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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帳東西——”雍正氣得隨手cao起手邊的茶杯就向弘曆扔去,弘曆不躲不閃的任那茶杯砸在自己的肩頭,濺濕了衣衫。

  “你是不是覺著下一個坐上皇位的人非你不可?告訴你。朕可不止你一個兒子!”

  “皇阿瑪——”弘曆直起身子,搖了搖頭,“兒臣沒那樣想。可是兒臣能肯定,兒臣必定是最適合的人選。兒臣不明白為何要被那些奴才們左右自己的想法。兒臣自認為有能力處理好後院的事qíng而不影響到朝堂。兒臣不是一個無能的人,兒臣能夠保護好自己的妻兒。況且,瑚圖玲阿也並不是沒有自保能力。她不軟弱。兒臣相信她能母儀天下。”弘曆明白雍正今日招他前來的原因。雍正已經六十四歲了,近日來,弘曆明顯的感覺到雍正在將朝堂上的勢力一步步的jiāo到自己的手裡,雍正,要退位了。而弘曆,是他選中的繼承人。

  “喔?就憑你的那些手段?你不要以為朕不知道你都是怎麼樣對待那些女人的。你就不怕她們身後的家族聯合起來制約你?”雍正挑了挑眉毛,語氣里充滿著不屑。

  “呵呵——”弘曆輕聲的笑起來,“皇阿瑪,兒臣的所作所為自然是瞞不過您的。可是,要瞞過其他人卻是很容易的。他們要的無非就是兒臣的子嗣罷了。兒臣想讓誰生下兒臣的骨血全看兒臣的意願。子嗣的問題不是奴才可以gān涉的。兒臣會讓他們無話可說。”

  “哎——”雍正嘆口氣,滿臉的欣慰,“你已經具備一名合格的帝王所擁有的條件了。你要記住,身為帝王,最不能放下的便是我們與生俱來的責任與高貴。我們肩負著這萬里江山,擔負著這世間一切,在我們守護著這片土地的同時卻不能被它所束縛。成為天地間的主宰,掌控其餘人的命運,我們要做的是主動出擊而不是被迫退讓。奴才可以為主子出謀劃策、身體力行,但是絕不能夠替主子拿主意。朕很欣慰你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朕可以放心的把這祖宗基業jiāo到你手裡了。你切莫讓朕失望。”

  “皇阿瑪——您——”弘曆哆嗦著嘴唇,激動地說不出話來。

  “哈哈哈——朕為這江山cao勞了數十年,也是時候該好好的歇歇了——”雍正朗聲大笑著,似乎從來沒有如此的輕鬆過。“你且退到裡間去。朕讓蘇培盛去把瑚圖玲阿接了過來,想必你也想知道她是如何選擇的。”

  弘曆剛進去不久便聽到外間響起了動靜。

  “啟稟皇上,四福晉帶到。”蘇培盛尖細的嗓音傳來,身後跟著從容淡定的顧清曉。

  作者有話要說:好朋友“奉子成婚”,聽到消息的時候,真的很驚悚。

  56 試探與對峙

  還記得第一次同座上之人見面還是在雍正四年她選秀的時候。顧清曉其實從來沒有仔細的觀察過雍正爺。唯一的一次近距離的接觸雍正爺就是那一次給雍正爺餵靈液的時候。可那也過去了十四年了。每一年,她能見到雍正爺的次數都僅有兩三次,而每一次,她都低垂著頭,將視線放得很低。君王,是不能夠直視的。她懂。因此,她對雍正爺的相貌其實有些模糊,只隱約記得跟弘曆有少許的相像。可是,雍正爺帶給她的感覺她卻牢牢的印刻進了骨子裡。那是只有天生的王者才能擁有的風範氣度,冷靜中散發著從容睿智,qiáng勢里蘊藏著平易尊貴,宛若高聳入雲的古塔,厚重而磅礴,只能讓人仰望膜拜。

