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承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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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人看向聲音方向,是一個穿著寶石藍直裰的儒雅中年男人走過過來。

  除了李明赫不認識他之外,大家都知道,他就是沈家老三沈修仁。

  「相公?!」三夫人一見到沈修仁,就跟耗子見到貓一樣放下抓李光塵的手,老老實實站好了,並且好似她自己知道她此時有多醜陋不堪,還低下了頭。

  沈修仁卻沒放過她,走到她面前抓著她的肩膀道:「你又行兇殺人是不是?你不要叫我相公,我沒有你這樣蛇蠍心腸的妻子。」

  眼看著兩個人有事情要解決,李光塵退後一步,順便抬起手讓所有人都靠後,把空地留給這兩口子。

  時值初春,就算是正午,春風還是很強烈,三夫人凌亂的頭髮都被吹起來,而丈夫惡劣的態度讓她的心比頭髮更亂。

  她既想擺脫沈修善的責問,又不捨得離開沈修善短暫的接觸,於是在沈修善抓住她的時候,她反手抓住沈修善的手腕哭道:「相公你來的正好,你不能因為外人的一句話連自己妻子的話都不信了啊!

  我沒有殺人,我更沒有殺害老四!」

  沈修仁使勁的推開三夫人,三夫人沒站穩被摔在地上,不過沈修仁沒有理會。

  他氣憤的從袖子裡拿出一疊信件,然後抖開道:「你還狡辯是吧,你知道我這幾天幹什麼去了嗎?你自從爹說要找娘回來之後就心神不寧,給孩子做的雞湯都不放鹽,我就懷疑你和欣欣的死有關,於是我問了孩子,孩子都說你曾經找欣欣要過手抄字帖,這不是為了模仿欣欣的字跡是什麼?!

  你也不用狡辯字帖的事情了,我寫信回去找教孩子識字的蔣先生,蔣先生說你找他按照欣欣的字跡寫過一封信,這些都是人證物證!」

  大夫人心想那就沒得跑了,想不到老三家的這麼狠,這麼狠怎麼不把小妖女殺了呢?!

  三夫人那邊爬著站起來道:「我沒有,我覺得劉欣欣的字跡好看我想學習,想模仿,到底怎麼了?這就能說是我殺人?!」

  沈修仁又拿出兩封信舉起道:「你可能不知道,娘走的時候,將欣欣的兩封遺書都提前交給了我!」

  三夫人看著信件的封面,直接後退兩步,不用人說,這兩封信她肯定認識。

  沈修仁一臉失望和憤怒的道:「那時候我就懷疑是你乾的了,不然娘為什麼把證據留給我?!

  現在我一對筆記,正好跟你讓蔣先生寫的那字跡一模一樣,不過是字跡順序不同罷了。

  所以你先讓蔣先生按照欣欣的字跡寫出遺書內容,但是順序打亂。

  然後再找別的人臨摹你想要的順序用來以假亂真。

  畢竟欣欣不會給你寫你想要的遺書內容,直接讓蔣先生寫,你又怕露餡,推斷的沒有錯吧?!」

  大夫人又想殺個人還這麼麻煩!

  三夫人一臉的惶恐,可還是搖著頭:「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沈修認將遺書其中一封扔掉,另一封小心翼翼的收在袖子裡,隨即道:「你承認和不承認都沒有關係,因為你說出天花來,我也知道,事情就是你做的!

  你這樣蛇蠍心腸的女人,不配再留在我沈家!」

  說完好似他想起了什麼,看一眼左右然後道:「等客人走了我再說我們的事情,二哥,先讓人把她看起來!」

  沈修文點點頭。

  然後看著李光塵和李明赫道:「我們有點家事要處理,二位先請,屆時處理完,我們肯定會給李小姐一個交代。」

  這種事情,這種時候,確實外人不好留下來。

  李明赫也是當過家的人,別人給了台階下,他轉過身就要走,卻發現女兒沒動,他回頭叫道:「小光!」

  可就在這時,他看見三夫人飛快的撿起地上的匕首,李明赫嚇得心驚膽戰,大叫道:「小光小心!」

  不過這次三夫人卻沒有向李光塵而來,她是把匕首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其他人也發現了三夫人的不對勁,沈修行是老實人,叫道:「三弟妹你這是為何?!」

  三夫人做著要抹脖子的動作,用眼睛看著沈修仁,是在給沈修仁看。

  可惜沈修善只是垂了垂眼皮,一點心疼的樣子都沒有的說:「你這種人,把別人害死了還不知悔改,你本來就應該一命抵一命,你如果真的敢下手還懶得我動手了。」

  他語氣冰冷直接,完全就是仇人的口吻,哪裡還是丈夫的樣子。

  三夫人眼裡瞬間流出串串淚花,並且激動的喊道:「我就那麼討你厭?我就那麼被你看不起?兩封信差不多的信,知道是我寫的,你就扔了,她的你就想悄悄的保存,是這樣嗎?」

  原來是沈修仁扔信的舉動刺激了她。

  不過沈修認依然無動於衷的道:「你是殺人兇手,你有什麼資格跟欣欣比,欣欣善良溫柔,你給她提鞋都不配!」

  「她善良溫柔還算計了老五呢,那時候你怎麼不說她心思歹毒?!」

  沈修善差點被小舅子打死,就是四夫人的傑作。

  三夫人這麼一說,大家才想起來,原來比起冤冤相報,誰都沒比誰更高級。

  不過沈修仁還是不贊同的看著三夫人據理力爭道:「能一樣嗎?替夫婿報仇,欣欣有正當理由,你有什麼理由?你就是嫉妒,嫉妒別人比你長得好,為人處世比你厲害,你還大家閨秀呢,好性子一點沒養到,就養到了善妒,你有什麼資格跟欣欣比?!」

  男人的每一句話,都像是一把利劍刺進三夫人的心。

  三夫人搖著頭哭訴道;「沈修仁,我十七歲就嫁給你,我給你生兒育女,可是你的眼裡何曾有過我?!

  是!

  我是殺了四寡婦,可是都是她咎由自取,也是你逼我的!

  我到底哪裡比不上她,還我提鞋都不配,不過是你眼瞎心盲,就是看不見我而已,所以你覺得我什麼都不好,可是這些年陪在你身邊的人是我!」

  李光塵心想為什麼知道對方看不見她還要比?

  人和人怎麼比,一比較,本身就是承認自己不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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