,丁薇並不驚訝,她喝了口茶潤了潤嗓子,在二寶為她和吳世寶續茶的時候說:“76號有一個叫小秦的特務,屍體在郊外被發現了。吳隊長要去看看嗎?”
“小秦?”吳世寶顯然對這個人不熟悉。
“應該是汪曼春手下的,這案子是我沒上任之前就有的。不過……我查之前的記錄,好像小秦當時的失蹤,和延安有關係。”
“延安?”
丁薇面露為難之色:“我和汪曼春的關係,她連報案都不會找我。究竟和延安有沒有關係,我也不清楚,只是看記錄提到過,可惜只有半句。”她思索了一下,“二寶,你把發現屍體的地點寫給吳隊長,二十分鐘之後,再通知76號。”
這事不過是剛巧賣一個順手的人情而已。
至於吳世寶要不要,那就是他的事了。
“既然這樣,我一會就去看看。”吳世寶起身,“明太太,再聯繫。”
這是在提醒丁薇金條的事。
“一定。”
作者有話要說: 丁薇講慈禧的那個故事其實是隱晦的反擊,吳世寶覺得讓丁薇替他倒水顯得他高人一等,丁薇回他慈禧的故事嘲他不懂,和慈禧讓人跪著開車一樣。丁薇雖幫吳世寶倒茶,可是她也給自己倒了……
我埋線不會很快解,比如風鏡的袖扣,估計我不解可能有人都忘了吧?後面其實還有前面的線會解的,不要著急。就是不要看到的時候你們已經忘了我前面寫過就好。——by 練車累成狗的阿水
☆、第 102 章
五點半,阿誠接了丁薇。
車子拐了好幾個彎,在一家門面看上去很簡單的店面前停下來了。
“這是哪?”
雖然來上海半年有餘,但這家店……丁薇還是真沒注意過。
“走吧!”
明樓牽著丁薇走了進去,別看外面不起眼,裡面卻是別有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