  顧清曉規矩的跪下,叩頭行禮。並沒有聽到叫她起磕的聲音。

  “富察。瑚圖玲阿,你可知朕為何叫你前來?”聲音很有磁xing,清冷之中透著一絲xing感,如果是在現代,這樣極品的聲音去做聲優都綽綽有餘了。可是,顧清曉卻興不起一絲旁的思緒,因為,這道聲音里充滿了威嚴不可侵犯,讓她整個人都緊緊的繃了起來,不敢有分毫的走神。

  “兒媳不知。”顧清曉的音色清越柔婉,猶如拂柳的輕風,帶著她毫不自知的安撫勸慰之力。

  “朕也不瞞你,朕有意禪位於弘曆。朕的子嗣稀少,弘曆算是其中的佼佼者,而且他還是是聖祖爺和朕一手調/教出來的,各方面都達到了朕的期望。朕本該感到欣慰的。只是,他千不該萬不該的對你動了qíng。你要知道,身為帝王,最忌諱的便是qíng之一字。帝王者,無qíng才能夠冷靜的處理朝堂,公正的對待朝臣。帝王一旦動了qíng,這不僅會為江山社稷帶來危害,也會讓他自己陷入危難之中。外戚掌權,謀奪篡位之事,歷史上時有發生。朕不能讓弘曆冒這個險。愛新覺羅家的江山不能有絲毫的動搖。”

  顧清曉保持著叩首的姿勢動也不動的聽著座上之人所說的每一個字,她早就在心裡猜測了上百遍雍正爺的意圖,最後得出的結果卻讓她感到心安,怎樣得到雍正爺的認同,她的心裡早有定論。

  “因此,富察。瑚圖玲阿,朕希望你能在弘曆登基後的三個月內‘病逝’。”

  顧清曉直起身子,抬起頭第一次與雍正的視線撞在一起,毫不退縮,六十四歲的老人即使保養得再好也還是抵不過歲月的侵蝕。出現銀色的髮絲,刻上皺紋的眼角,飽經滄桑透著清冷的雙眸。帝王已經遲暮,但卻沒有人敢輕視他。

  顧清曉對上雍正無qíng的眸子卻展開一個燦若chūn花的微笑,婉轉的嗓音緩緩飄出,讓雍正想起了那年選秀時,眼前這個風華初展的女子所chuī奏的那一支蕭曲。他還記得那首曲子的名字似乎叫做“綠野仙蹤”。

  “有一名獵戶進山打獵,因為是冬日,山上的獵物稀少,獵人直到傍晚都沒有獵到任何的獵物。垂頭喪氣的獵人準備下山回家。卻在經過一顆大樹的時候,隱約聽見了一聲嗚咽之聲。獵人因為常年在山裡走動,加之聽覺又異常的靈敏,他一聽這聲音便知道是狐狸發出的。本來毫無收穫的獵人頓時興奮了,他想,他這次進山應該不會空手而回了。獵人循著聲音最終在灌叢里發現了他的獵物。一隻腿腳受傷的雪狐。獵人很高興。身為獵人,他自然知道雪狐的價值。光是那一身毫無雜色的潔白的毛皮就可以養活獵人好幾年了。如果遇上喜歡活物的買家,將雪狐買做寵物,價值則會更高。因此,獵人將受傷的雪狐抱回了家。”顧清曉說到這裡的時候微微頓了頓,“皇阿瑪知道雪狐會有怎樣的下場嗎?”

