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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家家族於是把整個事情的緣由都歸罪到賀雙蘭頭上,又因她是個啞巴,本來便瞧她不起,當即由族長做主,把聶家剩下一點家產奪來,賀雙蘭的兒子送給族人抱養,賀雙蘭便被賣給一鰥夫做繼室。

  此後發生的慘劇,便如聶光裕血書上所寫,賀雙蘭不堪忍受家暴,拿剪刀刺死了丈夫。

  順天府抓了賀雙蘭,還沒把這宗案子移交刑部,顧勵交代他:「這案子先不著急,朕自有打算。賀雙蘭一個弱女子,不會說話,又無錢打點,在牢中少不得要吃些苦,你多照顧著些。」

  順天府尹康啟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領命回到順天府,還在琢磨這事。他把江夏生叫來,問了賀雙蘭的情況。

  江夏生說:「我看她萬念俱灰,一心求死,怕是活不成了。」

  康府尹帶著他去了地牢。

  賀雙蘭果然一副萬念俱灰的樣子,靠在牆上一動不動,反映遲鈍。中午送進去的飯菜,她也沒動一口。

  康啟宗看著她,說:「你這是作甚?案子還沒審,便不想活了?想想你兒子吧,不想再見見他嗎?」

  賀雙蘭終於有了反應。她遲鈍地抬起眼,看向康啟宗。

  她不能說話,但康啟宗看出她的疑問,說:「雖然你丈夫聶光裕愧對皇恩,但陛下寬大為懷,你雖犯了死罪,但是讓你在死前再看兒子一眼,應當不難。」

  他也不知陛下關注此案,是什麼用意,但是陛下既然讓自己關照賀雙蘭,想必不會阻撓她看兒子最後一眼的。

  賀雙蘭聽見這話,終於動了動,把那碗糙米飯端起來,一點點塞進嘴裡,兩滴眼淚掉進碗裡。

  康啟宗瞧著她,雖然在牢中污穢不堪,但也看得出她臉龐清秀姣好,難不成陛下這是看上她了?

  不至於吧,說老實話,他覺得這女子雖然容貌出眾,但陛下可比她好看多了,再說又已嫁作他人婦,難不成陛下就喜歡這種?

  他登時打了個冷顫。

  康啟宗綠著一張臉,交代地牢的差役們不許為難賀雙蘭。江夏生見他居然親自來叮囑這事,不由得納悶,多嘴一問。

  康啟宗壓低聲音道:「陛下交代的。」

  江夏生不明所以。

  康啟宗又說:「中宮之位虛懸已久,陛下又是個年輕人,怎麼可能一直不納妃呢?」

  江夏生登時一臉驚悚。

  晚上小譚輪休,來找他喝酒,江夏生把這事說了,小譚也面有菜色,想起陛下和那名綠眸男子,又想起楊翰林,登時打了個冷顫。

  第二天小譚換了值,守在乾清宮門口,心裡翻來覆去琢磨這事。

  這時顧勵走到宮門口,看見小譚,叫他:「貞兒呢?」

  小譚說:「方才和真定伯在萬歲山上玩呢,要不要叫他回來?」

  顧勵笑道:「讓他玩會兒吧。」

  貞兒這一年來長大了,也懂事多了,讀書十分刻苦,很少出宮去找小貓。他既然在玩耍,顧勵便由著他,該玩多久,貞兒自己心裡有數。

  他見小譚欲言又止,一臉糾結,不禁笑道:「你這是怎麼了?昨天不是出宮去見了小江嗎?難不成是小江遇到什麼困難了?」

  小譚說:「不是……」

  他猶猶豫豫,期期艾艾,跟著顧勵進宮,小聲問道:「陛下,您當真要把賀雙蘭迎進宮裡來嗎?」

  顧勵正在喝茶,聽見這話,噗嗤一聲,險些把茶吐出來。

  小譚連忙替他拍背,請罪道:「是卑職多嘴了。」

  顧勵看向他:「你聽誰說的?」

  見小譚不敢說話,顧勵不禁失笑,說:「讓小江跟康啟宗說一聲,莫要妄加揣測朕的用意。朕讓他照顧賀雙蘭,為的是別的事。」

  小譚鬆了一口氣。

  「對了,你讓人去把楊翰林找來。」

  他找楊廷璧,為的是造勢,提前占領輿論高地。

  當然,他也知道這事太難辦了。儒家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那一套從漢代開始流傳了一千多年,不想現代,這些讀書人們從小接受的就是這套思想教育,要如何扭轉他們對君權、男權的崇拜、敬畏和維護?這是否會動搖他的統治?

  楊廷璧也提出了這個問題:「這事恐怕不好辦,陛下要轉變大家的看法,這不是一朝一夕能做成的事。」

  顧勵見他並未表達對顧雙蘭的反感,也沒說「顧雙蘭殺夫死有餘辜」這種話,心中頗感安慰。楊廷璧這人飽讀詩書,卻並不迂腐,這件事交給他來辦是找對人了。

  顧勵說:「顧雙蘭長時間承受家庭暴力,她選擇殺夫,乃是情有可原。朕只是想讓百姓們明白,朕要維護的是每一位百姓的人權,即便是女人和兒童,也擁有獨立的人格,任何人不得傷害他們的權益。」

  顧勵隱約有了點想法,他沒必要把矛盾引到君權和男權上頭來,他要強調的是人權,是即便弱者,也有安全無虞地享受生活的權力。顧雙蘭這事如果能辦好,正好可以讓他藉機促進立法改革,把保護婦女和兒童寫進《大楚律》里。

  楊廷璧眸光閃動,凝視著顧勵,微笑道:「臣明白了。陛下願意把這事交給臣,是臣的榮幸。只是既然要造勢,這事便不是臣一人能辦得的。」

  顧勵說:「你去安排吧。」

  楊廷璧的文章,第二天便刊發在了《大楚晨報》上。楊廷璧用詞委婉,辯證卻鞭辟入裡,態度鮮明,把人權的話題拋了出來,接著便談到弱勢群體,談到婦女兒童。兒童尚且不好界定,但是婦女和男子一樣,也按人頭交稅,自然該同樣受到國家律法的保護。一個女子在街上被人毆打,尚且可以報官,在家中遭丈夫毆打,為何就必須默默忍受?難不成是夫妻這層關係,給了男人天然支配女人的權力?所謂夫為妻綱,是否應該給出先置條件?丈夫賢明寬和,才是妻子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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