  雍正爺挑挑眉,他不知道顧清曉為何要對他講這個故事,她的聲音細細柔柔的,輕輕糯糯的,讓他qíng不自禁的想繼續聽下去。

  “雪狐是獵人的獵物,獵人自然是將雪狐換做銀錢了。”

  顧清曉點點頭,“獵人為了將雪狐賣一個好價錢因此便細心照料著受傷的雪狐。他給雪狐用最好的藥,吃最好的食物,凡是都親歷親為。十天之後,雪狐的傷終於好了。這時候,獵人覺得終於可以將這雪狐賣了換錢了。這十天,他花在雪狐身上的開銷是他自己的三倍,他已經快要承受不住了。可是,一想到馬上就能夠換到數量可觀的銀錢,獵人又覺得這一切都是值得的。獵人高高興興的將雪狐抱在懷裡去了集市。集市上,很多人都對雪狐很感興趣,最終獵人將雪狐賣給了當地的一個富紳。獵人揣著錢回家了。可是獵人卻發現自己高興不起來了。他始終忘不了雪狐咬著他的褲腿不鬆口,悲傷嗚咽的qíng景。兩天後,獵人在自家屋門前發現了渾身沾滿泥濘的雪狐。獵人知道雪狐一定是從富紳家裡逃出來了,沒準兒富紳會派人來將雪狐捉回去。果然,第二天富紳的家丁就找到了獵人,把雪狐帶了回去。可是過了五天,獵人又在同一個地方發現了雪狐,雪狐又逃了回來。依然是上次的那個家丁將雪狐帶了回去。半個月後,獵人再次在家裡發現了雪狐,這一次,雪狐的一隻後腿被打斷了。家丁再次來到獵人家裡的時候,獵人沒有再將雪狐還給家丁,而是將所有的錢財都給了家丁,請求家丁讓雪狐留在獵人家裡。家丁回去後將事qíng告訴了富紳,富紳最後收下了獵人退還回來的錢財,將雪狐還給了獵人。皇阿瑪,您說,獵人還會把雪狐賣給他人嗎?”

  雍正難得的露出一絲笑意,“靈xing之物,世間難遇。獵人倒是得了個寶貝。想必不會再將雪狐換做銀錢了。”

  顧清曉淡淡的勾起嘴角,“獵人和雪狐生活的很融洽。獵人孤身一人,有了雪狐的陪伴也不再覺得孤單。兩年後,來了個媒婆,要給獵人說媒。女方是村裡有名的美人兒,獵人開心的不知所措。可是,女方要求的聘禮卻是一張完整的雪狐皮。獵人沒有立刻應下婚事,他知道一張完整的雪狐皮有多麼的難得。他打了十幾年的獵,再加上他的父輩和爺爺上百年的打獵生涯,也只遇見過一次雪狐,就是現在他家裡的那一隻。可是,獵人也並不想放棄這樁婚事。媒婆告訴獵人,如果獵人能在兩個月內獻上一張完整的雪狐皮那麼就算下聘成功,否則,這樁婚事自是不成的。獵人同意了媒婆的說法。獵人為了能獵到一隻雪狐幾乎每天都上山打獵。可以,眼見快到約定之期了,獵人依然毫無所獲。明天就是媒婆上門的日子了,獵人知道自己與那位美麗的姑娘是無緣了。雪狐感應到獵人的哀傷,便蹭到獵人的腳邊安慰獵人,可是獵人第一次將雪狐一腳踢開,他心煩意亂,不理會雪狐嗚嗚的嘶叫,蒙頭大睡。第二天一早,獵人起chuáng後習慣xing的走到雪狐的小窩,看著閉目蜷在窩裡的雪狐,獵人將雪狐提起來,摸到手裡的卻是一具已經冰涼的雪狐屍體。獵人不可置信的後退幾步,‘哐當’一聲踢到了一個瓷碗,瓷碗裡滾出了幾塊香噴噴的烤ròu。那烤ròu抹了鼠藥,是獵人用來專門引誘消滅老鼠的。雪狐很聰明,從來都不會去碰那些抹了藥的食物。可是,雪狐最終在昨晚吃下了一塊足以讓它斃命的烤ròu。因為,它知道獵人需要它身上的毛皮。皇阿瑪,您說獵人會將雪狐的毛皮剝下來jiāo給媒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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